你说得对,我觉得可能是连外国绿卡都不能有。
况且我不知道昂山素季的亡夫现在还算不算她的spouse。
毕竟儿子的国籍还能改,但亡夫是英国人的事实是不可能修改的。
你说得对,我觉得可能是连外国绿卡都不能有。
况且我不知道昂山素季的亡夫现在还算不算她的spouse。
毕竟儿子的国籍还能改,但亡夫是英国人的事实是不可能修改的。
如果她儿子入籍缅甸,昂山素季可以直接当总统,没必要当不伦不类的国务资政来垂帘听政。
她儿子就算入籍缅甸,英国PR肯定没问题。而且就她的知名度,他儿子去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被拒签了。
个人自由和总统宝座之间相比,孰轻孰重正常人都知道吧。
我觉得,这里面可能的问题是,缅甸宪法也许是规定只要嫁给过外国人都无权当总统。人是不能改变自己的历史的,所以昂山的儿子就算入籍缅甸,她也没资格当总统。
既然怕这个,昂山应该回英国去,不要掺和缅甸的政治啊。
這還不明顯。
就品蔥一堆“漢語錯”、“中餐錯”、“慰安婦不存在”、“支那人賤”、“孩子要漂白(和白人結婚)”之類的帖子,完全就是給黨國提供炮彈用的。
黨國想用,一堆現成的。
中國不是移民國家,中國人其實接受不了很多外貌明顯不同的人在中國生活。
漢族和維族之間之所以一直有矛盾,主要的原因是漢維外貌差異巨大。
漢滿、漢莊沒有外貌明顯差異,所以可以做到和平相處。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中國接受移民,只能是中文流利的黃種人。如果一個越南人中文非常好,中國人是看不出來他來自越南。像這種移民,中國就可以接納。
因此以後中國民主化以後,接納移民兩個條件:①黑頭髮黑眼睛黃皮膚;②中文至少能到樂樂法利的水平。
東西文化差異沒有那麼大,總統大位和一個外國國籍孰輕孰重,正常人都知道。
就我認識的加拿大人,各個也想做總理。
我觉得,观察者网迟早要拿出新品葱的帖子在墙内说事儿,然后告诉中国人民“墙外反共的都是汉奸卖国贼,都是洋奴狗和二鬼子”。
然而新品葱、刘仲敬和徐思远却彻彻底底做实了这一点。
我对昂山素季研究不多,只是知道她老公是英国人,儿子也是英国人。
缅甸军政府几年前制定的宪法,规定总统的亲属不得是外国人。这就导致昂山不能当总统。
昂山的儿子为什么不为了母亲当总统加入缅甸籍?为了母亲当总统,自己加入缅甸国籍有什么不好?
对,阿姨学、新品葱那群人对民运事业毫无帮助,反而正好让共产党拿住口实,给中国人民宣传“反共的都是汉奸卖国贼”。
台湾总统实权太大了。
而且台湾没有正规的反对党,国民党完全指不上。
西化和经济发展没有直接关系啊,津巴布韦全民说英语,但也非常穷。
经济发展和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文化语言、人口结构都有关系,决定经济发展的快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不是单一变量可以决定的。
中国人民当然可以自由的移民海外,这是基本人权。
难民一个都不要,中国不是移民国家,大量非华人在中国迟早会出事。
其实西方国家之所以要难民,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选举拉选票。
谢谢补充。
其实我觉得这种规定有点多余,加拿大就有十九岁的国会议员。
是的,所以美国多民族是不得不这样了。但是中国没有这个问题。
@消极 #119899 大唐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差不多,虽然是多民族国家,但汉族占压倒性多数,并不存在超过人口5%的少数民族。
世界各地的宪法法官,基本上都需要领导人或者议会的同意才能出任,这就给总统或者总理培养自己的法官的机会。
君主立宪在某种层面上可以防止首相独裁,毕竟有一个君主在上面压着点。但也不尽然,柬埔寨就是反例,洪森和皇帝差不多。
中国绝对不能像美国、加拿大一样,大街上什么肤色的人都有。
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我本人也坚决反对多元文化,今天美加的大部分社会问题也都是种族繁多造成的。
如果美国九成以上的人口都是WASP,今天美国百分之八十的社会问题都没有了。
中国现在已经未富先老,以后中国的人口会是大问题。如果非要引进移民,也只能是会说流利中文的黄种人。
中国不应该有终身的PR,可以设置五年的工签,外国人工作结束之后就回国去吧。
至于政治庇护,中国政治庇护申请要内阁会议批准。除了非常非常特殊的例子,比如斯诺登,一般外国人都别想了。
中国如果民主化以后,实际上是很有前途的。中国的治安会比英美好,没有日本那么世袭化,没有韩国的财阀政治,还没有台湾的省籍矛盾。
纯粹意淫鬼扯淡帖。
香港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也是特首任命的。
但有一些规定就滑稽了。
以新加坡为例,总理没有年龄规定,反而总统有。但谁都知道, 总统是无权的,总理最重要。
那么国会议员、省长、市长就不需要经验和人生阅历了吗?按照同样的逻辑,应该规定成只有四十岁以上的人才能竞选。
先举几个例子:
美国总统、智利总统和巴西总统必须是年满三十五岁的公民。
新加坡总统必须是年满四十五岁的公民(新加坡总统可是虚位元首)。
台湾总统和韩国总统必须是年满四十岁的公民。
中国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四十五岁的公民。
各国为什么对国家元首都有必须年满某个岁数的规定?
反而不管是半总统制还是议会制,总理几乎都没有年龄规定。而且像新加坡这种总统虚位的国家,为什么也要规定总统的最低年龄?
我觉得只要十八岁就可以竞选总统啊。虽然十八岁的人也不可能当选,但没有必要必须规定三十五岁或者四十多岁吧。
各位怎么看到这个问题?
入关学的逻辑是,当中国在经济和科技超过美国的时候,到时候中国的一党专制就取代宪政民主成为普世价值了,全球的知识分子就开始歌颂一党专制的政治制度。
就像满人在关外的时候,汉族知识分子都觉得满人是人渣垃圾。但是当满人入逐中原之后,汉族知识分子都开始讴歌满清了。
然而满人入关之后,很快就汉化了,爱新觉罗家族很快就接受儒家的理论。
按照入关学的说法,汉人推崇的儒家大致等同于今天西方的宪政民主。
套用入关学的思维,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的时候,中共也就在同时放弃一党专制、实行宪政民主了。
所以入关学说到底还是自由派的东西?
那您觉得怎么做比较好?
还是像普通议会制国家一样,让总统当军队统帅,然后实权在内阁国防部?
让亲属做官都没什么问题,肯尼迪的弟弟当过司法部长,川普女儿是白宫资政。
但当法院院长,多少有点不合适。
太平天国本质上就是很典型的农民起义,朝廷腐败,农民没有土地活不下去。
只不过由于顶着上帝的名义,并且还和西方人有所交集。
在中国近代西化的大背景下,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个滑稽的政权。
太平天国在西方世界的知名度超过中国所有的割据政权,甚至中国一些大一统的王朝在西方的知名度都不如洪秀全。
在学校图书馆查了一下,就发现图书馆里面就有大概十本关于太平天国的英文书。
太平天国之所以有名,主要就是因为洪秀全是顶着上帝的名义造反的。
拜上帝教刚造反的时候,洋人还误以为洪秀全可以把中国基督化。
太平天国后来和洋人翻脸,主要是因为伤害到了洋人在华口岸通商的利益,和他是否为邪教也没什么关系。
当时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一些基督教的变种,在南美、非洲等地也有很多邪到比太平天国更夸张的。
我希望几十年以后,如果有人做《海外民运》的纪录片,我可以是里面的一个讲解嘉宾。
今天看了一下午,非常好。
这部片子我十几年前看过一两集,今天系统的看了一遍,做的不错,水平挺高。
一共十集。
陈晓楠的节目都不错。
youtu.be/n2DCMJPs2lI youtu.be/02DOlXWIXSk youtu.be/5Nf1FZg5c1s youtu.be/ja7TRziKswg youtu.be/E-tlmczmj6g youtu.be/LDCnDstQpzM youtu.be/326jOayhCrM youtu.be/sngoFScYGtI youtu.be/11zwDOl9S0w youtu.be/9Jgy2kSCO8s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英语是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大部分国家的军队统帅都是国家元首,比如美国总统、韩国总统、台湾总统、巴西总统、法国总统。
君主立宪国家的军队统帅一般都是君主,但是军队实际管理者是内阁(也有特例,比如日本的军队统帅就是首相而非天皇)。
议会制共和国的军队统帅,一般情况下也是总统,比如新加坡和奥地利的军队统帅是虚位总统,实际控制军队的是内阁(也有特例,比如德国军队统帅是国防部长)。
总之,大部分国家的军队统帅都是国家元首。
根据我设计的宪法,总统是虚位元首,如果让总统当名义上的军队统帅,就有点像半总统制而不是议会制了。况且如果总统是军队名义的统帅,但是总统还不能管政务,人民都会绝对非常别扭。
但如果直接让总理当军队统帅,宰相掌握兵权,在国际上和中国历史上都是很别扭的设计。
所以我想到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成立中央军委。然后总统是中央军委名誉主席,总理是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委是主席负责制。这么做就让总统在军队里有名义上的头衔,但是军权还是在总理手里。
职业军人最高的职位是中央军委副主席。
没有国防部了,如果美国国防部长来中国访问,那么是中央军委副主席和他进行交流和接待工作。
各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政治极端人士哪个国家都有,你去看看美国的川粉红脖子或者白左BLM,实际和台湾的绿蛆蓝狗差不多。
如果有一个虚位元首,一些无意义的礼节性的外交场所,可以让总统或者君主出席,给总理或者首相节省时间啊。
我明白你的意思。
假如我是总统,我任命我老婆当外交部长总是不合适的,吃相难看。
但这是不能立法禁止的,毕竟如果立法禁止一个没有犯罪的公民不能当官,这也侵犯人权。
只能说执政党如果在立法院过半数,那么立法委员都成了总统的投票部队了,这不合适但确实不违法,也没法立法禁止的。
也有总统+总理是一个人的情况,比如南非。
南非总统是国会选出来的。
但是南非总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南非国会的任期都是固定的。
这就很别扭,不伦不类。
议会制的总统或者君主是可以解散议会的。
议会制的总理或者首相是议员。
如果总理或者首相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议员解散议会?自己解散自己的职务?这不符合逻辑啊。
所以要有一个虚位的元首才符合逻辑。
总统让亲属担任法官是不合适的,有行政权干涉司法权的嫌疑。
肯尼迪虽然让弟弟做司法部长,但司法部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
但也不能立法禁止“总统亲属不得出任法官”,这可能会有违反人权的嫌疑。
毕竟每个公民都有当法官的权利。
这个事情就和一个人在大街上裸奔一样,虽然不违法,但确实不合适、不道德。
国会的英语基本上就是三种:
①Parliament,②Congress,③National Assembly
Parliament基本上是西敏制的议会,也就是各部部长都是议员。英加澳新都是Parliament。但我设计的宪法里面,部长不一定是议员,所以Parliament这个词不合适。
Congress是纯粹的立法机构,和行政完全没关系。美国和巴西的国会只管立法,和行政无关,美国和巴西就是Congress。但我设计宪法精神是议会制的,所以Congress不合适。
剩下的也只有National Assembly这个词可以用了。National Assembly可以用在半总统制,可以用在议会制,甚至可以用在总统制。韩国(总统制)、柬埔寨(议会制)、法国(半总统制)都是National Assembly。
其实我设计的宪法更类似德国的制度,不过德国的下议院叫Bundestag,这是一个德语词汇,所以没有参考价值了。
由于陈士杰版宪法是一院制的,所以也不可能用“Senate”或者“House of Representatives”这种名称了。
各位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爱狗却养猫 #119466 @愛牛奶盒的人 #119464
国家安全是跨部委的政务,所以单独设立一个部感觉怪怪的。
而且国安方面有很多秘密预算之类的,不太适合放在内阁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