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业良吹得牛和袁红冰、辛灏年吹得牛还是有区别的。
夏业良说他学生时代和人打架,这不能算是民运的功绩。
但是辛灏年说自己组织学运,袁红冰说自己和中共高层的事情,这都是给自己的民运业绩贴金。
所以袁辛是弄虚作假,夏业良只能算吹牛逼。
夏业良吹得牛和袁红冰、辛灏年吹得牛还是有区别的。
夏业良说他学生时代和人打架,这不能算是民运的功绩。
但是辛灏年说自己组织学运,袁红冰说自己和中共高层的事情,这都是给自己的民运业绩贴金。
所以袁辛是弄虚作假,夏业良只能算吹牛逼。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敌人的朋友是敌人。
香港人其实也不指望蔡英文能做什么。
只不过韩国瑜实在太亲共,韩国瑜选的是省委书记而不是总统。
所以蔡英文不一定好,但是韩国瑜太烂了。所以港人也是不支持蔡英文就不行。
@丁丁兄弟 #139454 赵委员是新党召集人,您是当过党魁的人,您有经验。
您是党主席,我是秘书长吧。
胡溫這個說法也不能算錯。
當年朱鎔基在政治局常委裡面是第三,李鵬是第二,但是人們也是說江朱時代。
①写错国家主席的全称。
“国家主席”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但在过去这么多年,我在民运人士写的公开信或者各种联署中,至少五六次看到有人把“国家主席”的全称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但其实国家主席的全称里面没有“国家”这两个字。
②错把温家宝当成中共二号人物。
温家宝在政治局常委会的排名是第三位,排名第一的当然是胡锦涛,排名第二的是上海帮的人大委员长吴邦国,所以温家宝是第三位。不过由于人大是橡皮图章,委员长的媒体版面不如总理,所以导致很多人误以为温家宝就是二把手。
③华国锋不是国家元首。
很多人都把华国锋当成国家元首,卢跃刚写的《赵紫阳传》里面,也把华国锋当成国家元首。其实华国锋并不是国家元首,华国锋是以国务院总理的身份出访的。所以华国锋是政府首脑而非国家元首。华国锋主政时期没有国家主席,当时的国家元首是人大委员长叶剑英。
④高岗不是国家副主席。
很多民运或者墙内的文章把高岗的头衔写成国家副主席,但这是错误的。
高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是完全不同的。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其实更类似于美国总统,大概等于今天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高岗当时是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兼中央人民政府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这个职位放在今天大体等于国家副主席+国务院分管财政的副总理+国务院发改委主任。
⑤习仲勋没有反对过六四屠杀。
1989年习仲勋年事已高,虽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排名第一的副委员长,但实际上已经不管事了。目前没有任何官方的材料或者当事人的回忆录可以证明习仲勋1989年反对过镇压学生。人们今天认为习仲勋反对镇压学生,只是因为习仲勋对八六学潮的态度是很开明的,所以想当然的认为习仲勋也反对六四镇压。
⑥人大委员长并不都是政治局常委。
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但并不是所有的人大委员长都是政治局常委。彭真和万里都不是政治局常委。
自由亚洲的节目都搞错了,还是我纠错的。
⑦全国政协主席没有任期限制。
在修宪之前,国家主席、总理和人大委员长都是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但政协主席没有任期限制。
所以2002年的时候,李瑞环就不想把政协主席交给贾庆林。结果当时江泽民就搞出了七上八下的潜规则,逼着李瑞环交出政协主席。
关于中国政治,有哪些事实经常会被人搞错?大家总结一下。
我觉得我写的没啥问题,落实真普选了。
@丁丁兄弟 #139361 基本法的香港政治体制的部分,香港立法会可以随便改的。
基本法的中港关系的部分立法会不能单方面修改,但是政治体制方面随便改。
我是这么想的。
在中原人口大省,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联立制。
在西藏、青海这种人口少面积大的省份,实行可转移单票制的单名选区制就可以。
香港只有国防和外交是中央政府管理的, 其他的方面都是自治。
香港按照人口比例每年给中央交军费,中央在香港不驻军。
第一节 政府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席,
副主席,
政务委员,
各局局长,
秘书长。
政府实行主席负责制。各局实行局长负责制。
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三)政府主席领导政府的工作。副主席、政务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四)政府主席由年满十八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由普遍、平等、直接、秘密方式选举产生。
政府主席当选者必须获得过半数的普选票。
年满十八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有政府主席的被选举权。
政府主席的选举采取两轮选举制。
政府主席的选举由法律规定。
(五)政府主席任职届满时,应于政府主席任期届满前70日到40日之间,选出政府主席后继人。
政府主席当选者缺位、死亡、被判刑或其他原因而丧失政府主席资格时,于60日以内选举政府主席后继人。
(六)国务院总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席选举的决定,任命当选者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席。
(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①根据宪法、基本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规定各局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局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局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③编制和执行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
④领导和管理财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环境、资源、公安和城市建设工作;
⑤改变或者撤销各局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⑨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⑩国家议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根据法律和政府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局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九)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对政府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香港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政府主席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十)政府副主席、政务委员、各局局长和秘书长由政府主席任免。
(十一)法官由政府主席向立法会提名,立法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由政府主席任命。
(十二)年满十八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有权罢免政府主席。
罢免事务由法律规定。
(十三)政府主席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十四)政府主席缺位或因故不能履行政府主席职务时,由政府副主席暂时代理主席职权。
第二节 立法会
(一)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二)立法会由年满十八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选出的议员组成。
议员依照普通、直接、自由、平等的秘密选举法选举产生。
(三)立法会每届议员任期不得超过四年。
立法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必须完成下届立法会议员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立法会以全体议员的五分之四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立法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立法会议员的选举。
(四)立法会会议由立法会议长召集。如果五分之一以上的立法会议员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立法会会议。
(五)立法会行使下列职权:
①监督基本法实施;
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③审查和批准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⑤决定特赦;
⑥监督政府的工作;
⑦决定同外国和中国其他地区缔结的经济和商务的条约和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⑧根据政府主席的提名,决定法官的人选。
⑨决定香港总动员;
⑩决定香港的戒严;
⑪撤销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六)立法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议长,
副议长,
秘书长,
议员若干人。
议长、副议长由议员互选产生。秘书长由议长向立法会提名,立法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出任。
议员当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半数的普选票。
议员名额大体等于香港总人口除以十万。
议员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七)副议长、秘书长协助议长工作。
议长、副议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八)立法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必须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九)立法会议员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立法会议员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十)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政府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
(十一)立法会管辖议场并在议场内执行警察权。在立法会议场范围内,非经议长许可,不得搜索或者扣押。
(十二)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十三)立法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由法律规定。
(十四)法律和其他议案的制定和修改,由立法会以全体议员的过半数通过。
(十五)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必须经由立法会议长签署并且向社会公布,方能生效。
(十六)立法会议员不得兼任其他公职。
第三节 法院
(一)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
(二)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
(三)终审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
(四)各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五)法院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审判案件,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可作参考。
(六)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
(七)香港实行的陪审制度。
(八)任何人在被合法拘捕后,享有尽早接受司法机关公正审判的权利,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
(九)法官由政府主席向立法会提名,立法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出任。
(十)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政府主席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
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政府主席才可任命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进行审议,并可根据其建议,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予以免职。
(十一)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十二)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选用,并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
格里蝾螈也比票票不等值好得多。
每个国会议员代表的人口必须大体一致。
所以我对现在的美国众议院、加拿大下议院和台湾立法院都是不满意的,每个议员代表的人口不一样,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假设A省选出的国会议员代表50万人,B省选出的国会议员代表100万人,这对B省省民的政治权利是一种践踏。
中国人口最少的地级市人口大概就是30万,所以能保证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议员。
各位如何看待我这种想法?你认为有道理吗?
外省流官不是问题,只要能选上就没问题。
美国各州州长也不一定是本州人,台湾各市市长也不一定是本市人。
一个东北人只要在四川能选上省长,为什么就不能当呢?
辛灏年曾经多次吹捧自己写的小说。
我后来就读了读他写的小说,看的是《少夫人琳达》。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就是三流小说的水平,说实话,连《小说月报》都上不了。
2010年刘晓波获奖的时候,我就亲眼看到夏业良当时在网上说,一党专制未来十年肯定就垮了。
结果呢?
所以中国的事情,无数的变量,不敢随便预测了。
问题是,中原地区如何界定呢?哪几个省算中原?哪些省算少数民族地区?这很难分清楚的。
@丁丁兄弟 #139247 我设计的港澳是永久性的特别行政区,中央不驻军的。
港澳政府每年只给中央政府交纳一种税收,就是按照人口比例计算的平摊给港澳人民的军费。
香港政府就给中央交 (香港人口÷中国人口)×中国军费 这么多的税款。
联邦制是很垃圾的政治制度。省和中央的关系不清不楚,真出大事情,省政府和中央政府相互推诿。尤其是在美国,美国在很多事情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都是不清不楚的。以至于联邦政府需要成立十几个职权时常重叠的执法机构,来弥补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真空。
如果中国是联邦制,北京的会计师不能去和河北工作,上海的律师不能去浙江工作,很多职业一辈子只能被栓死在一个省。
联邦制由于各省法律不同,像中国这种大案要案异地审判也不可能了。如果州长贪污,只能在本州审理。但由于州长在当地关系复杂,完全是地头蛇的存在,审判也不可能公平公正。
而且联邦制根本做不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如果中国是联邦制,汶川地震后,各省根本不会去救,只能让四川人自生自灭。美国这次防疫一塌糊涂,就是联邦制的结果,州和联邦互相推诿,牺牲的就是人民的性命。
要不就是各省独立,要不就是全国统一。这恶心的就是这种联邦制,不伦不类。
为什么中国不适合联邦制?
原因很简单,中原汉人为主的各省之间,其实差异不大。
换句话说,一个河北人不会觉得山东人就是外人。
如果非要搞联邦制,把河北、山东、山西硬生生的分裂成独立的个体,然后拥有独立的法律,中原地区的汉人会疯掉的。
单一制国家其实还不少呢。
① 一院制,议员按照人口分配。因此西藏、青海这种人口稀少的省份在国会里面肯定被忽略,这就导致大选期间各党的党主席都会尽量拉拢广东、山东这种大省的席位,而对西藏、青海没人在乎。
② 过分强调中央集权,央地关系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单一制,地方政府服从国务院,这会导致民选的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的附庸。在汉族地区这个问题可能还不明显,但是在新疆、西藏这种少数民族地区就很麻烦。民选的维族新疆省长是否愿意服从汉人总理,这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大家还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因为蒋经国是把自己当中国人的,蒋经国认为推翻共产党是每个中国人的责任。
但是李登辉不把自己当中国人,李登辉觉得中国民运事业是你们中国人的事情,我作为台湾人和你们无关。
其实站在台湾老百姓的立场上而言,李登辉的做法是对的。毕竟中国民运也是外国的事情。
台湾给民运钱,无非就是给未来的民主中国培养一批亲台政客而已。就和台湾在美国花钱养亲台的议员一样。
@阿里萨斯 #139230 我没有说台湾政府不给民运钱了。我想说的是,蒋经国给民运钱是真的希望民运推翻中共。
但是李登辉、陈水扁就不是这么想的,他们就是想把民运当成可以利用的外国人而已。
今天的台湾政府对民运的态度就是“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共产党要统一台湾,我们台湾不想统一,所以反对两岸统一的民运就是朋友。但如果不反对两岸统一的民运,那么和共产党一样都是敌人。这就是台湾现在政客的想法,今天的国民党也一样。
新加坡是一党独大,一党独大不等于一党专制。
一党独大一般都是在议会制国家,在野党只要没有获得过半数议席,就无法推翻执政党。
新加坡不是一党专制的国家,人民行动党的执政地位不是靠新加坡宪法垄断的,新加坡国会里面就有反对党的议员。
新加坡反对党的秘书长可以和李显龙在国会里面辩论。请问中国有反对党吗?哪个中国民运人士可以在人民大会堂和习近平或者李克强辩论呢?
youtu.be/s6FJstHNVSg赵比马英九强。老赵给我的感觉反而比马英九更在乎宪政民主。
赵骨子里对中共是不信任的,他虽然支持大一统,但确实不信任共产党。
说实话,如果赵是卸任总统,他还真不会像马英九那样谄媚。
说到底,国民党当年反共产党就是反对一个政敌,根本不是反对共产专制的本质邪恶。
换句话说,如果当年毛泽东不拥兵造反而是带枪投靠国民党的话,那么毛泽东就是蒋总统的行政院长了。
所以马英九骨子也不追求宪政民主,他当年可是学生特务,对蒋介石、蒋经国这种刽子手都是非常崇敬,保不齐心里还崇拜习近平的威权统治。
马英九在台湾已经没有政治前途了,未来只有可能共产党进来,他才有机会当特首或者当全国政协副主席。
马英九已经说了很多次了,他想去大陆访问。
马英九是想比连战更高的历史地位,2005年连战的“和平”之旅让马英九眼红。
马英九应该还想过,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占了台湾,他还能当第一任特首或者去全国政协当副主席。
台湾现在国民党的反共,无非就是不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而已,但也不等于他们要反攻大陆啊。所以他们和辛灏年的想法也不一样。
辛灏年算是彻底完了,可能只有那种半条腿进棺材的部分蒋家眷村反共老兵(其实这些老兵舔共的也不少)可能想听听辛灏年的反攻大陆的画大饼。
辛灏年算是王炳章路线的人。
王炳章路线就是反共反台独,拿着蒋家国民党的钱办民运,支持反攻大陆。
王炳章八十年代的民运杂志就是蒋经国给钱办的。
但是九十年代李登辉的民主化和本土化之后,李登辉已经不搞反共大陆了,对王炳章这种人的资金支持也都断了。
辛灏年就很尴尬了。辛灏年是1994年出国的,辛灏年等于是刚出国那几年,吃了一点王炳章路线最后的残羹剩饭,然后接着就没经费了。
我们都知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钱革命个屁。
然而,辛灏年超级固执,彻底转不过弯来,天天空喊反攻大陆,和台湾本土化的政权闹掰了,和有奶便是娘的主流民运也闹掰了,因此彻底沦为孤家寡人。
辛灏年主要的听众应该是台湾的深蓝。但是深蓝现在由于斗不过绿营,早就已经被中共的“两岸一家亲”的话语统战成功了,所以辛灏年这种反共蓝在台湾蓝营里面也不受待见。
所以辛灏年等于是两边不是人,彻底没有舞台。他的路线没有继承人,王炳章路线就此算完了。
黑发白人很多啊,我记得Jennifer Connelly就是黑发。
![]()
《一百个人的十年》是冯骥才写的一本关于文革的访谈录。
我本来还在给朋友推荐这本书,结果朋友告诉我,豆瓣上查不到这本书了。
我试了一下,果然词条都被删了。
看来离文革再来一次也不远了。
https://search.douban.com/book/subject_search?search_text=一百个人的十年&cat=1001
豆瓣上有这本书,但是词条都打不开了。
先简单讲一下我写的宪法。
总统是国会和省议会联合选出来的,总统任期四年,总统和英女王一样是虚位元首。国会可以罢免总统,但是罢门槛很高,需要跨党派才能罢免。
总理是总统向国会提名,国会过半数议员同意后出任,所以总理本人并不一定是议员。
国会可以罢免总理,但是总统和总理都不能解散国会,国会任期五年不能提前解散。
法官由总统提名,国会过半数同意后提名。法官任期固定,国会可以罢免法官,但是罢免门槛很高,需要跨党派合作才可能罢免。
所以我这种制度是什么?
应该是比较变形的议会制。
大家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如果是翻译的外国书,我觉得你不如直接去看英文原版。
就中国人写的国内能公开出版的书,我推荐下列四本:
①《宪法学导论 : 原理与应用》 张千帆
②《走向宪政》 蔡定剑、王占阳
③《一百个人的十年》 冯骥才
④《往事并不如烟》 章诒和
中南海听床学的著作里面,最权威的是杨继绳写的《中国改革年代的政治斗争》,毕竟很多内容是从赵紫阳那里亲耳听到的。
中国的政治,完全是黑箱操作,老百姓对上层人事的调动,完全就是北京出租车司机一样的中南海听床师,所以一起政治事件市面上有无数种说法也都可以理解了。毕竟只要能把逻辑圆过去,怎么说都行。
陈良宇当年主要是地方政府实权太大,威胁到中央的统治,听说他曾经对温总理不敬,所以胡温决定拿掉他立威。
而老江没保陈,主要是因为本来陈也不算是上海帮的心腹,而且陈锋芒毕露太嚣张,江也怕镇不住他,所以把他拿掉换上别人来也无所谓,因为陈的继位者也是上海帮的成员。老江也就让胡温办了陈良宇,顺着也算给胡一个面子。
关于陈希同,赵委员听到的传闻大体属实,陈希同是对江泽民不服气的,江曾也想通过打掉陈希同来树立江在北京的威望。
成克杰1984年才入党,所以在党内根基几乎没有,他这种卸任省长去担任人大副委员长和政协副主席也是常事。
他这个级别,不可能卷入高层内斗。所以应该就是老江准备拿下一个副国级官员,借此来反腐。柿子捡着软这捏,就挑成克杰了。再加上成克杰和当时的最高检察长韩杼滨有私仇,韩杼滨是江泽民心腹,韩杼滨估计在江泽民面前说了很多成克杰的坏话,老江就拍板杀掉成克杰算了。
陈云虽然说,赵家内斗争不要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见面。但是成克杰这个层级,远远不是赵家人,只能算是赵家大太监。皇族杀一个太监头子,还是易如反掌的。
网上看到一个袁红冰的讲话,他说成克杰被杀,是因为成克杰的情妇得罪了宋祖英。这完全是瞎扯淡,成克杰的情妇就是个普通女子,和宋祖英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她俩都不认识。
所以成克杰之死,没什么了不起的内幕。
@NullPointer #138816 没有当地学位就没有好工作啊。
我个人觉得,成克杰这种只是贪腐的官员不应该被处决。
我是建议把无期徒刑改成有期徒刑100年,50年之后可以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