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遗嘱里面,关于和平奖的宗旨是这么写的:为国与国之间的兄弟情谊、为废除或裁减常备军、为举行和促进和平大会做得最多或做得最好的人。
由此可见,诺贝尔遗嘱里面规定的获奖范围是很窄的。一般情况下,也只有解决区域冲突的国家领导人有获奖的资格。如果只按照诺贝尔的遗嘱所规定的内容,至少六成以上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都不合格。
所以诺贝尔奖委员会为了发奖,经常会把遗嘱的内容往歪里带一带。
比如2010年他们想给人权斗士刘晓波发奖的时候,刘晓波的颁奖公告写的就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长期以来一直认为,人权与和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权利是诺贝尔在遗嘱中所写的‘国与国之间的兄弟情谊’的先决条件”。这就硬生生的把人权和诺贝尔的遗嘱关联在一起。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任何社会杰出人士,只要把TA的贡献往歪里带一带,都有资格获奖。比如诺贝尔奖委员会如果想给一个慈善家发奖,那么也可以说:“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长期以来一直认为,人的善心与和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慈善这种人间大爱可以消除敌意。这也是印证了诺贝尔在遗嘱中所写的‘国与国之间的兄弟情谊’的先决条件”。
所以严格按照诺贝尔的遗嘱,那么至少六成以上的获奖者不合格。但是如果继续往歪里带一带,那么诺贝尔奖委员会就是彻底乱发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