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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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沙漠風滾草 #140428

    其实改革派除了赵紫阳之外,其他的人在六四之后都去当闲职了, 比如阎明复、芮杏文、吴学谦都没有和邓小平翻脸。

    邓小平也给改革派在政治局里面留了一个田纪云,也没有把改革派赶尽杀绝。

    所以胡启立这么做,我是觉得不舒服,但可以理解。其实乔石我也不觉得他是什么坏人,能保持中立也算是有点人性。

  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最近袁隆平的消息让某些人暴露了本性,他们追求的根本不是民主自由而是继续在墙内当奴才

    袁隆平得过沃尔夫奖,所以应该不至于什么成就都没有。

  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消极 #140347

    他六四之后,帮助一些胡赵旧部逃亡,最后导致自己上了政府内部的通缉令。

    不过他毕竟是赵紫阳的儿子,中共对自己人的儿子还是留一手的。

    他后来去法国避风头,在法国他认识了新加坡前副总理吴庆瑞,后来吴把他请到新加坡当政府的中国问题顾问。

    大概零几年和中国政府谈判,最后胡温允许他回国,并且给他办理退休。

  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阿里萨斯 #140340

    赵二军是由于参与黄雀行动去营救别人。他如果不去救别人,共产党也不会去抓他。毕竟赵紫阳也算是自己人,只是不听话的自己人。赵紫阳葬礼贾庆林、贺国强出席。

  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donleagles #140337

    华国锋的总理职务是其主动请辞,然后赵紫阳接任。

    赵紫阳的总理职务是其主动请辞,然后李鹏接任。

    国旗法上也没有规定没有坐满任期的总理就不能降半旗。

  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如何看待胡启立们的选择?

    @公孙策 #140325

    为了物质?政治局常委都当过的人,还在乎那个政协副主席给的副国级待遇?

    为了子女?赵紫阳的子女也没有受到牵连啊。

    为了历史评价?谁在乎那共产党的历史评价,老百姓认为他是英雄好汉就行了

  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转载:习仲勋反对过六四屠杀吗

    @天下无贼 #101927

    排华法案不是暴政。

    排华法案只是不让华人进入美国。如果每个华人都必须有资格进入美国,那么美国的主权就没有了。

    因此,排华法案只是美国的对外政策而已,和侵犯人权没关系。当年交人头税去美国的华人,也都是自愿的,而不是被美军强行掳走的。

  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donleagles #140256

    邓小平、乔石、万里、李鹏、杨尚昆也都不是死在公职上的,他们死的时候也没有担任任何公职。

  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消极 #140243

    所以法律上明文规定国务院总理去世就要降半旗,并没有给任何迂回的空间(比如视情况而定之类的言语)。

    所以赵紫阳和华国锋作为国务院总理,就必须给予降半旗待遇。

  1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胡温政权在降半旗的事情上违法

    @消极 #140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五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或者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不幸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伤亡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下半旗志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区或者特定场所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1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有哪本外国出版的书你觉得应该翻译成中文?那种关于中国政治的禁书不算。

    @消极 #140231

    其实他比MLK走的更远。

    如果没有他,MLK得不了诺贝尔奖。

  1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有哪本外国出版的书你觉得应该翻译成中文?那种关于中国政治的禁书不算。

    我认为马尔科姆X的自传可以翻译成中文,我读过一遍,觉得不错。

    豆瓣上已经有很多人点评过这本书的英文原版了,甚至还有人留言对该书没有翻译成中文表达遗憾。

    该书如果翻译成中文,买几万本没问题。

    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481704/

  1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你们说,是不是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学者也很难保持所谓学术上的中立,常常出现立场先行?

    客觀中立這個詞根本就是假概念。

    連法官都有左右派之分,學者怎麼可能中立呢?

  1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从是否给袁隆平降半旗,谈我对降半旗这件事情的看法

  1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从是否给袁隆平降半旗,谈我对降半旗这件事情的看法

    @奭麦郎 #140142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是政府首脑,政府首脑去世联合国降半旗只是例行公事。

    所以关于给周破例降半旗是国内的谣言。

  1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天安门母亲的六四人道援助计划圆满结束了

  1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答问题

    什么样的国家更容易使国民产生“首都情结”?

    所有首都是该国第一大城市的国家的人民都有你说的“首都情结”,比如首尔、伦敦 、巴黎、东京、莫斯科

  1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各位都是什么时候开始上的墙外网站?

    我是2005年开始上网的。

    早期中国互联网只封锁了轮独运网站以及美国之音、自由亚洲这种把“反共”写在脑门上的媒体,其他的网站都没有被封,还是很自由的。

    大概是2009年七五事件之后,中共开始密集封网,脸书、推特都被封了,甚至连一些外媒也没有了。

    我是2007年开始翻墙的,当时主要就是看美国之音和自由亚洲,当时毕竟英语差直接看英文媒体有困难。

    2009年左右,艾未未带出来了一批微博用户到推特上。我当时就注册了推特账号,结果到2012年,可能是因为用的VPN不稳定,导致我的账号被推特封了。推特中文圈早期主要是艾未未几个大陆的反共的和香港的部分泛民主派,连台湾人都很少(其实今天台湾有推特的也不多)。推特中文圈比今天干净得多,中文情色信息几乎没有,五毛也几乎没有,推特主流就是几个反共的民运和公知。

    我刚上油管的时候,中文的政论节目好像也只有美国之音和几家法轮功的频道,连自由亚洲当时都没有成规模的节目。当时我的英语不好,西方国家政治的视频我也听不太懂,所以对YouTube的意愿不大。而且我就有印象,过去十几年,新唐人我印象中就已经讲了不下五次江泽民死亡或者被抓的假新闻,新唐人简直就是谣言工厂。第一个比较成规模的中国自媒体是文昭,他大概是2016年年末开始做的自媒体。

    至于脸书,因为我也没有外国朋友,所以早期几乎没用过。

    早期我对外网的印象,大概就是这些了。

  1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你知道哪些典型的蹭热度凑热闹的例子?

    @奭麦郎 #139955 刘晓波支持伊拉克战争是2003年的事情,当时刘没有坐牢。

  2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你知道哪些典型的蹭热度凑热闹的例子?

    @奭麦郎 #139955

    不,刘晓波可以当一个政治评论者,点评天下大事。

    但是天安门母亲讲这些就有点不合适了,毕竟天安门母亲就是六四难属的定性。

    丁子霖可以以个人身份当政治评论者,但真不合适拿着天安门母亲的招牌去做和六四事件无关的时政评论。

  2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洗净萍 #139951

    联立制和并立制都是国会里面有的议员是各选区选出来的,也有一些议员是比例代表制。

    我的意思是,各选区选出来的议员必须有该选区过半数的普选票。

  2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洗净萍 #139948

    不管是联立制还是并立制,一定还是要有各选区的议员选举的。

    因此,这条宪法保证选区里面绝对不能出现简单多数当选的议员。

    如果每个议员都是比例代表制,那么就不存在“选区”这个概念了。

  2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938

    我没有写选举制度啊。


    国家议会由省、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议员组成。

    议员依照普通、直接、自由、平等的秘密选举法选举产生。

    议员当选人必须获得过半数的普选票。

    每位议员代表的人口必须大体一致。

    议员连任不得超过四届。

    议员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2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投票】中国应该实行联邦制还是单一制?

    @KingSager #139925

    漢地十八省和西藏在參議院有同樣多的參議員?漢人肯定不答應。

  2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消极 #139911

    按照这个思维,所有叫黑鬼的人都可以被黑人起诉吗?

  2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洗净萍 #139915

    法律是多数人普遍接受的人性。

    所以多数人觉得少数人不符合人性,就把少数人抓起来坐牢,这不就是多数人的专政吗?

  2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关于中国政治,有哪些人们经常犯的错误?

  2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22

    如何确保全民公投引发的民粹主义不违法宪法原则,不危害国际公认的人权原则?

    所以所有的公投都需要憲法委員會審核,避免公投制定亂七八糟的東西。

  2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22

    所有的公投都需要憲法委員會審核,避免多數人的暴政以及違反憲法精神的胡亂的公投。

  3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22

    宪法委员会就是宪法法院。

    之所以没有叫法院,是为了方便和最高法院区分。

    如果都叫法院,普通百姓分不清楚。

    法国违宪审查的机关也叫宪法委员会。

    最高法院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是一样的,是处理普通案件的机关。

    宪法委员会是违宪审查的机关,最高法院是案件的终审机关。

  3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20

    死难者名誉权,这一点我不赞成。

    而且名誉权这种东西,应该是民事案而不是刑事案。

    况且死人的名誉权这种东西我觉得没必要保护。我如果今天说赵匡胤是傻逼强奸犯精神病,难道赵家的后人还能告我吗?

  3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08

    我其实讨厌防卫型民主。

    德国法国主张纳粹就要坐牢,德国法国都在以言治罪。

    当一个民主政府以言治罪的时候,做的事情和纳粹还有什么区别?

    一个政府以反纳粹的名义,做的事情和纳粹是一样的。

  3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11

    如果一个法案国会自己拿不定主意,国会议员不敢做主,也可以由国会发起全民公投。

    国家议会有权将重大争议性议案交付全体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的权力。重大争议性议案的公民投票需经国家议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发起,然后提交宪法委员会审议。宪法委员会认定议案没有违反宪法之后,最终交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由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

  3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11

    我构想的公投法的门槛,当然这没有在宪法里面。

    公投通过两个条件:

    赞成票>最近一次人口普查的成年人总数×0.5

    赞成票>不赞成票

  3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11

    公投的具体细则不必写入宪法,但是宪法规定修改《公投法》需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才能改。避免执政党为了个人利益乱改制度。

    (十八)法律和其他议案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议会或者国家议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国籍、选举、罢免、公民投票等重要事务由特殊法律规定。特殊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议会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11

    宪法的修改有三种方式:

    ①国家议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一以上提议,经过国家议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公告一百八十日之后,复交公民投票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一半,公民投票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②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百分之三联署提议,公告一百八十日之后,复交公民投票决定。参与公民投票的人数不得少于全体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的一半,公民投票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③国家议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一以上提议,经过国家议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复交全国各省省议会表决,全国各省省议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生效。

  37.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donleagles #139808

    比起您的毫无特色的宪法

    我的宪法最大的特色就是超级牛逼的公投。

    (二十四)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修改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五)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制定法律的权利。

    (二十六)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现行法律的权利。

    (二十七)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撤销议会和政府的决议的权利。

    (二十八)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罢免国务院总理和各级政府首长的权利。

    (二十九)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发布特赦令的权利。

    (三十)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结束战争的权利。

    (三十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通过公民投票的方式废除同外国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权利。

    只要不能公投,人民就能造反

    (三十三)当公民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被国家机构非法剥夺的时候,公民有以任何方式反抗国家机构的权利。

  38.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高智晟写的中国联邦宪法,有点奇葩

    @丁丁兄弟 #139804

    谢谢赵委员的肯定。

    其实给中国写宪法很难有参考对象。

    中国有港澳这种法系、货币都不一样的特别行政区,也有新疆、西藏这种和主体民族差异巨大的自治区,而且还有三千年非常集权的单一制历史,这就导致几乎没有其他国家的宪政体制可以用来参考。

    《中华民国宪法》也许可以参考,但是民国宪法也是没用几天就去了台湾,等于也没有实践过。

    所以中国实在是没有很好地参考系。

  39.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donleagles #139802

    加拿大自由宪章的33条的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非常牛逼

  40.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41.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42.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43.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从陈士杰版宪法看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

    @弓凛 #139713 英美国家有纸质信封寄信的习惯,但是中国人没有,所以如果没有户籍,到时候证明自己的住址会很麻烦。

  44.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从陈士杰版宪法看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

    @弓凛 #139713 其实台湾的户籍制度是对的。美国由于没有户籍体制,其实选举的时候麻烦了不少。

  45.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影人 #139712

    中国如果搞联邦制,现在各省必须要重新划分,现在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很多是不科学的,尤其是甘肃、青海、四川、西藏之类的。

  46. 陈士杰   在小组 2047 回复文章

    大家给陈士杰版宪法打几分?

    @影人 #139709 美国在很多事情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划分都是不清不楚的。以至于联邦政府需要成立十几个职权时常重叠的执法机构,来弥补中央和地方的权力真空。

    如果中国是联邦制,北京的会计师不能去和河北工作,上海的律师不能去浙江工作,很多职业一辈子只能被栓死在一个省。

    联邦制由于各省法律不同,大案要案异地审判也不可能了。如果州长贪污,只能在本州审理。但由于州长在当地关系复杂,完全是地头蛇的存在,审判也不可能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