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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学

正邪不两立,那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制度宗教与弥散宗教

natasha 饭姐

中国人有句老话:正邪不两立。那么什么正,什么是邪?

邪,字面意思是旁门左道。在成书于汉代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记》虽托名孔子,但是汉朝儒家学者根据战国流传下来的文章编辑成书)中,就已经认为左道是罪大恶极: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段话里罗列了四个该杀的罪名,其中左道名列第一项。不过严格说来,这里的左道意思是政治上的权谋,意图欺君。另外三项是分别是奇技淫巧、谶术、占卜等“惑众”之术有关。然而,久而久之,左道的含义里就包含了巫蛊。公元前18年,汉成帝废后许氏的姐姐因对皇帝的新欢使用巫蛊之术而被处死,对她的判词中就提到了“执左道”之罪。

但是,上古人不都是用巫术祭祀祖先吗?什么时候“左道”(即巫术)开始有了不好的含义呢?

在中国古代宗教文化里,善恶的区分一开始并不泾渭分明。上古时期,面对无常莫测的大自然,人类的能力过于渺小,只能将命运托于鬼神之力。公元前3世纪的中国历书里,就列出了各种不同的吉日凶日,各种唯恐触怒鬼神的禁忌,各种鬼神带来的疾病等。中国精神信仰的早期,全部都用来祈福,以及安慰易怒的神鬼,同时在神鬼发作时能够辟邪。尽管孔子认为,心诚则灵;神灵会不会保佑,要看祈祷者是不是攒够了人品。但对老百姓而言,大多数人都是临时抱佛脚,如果拜神需要长期攒人品,那就拜见效快的魔好了。在这个阶段,没有什么谁正谁邪,谁管用就拜谁。

在战国、秦汉和南北朝时期,中国三大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儒、释、道的传入和形成,确立了中国宗教的正统(也有人认为儒家不算宗教,因此我们在下面说制度性宗教的时候,主要是说佛教和道教)。这三/两大宗教由官方(在不同时期)主导,有体系、有经典、有仪式和戒律,还有研修机构与学者,保证其教义不断得到修正和贴近社会。

上面我们说了,上古宗教没有道德维度。而道德感被引入宗教,是制度性宗教的功劳。制度性宗教不约而同地提出了“关联性宇宙论”,即宇宙是一个充满联系的整体,个人和社会和自然都顺应着宇宙的周期变化而变化,占卜就是将宇宙的运行与人体的强弱和命运的更替连接起来。汉朝提出了“天人感性说”,即人类的行为会激发宇宙的感应,人类的不端行为会招来天谴。因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佛教传入中国后,karma的概念也与天人感应说产生了互动。因此,善恶开始产生分野,某些神灵居于正统,就成为了善的化身,具有权威力量。他们之外的,就成了“邪”。

三/两大宗教之外,还有弥散性宗教(diffused religion),即民间信仰。民间信仰就是古代宗教的残留,是未被纳入制度性宗教的民间遗珠。它们与官方机构、庙宇或经典关联不大,而是植根于世俗生活之中,对于家庭、宗族、村落以及帮派组织的内部凝聚力影响巨大。这些民间信仰中的神往往不那么道德至上,往往会带有一些“邪气”,比如五通神。中国的民间信仰没有经文,也没有严格统一的仪式,但是民间信仰不断地从制度宗教中借来一些教义,转化成容易理解的文字、符号、神话和表演,变成一个包罗万象的混合体。

关联阅读:民间信仰与五通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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