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要完成,想法→去做→结果。就拿迁徙自由,你有搬的想法,你也有去搬,但是你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搬家失败。你拥有这个自由,只能保证政府无法对你进行阻拦。同样的,移居的自由,你有移居的想法,你也有去移居,但是你也有可能因为各种因素,例如对方不同意而失败。你拥有这个自由,只能保证香港政府无法对你阻拦。这种方式提供的自由,是你可以去做,政府无法阻止你,至于后面的事,不属于政府所管。至于你说的外国政府可以拒绝之类这些,和香港政府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不是香港政府可以管的。
“因为一个人能否移居到外国,这是外国政府决定的,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可以拒绝外国人入境的。”既然是外国政府决定的,为什么会有人代表外国政府讲拒绝?你用外国政府XXX的前提去制定法律,本身已经是宇宙法,直接越权管了外国政府。外国政府关你屁事,给不给移居这些是内政,你管好自己的地就足够了,外国政府怎么做轮不到你说事。可以不可以也轮不到你去妄想,粗暴一点直接带军队问你为什么要干涉他的内政。你只要给你的人有移居的自由,放人走就可以了,你也只能放你的人走,没有更大的权力,剩下的轮不到你说话。是不是我自己的内政,我要不要收人都要你帮忙去想?是不是如果我无条件收人的话,会影响了你立法的根基,否定了你说的拒绝外国人入境,就要来开战?
“在现实中,香港居民有离开香港的权利,但是香港居民事实上没有移居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因为一个人能否移居到外国,这是外国政府决定的,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可以拒绝外国人入境的。”你能够告诉我,究竟是有还是没有移居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是没有的话,那么香港居民就不可能移居到其他国家。但是风趣的你在前面加上了“事实上”,这样就十分有趣了。事实上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超越法律的权利,就是小粉红所讲的,虽然国家不准上外网,但是可以用vpn上,就算法律禁止也可以偷偷地上,这就是你所指的实质自由,事实上中国人是拥有上外网的权利。本身用这种措辞已经直接出局没有下文了。
合作上面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你想做就做,只管去做,剩下的关你屁事,我会不会同意不关你的事,你是间谍来探我底价的?你想先探我底价再来当我水鱼?不然你管这么多干嘛?先拿完我情报再决定,你真是天才喔。亏你想得出来,为什么你还没被人砍死?”我不清楚具体应该怎么表达,总之你可以拥有移居的自由,但是对方怎么想,这完全不由你说事。我发现我完全不会表达,越讲越复杂。总之,双方进行决定的事,单方只能够单方面决定去不去做,不能够单方面敲定结果。单方面敲定结果是严重的过线行为,不过中国习惯了过线,单方面敲定结果是常态。
这道题最大的问题点是,他代表了外国政府说话,代替了外国政府去决定,然后用这个前提去立法。不好意思,大脑短路了,他究竟在说什么,我无法理解了。外国的想法和本地的法律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本地的法律会牵涉到外国的想法?好神奇啊,真的宇宙法?我死机了。我现在更感兴趣的是,鬼佬看到会怎么回答,是不是一样会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