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那个帖子里,@摩诃至那国 推荐了这篇NYT的文章 https://cn.nytimes.com/opinion/20190918/hong-kong-protest/
并且节录了以下有关831的内容
北京在2014年8月31日提议,将该委员会的权力缩减到只选择能够参选的候选人——这样就不会选出公然敌视北京的人——然而也让所有香港人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这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妥协,因为即使北京控制了选票上的名字,赢得选举的都很可能是承诺香港人最多民主权利的候选人。在目前的选举制度下,在1200名选民中赢得最多选票的人,往往是向北京做出了最有力的承诺的人,他会去对北京在香港的朋友施加影响。 2014年,这一妥协遭到了香港街头运动的抵制,并引发了香港为期两个月的“雨伞运动”,占领了几个街区。它要求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对参选候选人不设任何障碍,认为这是真正保护香港独特民主身份的唯一途径。 我非常钦佩香港人捍卫香港特色的勇气。但我的头脑告诉我,菜单上很少有“完美”这个选项,在面对北京这样一个压倒性的政权时,“更好”才是好事。想象一下,如果2014年8月31日的妥协被接受。大陆人将会看到香港人直接投票给他们的领导人——尽管是从有限的名单中——而大陆人甚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 “泛民主派坚持要么全部,要么全无,浪费了一个让香港更接近他们应该追求的‘真正民主’的好机会,”香港投资者兼作家单伟建(Weijian Shan)说,他著有《走出戈壁,我的中国和美国故事》(Out of the Gobi, My Story of China and America)一书。
如果香港人接受2014年8月31日的有限普选提议,他们今天就会有更大的优势,要求实现全面普选。
我向来没有仔细想过831的问题,之前我的想法流于表面,北京的走狗,选哪个能不一样? 停留在你让我薄熙来跟习近平选谁,这种问题是legitimate的吗?
论民主(On Democracy)是这样检验优秀民主的 1.有效的参与 2.投票的平等 3.充分的知情 4.对议程的最终控制 5.成年人的公民资格
831显然不符合1,提名可不是无限制的,入场券掌握在中共手里。 4可能有争议, 立法院民主派如果都选上还是有否决权的. 这并不是我要说的重点,831自然在民主index上得分很低。
但他多少是不是符合2,3,5?即虽不是真普选说到底也是某一种普选。 如果抛弃理想主义,仅讨论眼前利益,事后诸葛一番,那么831是不是比1200的选举小圈有进步?(我好像在哪里看到有人说是退步,但我想不起来,如果有人替我指出先谢过)
好了,我的问题是831港人真的应该接受吗?
换一种问法,编程随想很久前讲过人大代表。 如果人大代表开放普选,成年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一人一票,候选人由共产党内部提名。 中国如果从这样的低级民主开始民主之路,是你可以接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