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好的律师对审判结果有直接影响。
如果律师费由法庭来报销,是否可以在某种情况下维持了司法的公正性?
大量无意义的诉讼案瞬间淹没了各级法院。
这个就跟医保的copay和deductible一样的性质。
@陈士杰 #153961 依美国例,DA自己就是律师啊,你看今天坐在白宫的副总统Kamala Harris在旧金山和加州作检察官的时候不晓得送了多少卖大麻的进监狱:“Kamala Harris oversaw more than 1900 marijuana convictions as San Francisco district attorney”,而人家问她是否吸大麻的时候,她怎么说,“你知道我爸是牙买加人吧,哈哈哈”。
中国的话,检察院也是直接起诉的,他们自己就是律师。
“被告也可以找社会上更牛逼的律师来捍卫自己的人权,法院指定的律师肯定没有被告在社会上找的律师牛逼啊。”
现有制度就是,人人皆平等,有钱人更加平等。法院指派的援助律师多半是些年轻资历浅的低等级律师,为了增加EXP值而参加诉讼。而等级高的律师是不会来这种新手服练级的。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有钱人有钱,请更好的律师不公平,所以干脆都别请了,统一由政府分配。
这就等于:所有人都不能吃山珍海味,所有人都不能住大房子豪宅,所有人都不能开豪车,所有人都不能享受远高于社会平均值的东西。那么要钱有何用?还是那句话,"Liberty is so precious it must be carefully rationed".
当然你会说,这不公平啊,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坐牢了,有钱人请得起好律师而避免坐牢。那同样,穷人吃不起山珍海味有钱人吃得起;穷人车都是分期贷来的,有钱人开湾流;穷人看不起病只能上水滴筹,有钱人直接去美国进行试验性疗法;如果都要平等,那就削除了社会阶层本身的存在了。而且,并不是穷人就一定没有机会碰上好律师--因为司法不公本身就是票源,有野心从政的律师会从这里突破,为自己将来以justice fighter的身份从政攒exp。只要你说的“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只能坐牢”的印象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就必然有野心家会利用这个理念吸票,而最简单的,就是给穷光蛋义务辩护并取胜。
而且类似class action suit, 穷人系统性地被司法制度迫害这件事本身就会催生NGO,他们用“穷人请不起好律师只能坐牢”的印象在社会上吸收捐款,并用此钱作为律师费用进行法律援助,因此也能缓解这个“穷人没有好律师只能坐牢”的问题。
至于“有钱人请好律师脱罪”(类似辛普森案),这种其实是好事,有钱人努力钻法律空子逃脱法律制裁,钻空子的行为本身就会促进司法体制和立法机构本身的进化。禁止钻空子,等于是不当扩大政府权力。而且会使得统治者们更懒于完善制度,因为制度就算不完善,因为我们禁止钻空子,所以没有完善的必要。同理,在Daniel Ellsberg案(五角大楼文件)中,Daniel Ellsberg身为涉密人员,私自接洽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将泄密文件交给他们发表,是犯罪行为;但是纽时和华邮,并没有义务为美国政府保密。你美国政府请得人向我们泄密,失职的是你们的用人单位,而不是我们媒体。话说如果真的惩罚了纽时和华邮,判决你们两个报纸不应该发表国家机密,那等于是袒护了美国政府情报机构聘请不当人员的失职。而如果Ellsberg接洽的不是美国记者而是苏联特工,你们的机密不就被敌国拿去了?为了保护体制而限制他人钻体制空子,实际上是害了体制,阻止其自我完善。为了完善制度,必须允许人钻空子。为了维护计算机系统安全,必须请白帽黑客试图入侵计算机系统。
如果律师费由法庭来报销,是否可以在某种情况下维持了司法的公正性?
报销0%就是完全没有法律援助;美国的法律援助律师,差不多约等于报销10-20%;
但是报销100%的话,穷人肯定会去请最贵的律师;而富人为了请到最贵的律师,可以额外给律师加钱。
最后结局就是,仍然是富人请到最贵的律师。也就是政府可以帮穷人,但只能帮到一定程度,不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富人,除非这个政府有足够厉害的军事、政治手段能强奸富人(例如墙国),但那样穷人只会被强奸得更厉害。
所以关键仍然是比例,由于上面解释的原因,报销100%最后实际上只能起花50%钱的作用,提高公平的同时降低了系统的效率。所以具体报销多少合适,要看纳税人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有多高,例如北欧国家报销50-100%是没什么压力的,而在中国这么搞就很困难,没有政府愿意主动接受可能把自己bankrupt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