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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暴问题是否相比其他国家更普遍存在,或更少得到惩罚?

国内被家暴报警不会有用,磨磨嘴皮子就算调解完了,好像没听说过有施暴人被审判的案例?

查到的中国家暴率(女性受害人)和印度、美国、挪威相似,在20+%到30+%之间,英国总体家暴率惊人的低:

According to the Crime Survey for England and Wales (CSEW) year ending March 2020, an estimated 5.5% of adults aged 16 to 74 years (2.3 million people) experienced domestic abuse in the last year (Figure 1).

中国相关数据:

In more recent years, the 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and the Third Survey of Social Status of Women by the ACWF reported that in the year of 2010 alone, 24.7% of women aged between 24 and 60 experienced domestic violence in different forms in year of 2010 alone......

但是欧美国家遭到家暴是可以起诉施暴方的,法院可以判restriction order,在中国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东西。而且国内数据是国家统计局和妇联弄的,实际情况很可能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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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惟道独尊   维天有汉,惟道独尊,Anti-left and anti half of the sky

    不会对泼妇破口大骂乃至重拳出击的男性统统可以归为龟男,学什么不好学欧美进步主义白左

  2. 爱狗却养猫 饭丝
    爱狗却养猫  

    要看和什么国家比。假如把家暴定义为家庭内丈夫对妻子施加的暴力,女性经济社会地位越低的国家家暴率越高。

    其实家庭暴力不仅是丈夫对妻子,妻子打丈夫的情况也不少,不过因为体力差异,真的打起来男人力气大,造成的伤害也大。此外父母对子女、子女对老年父母的家庭暴力也不少。

    国内的传统是把家庭暴力(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父母子女之间)都视为家务事;警察管了没好处,还容易惹上一身腥,所以大多数情况下也就劝几句,懒得管,除非真的造成恶性事件了。

  3. natasha 饭姐
    natasha  

    “离婚案件原则上,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不准离的。[维护婚姻是]传统的道德观念,” 成都法官张焱彬在驳回一名女性起诉离婚后解释说,“我们做出暂时给男方机会的判决。”

    2017年6月,由于对女儿教育问题发生争论,董芳(化名)和女儿遭到丈夫毒打。董芳因此申请到人身保护令。五个月后,她起诉离婚。庭审后,张姓法官驳回董芳的请求,强调婚姻应尊重“传统道德观念”。该法官并表示,由于丈夫并非“长期实施”殴打,他不认为构成家庭暴力。

    但中国《反家庭暴力法》并未规定加害人必须“长期实施”才能构成家暴;《婚姻法》则肯定家庭暴力可作为请求离婚的理由。因此,张姓法官所谓初次申请离婚应一律予以驳回的“原则”,在中国法律上找不到依据。

    这位法官的做法贻害甚深,但非孤例。从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包括家庭暴力的法律定义)于2016年3月生效实施至今,媒体已报导许多女性即使遭受家暴仍无法获准迅速离婚的事例。有些基层法院甚至高调宣传他们如何“挽救”婚姻。2017年,一名妇女因被丈夫“当著孩子面前拿菜刀架在[她]脖子上”而诉请离婚,却被广西省某法院驳回,法院声称“我们挽救了一对可能和好的夫妻”。

    这种判决反映中国法院向来轻视女性受暴问题,总是逼迫女性和解而非伸张正义。太多法院仍将一名家属(通常是女性)为全家牺牲自己的权益视为美德。政府要求所有机关配合达成“维稳”的首要施政目标,也是导致法院为“维护家庭和谐”不惜牺牲女性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法院为家暴开绿灯

  4. natasha 饭姐
    natasha  

    2010年11月,来自四川省的李彦,在激烈争吵后杀死丈夫谭勇。据李彦的律师指出,谭勇用脚踢李彦,并且威胁用空气步枪射她,结果李彦抢下步枪,用枪管反击谭勇,造成谭勇死亡。事后李彦肢解了谭勇的遗体。

    李谭两人于2009年3月结婚,婚后不久,谭勇就开始对李彦施暴。根据李彦的律师和弟弟说,谭勇在命案前数月不断虐待李彦:拳打脚踢、白天把她反锁在家里没吃没喝、冬天把她锁在阳台过夜、用烟头烫伤她的脸和腿部、还有一次拽着她的头发拖下三层楼梯。李彦早在2010年8月起,即不断向警察、居民委员会和官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当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诉。有关她受家暴的证据,包括派出所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目击者证词、受伤照片和向妇联求助的记录等,都曾在法庭上提出。警方和妇联都不曾就此案进行调查。据李彦的弟弟说,警察曾向李彦表示这是“家务事”,叫她到居委会寻求帮助。

    然而,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彦遭受家暴的证据不够充分。由于李彦受伤的所有目击证词全都来自她的家人或朋友,而李彦曾经求助的官方机构都未经调查确认施暴者是否谭勇,该法院据此认为无法确定是否曾经发生家暴。该法院乃判决李彦“蓄意谋杀”,并以其谋杀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为由判处死刑。

    上诉法院在2012年8月维持原判。李彦案随即移送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据了解案情的律师表示,最高法院已批准死刑,但尙未签发执行命令。一旦执行命令发出,李彦将在七日内被处决。

    最近几星期,李彦案广为人知后,近400位中国公民、律师和学者联署请愿,要求暂缓处决。另外,自11月7日起,已有逾8000人联署呼吁制定反家暴法。根据2013年1月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四个妇女之中,就有一个遭受家暴,包括婚内强暴和殴打。自2000年至今,中国各地方政府已陆续通过家暴相关法规。但这些地方法规仅列出原则,欠缺能有效保护妇女免于家暴的具体条款。在李彦居住的四川省,当地反家暴法规没有受害者保护令的制度。

    越来越多要求制定反家暴法的呼声,已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一议题展开调查。2013年1月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现行法规不足以保护妇女免于家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关于在何种情况下应展开侦查起诉,目前没有明确标准;因此,相关案件很少得到侦办与起诉。即使有些案件进入了法院,法官仍倾向将家暴视同夫妻争吵,对施暴者从轻发落。最高人民法院的这项调查还指出,受暴妇女以暴制暴的案例当中,执法单位通常不会采信女性受暴的抗辩,也不会把受暴状况纳入量刑考量。

    中国:家暴案死刑应予减免

  5. natasha 饭姐
    nat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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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庆丰话   品葱难民君子以不强自息
  7.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8. 奭麦郎 岿然宽衣
    奭麦郎   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庆丰话 #147771 这家伙是流窜到2047的知乎男权汉族法西斯,你上知乎搜一下就知道了。他们的其中一些人专门说过“知乎被女权、少民、白左控制,要去‘海外’拓展业务”

  9.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奭麦郎 #147785 知乎那么大的平台出来的,quora说英语,这帮鸟人肯定不会,其实我觉得他们去红迪搞搞震还不错。

  10. 庆丰话   品葱难民君子以不强自息
  11. 奭麦郎 岿然宽衣
    奭麦郎   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庆丰话 #147798 是的,你搜一下他的后半句签名,就是知乎上某个男权皇汉的原话

  12. Truth  
  1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讨论这个问题的要知道,“Crime statistics often are confusing, misleading and incomplete”,所以试图得出关于犯罪的结论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特别是跨国比较,还是考虑世界上广大贫困,腐败甚至政局不稳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