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温和著称的同盟会首领宋教仁,将武装革命的方法简单概括为“暴动”与“暗杀”;而文质彬彬的光复会首领蔡元培公开倡言:“革命止有两途:一是暴动,二是暗杀。”章太炎、陈天华、陶成章、黄兴、汪精卫等革命党领袖,都不同程度地赞同政治暗杀。
“抟沙有愿兴亡楚,博浪无锥击暴秦!”鉴湖女侠秋瑾吟出了激励无数仁人志士慷慨赴死的壮丽诗篇。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深陷囹圄中的汪精卫吟出了激励无数革命青年广为传颂的名言佳句。
这样看来,武装暴动与政治暗杀,是清末革命党人的既定方针。政治暗杀,是革命之先导,是唤起民众之方式,是推翻专制政体的手段。
“革命之先,暗杀可以广播火种”,成为革命党人处理武装暴动与政治暗杀关系的经典之语。
纵观清末革命党人50多起暗杀活动,大致可分为四类:
一是为配合武装起义而行刺敌方大僚。如1906年杨卓林谋刺两江总督端方,1907年徐锡麟刺杀皖抚恩铭,1911年李燮和、陈方度谋刺广州巡警道王秉恩,蒋翊武谋刺鄂督瑞徵等等,都是以个人的孤注一掷为集体的武装起义开路,多半带着“擒贼先擒王”的意思在内。
二是武装起义失败后,刺杀镇压起义的罪魁以泄公愤。如1908年安庆马炮营起义失败后,革命党人范传甲留在城里,要孤身与清军协领余大鸿拼命;1910年汪精卫谋刺摄政王,也是因为多次起义失败,要用一己肉身搏杀敌首;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后,林冠慈等炸伤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李沛基炸死新上任的广州将军凤山,等等,都是在武装起义失败后为死难烈士复仇的正义举动。
三是刺杀那些影响大局而必须除掉的革命障碍物,促进革命形势高潮或将革命推进一步。如1912年张先培等人刺杀袁世凯,彭家珍刺杀良弼之壮举,等等。他们希望通过除掉阻挠革命的“元凶巨恶”,而使革命党的共和理想获得成功。
四是与具体的武装起义无关,只是作为宣泄激烈政见的方式,以此起到动员民众的效果。如1910年陈与燊谋刺在他眼里“欲借外债而图私利”的邮传部尚书盛宣怀,邝佐治在旧金山持枪谋刺在美国考察军政的清海军大臣载洵,等等。他们希望用自己的手枪和炸弹,唤起麻木的民众,动员他们投入到革命排满的时代洪流中。
革命党人的暗杀活动,收到了破坏专制政体、震慑专制政体内统治者的威力。诚如吴樾所言,暗杀具有“杀一儆百”之效。万福华刺杀王之春,是为了警告那些“卖国”之辈;王汉刺杀铁良、李沛基刺杀凤山,是想威胁清廷那些反动权贵;吴樾刺杀出国考察宪政五大臣,是为了破坏当政者利用宪政进行“欺骗”的阴谋;汪精卫刺杀摄政王,则是表明推翻清廷的决心。
正是在这些近似疯狂的暗杀声势中,革命者的伟岸形象得以树立,当政者也闻风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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