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Darwinism是中共(包括之前的封建帝王)用来分裂人民,加强统治最有力的工具。
楼主指出的“孝”,包括人们的慕强心里,其实都是Social Darwinism的表现形式。
其实我觉得idea很简单:Whatever happens, happens—(Social Darwinism)—>Whatever happens, happens with a reason, and if there is none, we make them.
这就是受害者有罪论的根源:在一个阶级分明的系统中,“强者”可以支配“弱者”。要注意这个阶级不一定是社会阶级,古代封建家庭,子女必须无条件顺从父母也是一种阶级,“强者”也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强者”,只是在这个hierachy系统中处于相对高阶地位的人。
为什么生长在这种恶劣环境下的人,反而会自发地拥护这种体制呢?我想这和“梦想”有关。在这种环境下,人是不被允许拥有属于自己的梦想的,“我想当音乐家”“我想当科学家”“我想当医生”,这些截然不同的梦想,在这种社会体制下只有同一个终点:“我是/不是人上人”。不论职业与经历,只有将别人踩在脚下蹂躏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可悲的是这里所说的“幸福”,不过是免于恐惧的奢侈而已;我想很多人都对这一点都颇有体会。
我之前在国内的时候,可以说是切身地体会了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残酷的是很多时候本应帮助你的所谓“家人”,更多的时候只是在你需要被拉一把的时候踩你一脚罢了。在这种环境下成长,性格一定会受到影响,严重的可能无法融入正常人的圈子。我刚出国那阵,所在的学校叫我帮忙他们的math circles集训,我看到有些孩子水平很差,就去问领队说这些孩子是不是需要加强训练,领队说:“We do mathematics for fun, not for fame, if doing it troubles you, you should sit back and relax a bit!”我当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这种思想方式,可怕在它可以从内部打败你,改变你,把你变成无法思考的工具人,每天只想着做“人上人”。而事实是往往你在照着他们拟定的轨迹“奋斗”的过程中,被分配到了极差的资源,因而根本不可能成功你所想的人,然而你认同发生在自己和他人身上一切的不公,梦想着和裁判赛跑可能会赢,这就陷入了他们挖好的陷阱中。
回到曹操马超的话题,我觉得马超的做法是合理的。
1.当马超所谓的“家人”加入曹操时,他们是否想到自己有被杀的可能?还是他们想着马超会迫于"亲情",放弃梦想加入曹操?在这件事上,马腾家人的做法不仅鲁莽,而且寄希望于马超单向的付出,更不要提曹操还有嗜血的本性。试想你的家人有一天忽然跑到老虎洞里,要你自断胳膊引开老虎,你是什么感觉?
2.杀马超一家的是曹操,不是马超,simple as that。如果马超有罪,那么所有绑架人质撕票的都是报警或者凑不到钱的家属的过错?这个逻辑是非常可笑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典型的double standards:对于加害者,不做评价甚至硬找角度加以赞赏;对于受害者,只要小的时候偷过5毛钱一根的冰棒就活该遭受残忍的折磨。
我觉得诸如此类的问题还需要争论,说明有些思想在不经意间已经被我们所接受了,即使在自由世界自由地呼吸,晚上还是会“作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