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不用抱歉。我只是觉得很厌倦,这种事不值得自己、也不值得任何人浪费时间。
江湖
-
如果膜乎纵容支黑禁言所有粉红,是不是就是无脑反共?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如果膜乎纵容支黑禁言所有粉红,是不是就是无脑反共?
在我看来支黑和粉红很大一部分都是毫无人文关怀。反共也是反它对于生命的极度漠视和它对于掌握生杀权力的无限贪欲。如果支黑的言论同样表现出和共产党一样的特征,难道还留着它们养蛊过年吃吗?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赵冬天下的阿尔乔姆 #10063198 没错。包容粪将使自己变成粪坑,相信是个正常人都知道的。那个叫长安街的id隐晦地指责了这个现象。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这篇文章推给葱、膜、2047站长:天理与王法(张维迎)
从吴英案到曾成杰案
去年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上,我的演讲从吴英案说起,今天的演讲我要从曾成杰案开始。有人说我去年的演讲对挽救吴英的生命发挥了一些作用,如果确实如此,我感到很欣慰。当然,无论我在今天的演讲中说些什么,对改变曾成杰的命运已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确实希望,我今天的演讲能对拯救未来的一些无辜的生命有所帮助。
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秘密处决这件事,在整个中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撼,企业家群体中弥漫着一种”兔死狐悲“的气氛。是啊,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司法体制之下,一想到今天曾成杰所遭遇的不幸某一天可能落在我们任何一个人身上,有谁能没有一点悲凉之痛呢?
这种兔死狐悲的情感,实际上就是2000多年前孟子讲的“恻隐之心”,也就是200多年前亚当·斯密讲的“同情共感”(sympathy)。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开始就宣称:人无论多么自私,他的天性中显然会有一些原则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心,就是当我们看到或想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他接着说,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的其他原始感情一样,绝不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最大的恶棍,最顽固的不法分子,也不会全然没有任何同情之心。
恻隐之心,同情之心,对我们理解社会的道德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孟子讲,恻隐之心就是仁。亚当·斯密认为,同情心是人类道德的心理源泉。正是别人的喜怒哀乐在我们心目中引起的共鸣使人类有了良知;正是对我们心中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那个伟大的法官和仲裁者的情感的尊重使我们有了正义。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后整个社会舆论对他的同情,说明我们社会的良知还没有泯灭。
理大还是法大?
曾成杰为什么被判处死刑?因为他“犯法”了,至少法院认为是这样。一个问题是,曾成杰当时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集资的时候,他是否知道自己是在做违法的事情?这一点我不好猜测。但无论如何,法院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无知而免除他的罪行,尽管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对此有所考量。我更关心的问题是,即使他真得犯了法院判决时所依据的那种法律,并且是明知故犯,对他的惩罚就是正义的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法与理的关系。十年前我曾提出这样一个分析框架:衡量一种行为是否该做,有两个标准,一是合理不合理,二是合法不合法。这样,我们所有做的事情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既合理又合法,第二类是合理但不合法,第三类是合法但不合理,第四类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基本上都是第一类和第四类,也就是合理的就是合法的,不合法的也就是不合理的。此时,人们做选择相对容易,遵守法律也就是遵守正义。但在像我们这样的社会,属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事情很多,有时其比例甚至超过第一类和第四类。这就是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人面临的困境,也是我们之所以要改革的原因。
这里讲的“法”当然是指政府制定的法律,中国人传统上称为“王法”、“律法”,学术上叫“人定法”(positive law)或立法法(legislative law)。一件事合法不合法是相对清楚的,至少政府官员和法官认为是清楚的。
这里的“理”是什么?就是中国人讲的“天理”,“公理”,“道理”,“天经地义”,学术上叫“自然法”(natural law)。自然法在西方也被称为是上帝的法(the law of God), 理性之法(the law of reason)。它们是良知、正义、德性的基本含义。
所谓天理或自然法,就是人类以理性和情感所发现的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最一般的戒条或法则。如:杀人偿命,借债还钱,知恩图报,言而有信,每个人都有保全自己生命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
理大还是法大?当然是理大。理(自然法)是人类的集体智慧,是历史中自然演化形成的,是被人们普遍认可的,它与人的本性相符,反映在人的良知中。法(人定法)是政府制定的,组成政府的人与普通人一样,有自私之心,有偏袒亲朋故旧的倾向,有无知和傲慢的特性,有情绪化的时候。如果法律不受天理的约束,不以天理为准则,任何的法律都是“合法的”,就会导致不正义的法律,甚至“合法的暴政”。
理事法的“元规则”,是康德所谓的“绝对命令”。理大于法意味着只有符合天理的法律才具有正当性(legitimacy),才应该得到遵守。人类之所以需要政府制定的法律,是因为天理(自然法)有些模糊性,只有原则没有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也就是说,人定法应该是自然法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而不是对自然法的否定。打个比方,即使我们都知道开车要靠右行,但如果马路上不划中间线,要判决谁违规了就比较困难。但如果政府把中间线划得太靠左或太靠右,以致某个方向行使的车辆不越线就不可能通行,这样的规则就是不合自然法的,不可能得到遵守。
从古到今,理大于法扎根于每个人的基本意识中。日常生活中,人们最鄙视的是不讲理的人,而不是不守法的人。比如说,我们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而不说“有法走遍天下,无法寸步难行”。
自然法(天理)的三条基本准则
自古以来,自然法就活在人们心中。但自然法的表述和论证,则是思想家的工作。英国启蒙思想家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一书中总结了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则。第一条是稳定财产占有的法则,也就是私有产权的不可侵犯性。这一条来自人类对生存、安定和和平的需要,以及可用于满足这种需要的资源的有限性,它避免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和相互残杀(害命通常因谋财引起),使人们可以和平相安,因而是最重要的自然法。第二条是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也就是自愿交易、自由签约权。财产的最初所有者通常不是能给其带来最大价值的人,自愿交易可以使财产的价值最大化,合作双赢成为可能。任何通过暴力手段强制他人交出财产是违法自然法的,除非这种暴力是为了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第三条是履行许诺的法则,也就是人要言而有信。人类的大部分合作都以言辞表示开始,以行动(履约)结束。如果人们言而无信,就不可能有合作的行动,人类的进步也就没有可能。
这三条自然法或天理也就是通常讲的正义的基本含义,违法了其中的任何一条,也就违反了正义原则。如哈耶克所指出的,所有发达的法律秩序的主要特征,都极其相同,都可以说只是对这三项基本自然法所做的详尽阐释。
以此来看,曾成杰的融资和商业活动并没有违反自然法。他没有使用暴力和欺诈手段获得别人的财产,融资活动是当事人之间自愿的交易行为;他也没有违反自己当初的许诺,即使在政府政策改变之后,他仍然与出资人重新谈判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相反,政府的行为却却实实在在违反了这三条自然法则。在法院判决之前政府就剥夺了他的资产并在未经曾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转移给政府自己的企业,违反了第一条自然法则;政府不允许他执行与出资人达成的还款协议,违反了第二条自然法则;政府一开始鼓励和支持他向民间筹集资金,后来却出尔反尔,宣布他是非法集资,违反了第三条自然法。
自然法(天理)的普世性和永恒性
自然法(天理)是普世的,也是永恒的。看看那些伟大的道德思想家,无论他们来自东方还是来自西方,是生活在古代还是当代,他们所倡导的人类应该遵守的“天理”都大同小异,大致不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
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曾归纳出十九条自然法则,然后说:由于人们之中大部分都忙于养家糊口,其余的人则因过于疏忽而无法理解以上关于自然法的微妙推演。然后为了所有的人都无法找到借口起见,这些法则已被精简为一条简易的总则,甚至最平庸的人也能理解,这就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条总则说明,认识自然法所要办到的只是以下一条: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即俗话讲的,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这也就是亚当·斯密讲的存在于每个人心目中的“想象的、公正的旁观者”所做的情感判断,同样也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基本推理方法,甚至也可以说是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推理方法。
显然,“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总则本身就隐含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原则,因为只有平等的人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这种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人格上的平等,“上帝”(“老天爷”)面前的平等。前面讲的大卫·休谟总结的三条自然法则都可以从这一条总则推导出来:你不愿意别人剥夺你的生命和财产,你也就不应该剥夺别人的生命和财产;你不愿意被人强迫你交易,你也就不应该强迫别人与你交易,或者,你希望别人尊重你自愿交易的权利,你也就应该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你不愿意与言而无信的人合作,你自己就应该说话算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现在被称为“黄金法则”(golden rule或 golden law)。孔子提出这个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法则确实非常伟大,但这一法则在2000年前的轴心时代的许多其他伟大的思想家中也是一个基本法则,有些人提出的可能更早,可以说是轴心时代伟大思想家的共识,几乎没有哪一种文化或宗教不包含这样的规则。比如希腊哲学家皮特库斯(Pittacus,公元前640–前568 年)就曾说过: “Do not to your neighbor what youwould take ill from him。”(不要对你的邻居做你不喜欢他对你做的事情);几乎生活在同时代的希腊哲学家泰利斯(Thales,前624 – 前 546)说过:“Avoiddoing what you would blame others for doing。”(不要做你抱怨别人做的事情);佛法里类似的话也很多,如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他人(treatothers as you treat yourself);如果你不想被别人伤害,你也不要伤害别人(Hurt notothers in ways that you yourself would find hurtful);耶稣也说过许多类似的话,如“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你不喜欢别人对你做的事情,你也不要对别人做);如此等等,举不胜举。这些格言都可以翻译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实上,基督教认为这一“黄金法则”来自耶稣。如果我们不是拘泥于文字,《墨子》和《道德经》的许多话都有类似的意思。
今天中国发生的有关普世价值的争论,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你可以否定“民主”是普世价值,否定“宪政”是普世价值,但你不能一般地否定“普世价值”,正如你可以说不想吃面,不想吃肉,但你不能说我不需要吃饭一样。
否定天理的普世性,无论出于私利还是公心,都是愚蠢的行为。儒家文化之所以能主导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就是因为它把天理放在王法之上。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儒家文化就是自然法,这一点虽然在学术界有争议,但至少说明儒家是把“天理”放在第一位的。儒家的“礼法”体现了自然法的精神,这是儒家与法家最大的区别。秦王朝之所以二世而亡,一个重要原因是秦始皇只讲王法,不讲天理。
良知比法律更重要
回过头来总结一下,曾成杰犯了什么法?或许他真的犯了“人定法”,也就是政府制定的律法(所谓“非法集资”),如法院所判决的那样;但他确实没有犯“自然法”,没有做违背天理、违背良知的事情。
处死曾成杰或许没有违反人定法,甚至在处死他之前不告知他的亲人也可能没有犯人定法(法院这么讲了),但确确实实违法了自然法,违反了天理,违反了人类的良知!
曾成杰的不幸既有法律的责任,也有法官的责任。法律主要是靠法官执行的。我们对法官的基本要求不是仁慈,而是正义!英文中,法官的含义就是正义(justice)。我们必须认识到,对法官来说,良知比法律更重要,没有良知的法官比不懂法律的法官更可怕。这是因为,一个法官只要有良知,即使不懂法律条文,他也不会做出违反正义的判决;相反,即使他懂法律,把法律条文背的滚瓜烂熟,如果他没有良知,正义就会荡然无存!约翰·马歇尔被公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但他在出任首席大法官之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背景。这也是西方“陪审团”制度的价值所在。陪审员都是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普通公民,他们的判决是基于良知而不是法律。
有法无天不是法治社会
建立法治社会已成为中国人的普遍共识,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法治社会以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前期,也就是政府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天理和良知。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法律”为托词行不正义之事。当法律不符合天理时,当你不得不在良知和律法之间挣扎的时候,你应该选择站在天理的一边。当然,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人性的私心,也因为人性的懦弱。通常来说,违反人定法的惩罚在眼前,违反天理的惩罚在以后,人们通常会遵守“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格言。但我们应该对那些宁肯违反法律也不愿违反天理的人持有敬畏之心,至少不应该以我们自己的小聪明而鄙视这些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政府制定的律法必须符合良知,符合天理!任何违反天理(自然法)的立法不能被称为真正的法律,只能被称为“恶法”,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这样的立法是对人类理性的蔑视,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它无助于人类的幸福!
当今中国社会最缺乏的不是法律(王法),而是天理!或者说,最缺乏的是符合天理的法律和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前,最高统治者是既不讲天理,也不讲法律,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秃子打伞,无发(法)无天”。文化大革命使人们认识到无法可能给每个人带来的灾难,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但曾成杰案件以及其他诸多案件说明,法治不等于律法之治。法治首先是“理治”(天理之治)。法律不符合天理,司法不讲良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无法无天不是一个好社会,有法无天也不是一个好社会!
(本文是作者为2013年8月24日合肥举行的“中国企业家论坛夏季峰会”撰写的主题演讲稿,经作者授权本报发表。2013年8月19日定稿。)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你不会是瑶瑶吧@愛牛奶盒的人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本来没打算回复你,因为叫不醒装睡的人,但后来想想发这个帖子也不是指望你能改进,所以说几点吧。
第一,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小粉红说“我骂你nmsl是言论自由”的时候,你人在哪?有些最基础的反人类,人身攻击的话讲出来,不仅不是言论自由的体现,反而会让人们因为害怕被喷,不敢发言。你这种“只要反共就成”的想法个人看来太肤浅,何尝不是早期品葱广加批判的“拉偏架”?
第二,你这人几次大改膜乎,每一次都义正言辞:“不要意淫膜乎规则”,可见膜乎人均意淫膜乎规则,为什么呢?恁就是膜乎的“规则”呀!还有这种新的根据创作拿管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一股子社达内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对吧,这其中还有些可操作空间,这点上你操不操作还得看后续,我现在就说你一定会操作也是有失公允的。
你和品葱那些人我觉得还是要学习一个,学习什么呢?我提两点。
1.你膜乎和品葱能有流量,靠的是很多搞笑,写干货的人。品葱把写干货的人逼走了,你这新政策看似是想要把搞笑的人留住,实际效果呢?
2.你觉得支黑一定是坚定的反共者,而我身边看到的就是支黑不停地把岁静恶心成粉红,把反贼恶心成岁静罢了。
写这么多,根本也不是给你看的,只是希望以后膜乎的用户被恶心走,来到这边后心里有点数。
对你,我只有一句话:望膜乎越办越火:)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也很喜欢你,再见。
品葱没了蒹葭苍苍, 膜乎没了白露为霜。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留给膜友们最后的信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这个你和站长说吧,我看了一下他对这个网站的介绍,好像也不准备做多大,就是延续2049bbs的风格,如果是那样的话,基本也就半死不活。
跟姨葱肯定是没法比的。如果要我提意见我可以提一大堆。不过经过几次反复的内卷,我也懒得提了。你们爱怎么搞怎么搞,反正我不准备再投入多大精力来参与这些我决定不了的事。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九頭鳥復活 #9983459 不生气,说来说去还是中计了,把2047拾掇好吧。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把牌子打出来,流量吸到2047,我们还是有机会的。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PC8964 少来勾兑这套说辞,品葱管理在我的地盘影响因子为0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政治素人 5个踩可以封号、开公审大会投票封号。既然我定过这些规矩那你翻我发言截个图啊,为避免你说我删了,只要有套进语境说得通的已删除我就认。真是中二得臆想症都犯了,还颅内小剧场自己太正直不受厚黑站长待见,呕呕。 建议你跟膜乎全面脱钩在这重开,不想继续黑屁你,会显得我很小气,忍了膜乎第二不好笑的人一年已经是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克制。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abckkk 原来保障言论自由比封杀不同意见者更一言堂啊?几十个人在主场辩一个人都没信心还要靠封号?
-
日常违规处罚细则
啥时候恢复2049的屏蔽用户的功能?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实在抱歉! 有管理员多次追着我的账户踩,所以我讨厌它。 我是从考古中找到你的历史的,我发现你的案子和这次的案子都涉及了krd,因此我进行了对比。@natasha #9949132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到了今天你们这帮民小还在给小二那个糊涂蛋洗地,是不是真的脑子进水了?他委屈求全什么东西?整个服务器就是他垫钱开的。搞成这个样你跟我说不怪他,怪那个站长?他出钱会连个网站管理权都拿不到?无非就是他也觉得姨学没问题,跟着进去瞎搅和。最后把自己搅和进监狱了。
他的事情都是在活该,自作自受,还废了一个论坛,中了别人的奸计。搞到现在中间派完全无处可去,在墙外都丧失话语权。这一切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貴站搞這麼多派樂迪,大概是愛上品蔥了吧
還要幫王靜找出不一致的地方,讓王靜方便拉清單,實在是令人捉急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九頭鳥復活 你在别人帖子下面回复,别人就可以投诉你,不想被投诉的话,可以自己开一个帖
比如说你现在这个贴,你说什么都可以。
/t/7254 供参考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投诉是什么意思?政见不同或者意见不同就可以投诉么?
还是说违规了才能投诉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先生多留幾句口德吧。當年蔡先生退蔥時,還特地邀請了你,說你本性不壞。他優柔寡斷不假,還不是因為上面頂著一個信姨教的站長,只能委屈求全。你看現在的膜乎,也得被迫給支黑騰挪位置了。有時間辱二,還不如多辱蔥,趁早破掉這個共產黨的陽謀。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只要其他用户不投诉你,你想怎样都行,乳我都可以
被人投诉只有封号
-
这个网站可是乳二么?
二就是这个网站的前身2049bbs的管理员小二。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陈芝麻烂谷子的破事儿,当事人都不提了,大家就不要提啦!来, 喝酒喝酒……要不要入个饭党啊?眼下粮食危机,饭党的福利可是大大的,能画出足够的大饼让大家充饥。
-
大家更喜欢膜乎还是知乎,亦或是品葱?
@Ambulance #8980375 @白脸角鸮 #9647106 所有你看到的支黑都是共产党解放军客串的。那种内核仇恨中国的一切,表面上术语一套一套的才是真支黑。
zhina这个词其实用用本身无所谓。我们没必要学黑人那么怕nigger。 对于支黑,解体分裂复读机,就不用管他们了。
-
大家更喜欢膜乎还是知乎,亦或是品葱?
@Ambulance #8980375 付了广告费说明直接接头了已经。轮子现在是cia,ned的白手套,它跟美国核心反华圈的关系比voa还近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看看去年Natasha和killrd之间的争执与前者的下场吧。 你敢和他作对?楼主的id影射很明显。看来,K字开头的id就是能够获得站长的宠爱。但是这些人只能在这两个地方混,根本不敢离开。
-
日常违规处罚细则
-
你可能是从品葱过来,首先这里不是品葱,跟品葱的规矩是不一样的,比如这里对私信没有限制,也没有等级制度,也没有权限狗追着你咬
-
但是不等于你可以不讲礼貌,不信你可以试试
-
你的文章写的好,点赞多,自然会置顶,除此之外的情况,请私信联系站方
-
有事情要吐槽的话,麻烦自己开一个帖子吐槽,因为在2047楼主是可以删帖的,你在别人帖子下面吐槽被别人删了的话,不要来投诉,不受理的
-
别人已经表示不欢迎你,你还一定坚持要去别人帖子下面吐槽,那就不是删帖那么简单了,会被视为骚扰被封号的
-
楼主如果被回复评论骚扰,可以删帖,也可以向管理员投诉,我们会根据投诉的情况,警告或者封号处理
-
以上条款相当于是《服务条款》的细则,服务条款是总则
-
常见不文明行为,比如灌水顶帖,挖坟顶贴,刷屏和无关广告,都是违规的,用户如果看到可以私信管理员
-
如果心情不好一定要发泄,水区有阿拉斯加,谢谢合作
-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thphd #9890294 其实我去弄那个支黑魔怔人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要得罪站长了,因为我极端的按照当初定下的规矩(意淫的?其实是某人自己说的自己都忘了)来,不像其他管理员那么圆滑,会去协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如果什么都来一下罚酒三杯和共匪没区别。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thphd #9890294 太草了,只希望你不会在最后关头喷一下本萌二 ,膜呼站长说我烦可以,说我意淫规矩就太草了,天 子 与 庶 民 同 罪,都是高强度玩网的菲拉人,在哪不是玩,没必要找不痛快。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觉得膜乎不好可以去改变它,为什么要帮2047说话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预 言 成 功
本萌二成功掀翻膜呼的小池塘来到2047,因为支黑魔怔人的执法问题。
政治抑郁?不怕,吃加速主义良药啊,呜啦啦啦……
-
有感而发,写给被从品葱逼到膜乎的左派朋友
刚刚在膜乎上看到沼气池被强行置顶的帖子,我想各位的心理对于膜乎的未来都有点数了。
第一点,就是别人的论坛别人做主,说你不行你就是不行,说他合理他就是合理,一切扭曲的权力结构下,一言堂都难以避免。
第二点,这位“有事找大哥”一定是跟品葱的“一只鹿儿”在许多方面非常相似,原因可能是都是品葱站长找的人吧。
言尽于此,在可预见的将来,支黑将会在膜乎沼气池占有一席之地。
建政没有出路,左壬终将抑郁。
-
貴站搞這麼多派樂迪,大概是愛上品蔥了吧
@中国人民大学 #9670444 Tashkent的名字来源好像说是舰娘里面的苏联“塔什干”驱逐舰?所以才总“同志”“同志”的叫~
话说这整楼看下来,我已经搞不清谁是真人了,看谁都像派乐迪,汗。人与人最基本的信任呢(
哦匿名网上没有)(๑◔‿◔๑)? -
关于安全性
松了一口气。反贼社区,一个也不能少。多一个社区,党国就多一个出血口,2047就多一分安全。
-
关于安全性
为什么页面上会不时地弹出test呀()
-
貴站搞這麼多派樂迪,大概是愛上品蔥了吧
@observerIE #9608867 同志誤會了,這其實是一種稱讚與祝福 (๑◔‿◔๑)
-
某个台湾籍的同学可能是不会说人话。
個人覺得同志提供的思路很有啟發性,對同志另眼相看了 (๑◔‿◔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