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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出现平票,为什么不重新选举而是抽签或者用扔硬币的方式来靠运气决定?
美国这次中期选举,肯塔基州的法律规定出现平票的时候,由掷硬币决定谁当选。
台湾法律也规定,地方公职选举如果出现平票,是用抽签来决定。
为什么不重新选举而是用运气来决定?
这么做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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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一些国家要制定“作茧自缚”的保护外国人的权利的宪法条文?
有一些国家的宪法是规定,国家对于任何受到政治迫害的外国人,必须给以居留的权利。
但是保障外国人的权利有时候和国家利益是矛盾的。
这么规定属于作茧自缚,会让国家在外交层面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有可能会因为给予特定的外国政治流亡人士庇护权而引发战争。
假设国家要驱逐某个外国的政治流亡人士,还需要走司法程序,最后的司法判决可能不符合国家的外交利益。
为了保护一个外国人的人权而导致本国的外交可能处于不利地位,这很糟糕,作茧自缚的条款。
我觉得如果一定要写庇护权入宪法,可以规定成:国家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把“必须”、“不得”这种强制性的词汇改成模糊的“可以”,这么做就有很大的灵活空间了。
我举几个例子: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外国人如果在其自己的国家内不能有效行使由意大利的宪法所保障的民主自由权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共和国领土内获得庇护。对外国人由于政治犯罪的引渡要求不得接受。
《波兰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根据法规规定的原则,外国人在波兰共和国享有庇护权。在波兰共和国寻求保护免受迫害的外国人,可根据波兰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协定获得难民地位。
《黑山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外国国民有理由担心因其种族、语言、宗教或与某一国家或团体的关系或因其政治信仰而受到迫害,可在黑山请求庇护。如果外国国民因其种族、宗教、语言或与某一国家的联系而受到死刑、酷刑、不人道的侮辱、迫害或严重侵犯本宪法所保障的权利的威胁,则不得将其驱逐出黑山。只有根据法院的裁决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将外国国民从黑山驱逐出境。
《俄罗斯联邦宪法》第六十三条:俄罗斯联邦应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政治庇护。在俄罗斯联邦,不允许将那些因政治信念以及因在俄罗斯联邦不被承认为犯罪的行为而受到迫害的人引渡到其他国家。引渡被指控犯罪的人,以及将被定罪的人移交给其他国家服刑,应根据联邦法律或俄罗斯联邦的国际协定进行。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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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如果奥运会不奏国歌、不升国旗,肯定也有很多体育爱好者会看,但收视率肯定会低很多,只是一个小圈子的事情,不可能成为社会性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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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彤同志永垂不朽!
他是赵紫阳的秘书,赵紫阳垮台了,他也肯定跟着垮台了。
假设1989年鲍积极地向邓小平投靠,在六四后也不可能被重用,顶多是扔到人大政协当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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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您觉得还有人看奥运吗?
我觉得奥运会的收视率估计都不到今天的百分之一。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因此,背弃自己的国家,代表外国比赛,就属于叛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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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那按照你的逻辑,纳粹在德国、法国是深入人心的,不靠法律镇压纳粹就无法避免纳粹崛起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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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那是因为美国足够强大, 不缺这两块金牌。
如果是马来西亚这种体育弱国,唯一的夺金希望李宗伟代表外国去比赛了,大马人民肯定非常愤怒的,这种法律就可能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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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我什么时候说过运动员拿不到金牌就是叛国?
我说的是: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国际赛事,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判刑。
如果本国公民想代表外国参加奥运,那应该先退出本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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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世界各国都有叛国罪,毕竟每个人在获得自身利益的时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是成年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移民目的地。
所以在A国出生的人不忠于A国,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是超过从外国移民到A国但不忠于A国的。
毕竟前者是完全随机的,后者是个人选择的。
从外国移民到A国的人应该比在A国出生的人更爱A国。
因此,我呼吁世界各国都应该立法规定,如果移民归化者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应该罪加一等、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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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我是觉得谷爱凌回美国应该坐牢。
除非她在加入中国国家队之前退出了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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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我反对双国籍。
但由于世界各国的内政部人口资料库不是联网的,所以只能默许部分人持有双国籍。
但是我认为具有外国国籍的国民不得做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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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我就这么简单地回复您吧:
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您觉得还有人看奥运吗?
我觉得奥运会的收视率估计都不到今天的百分之一。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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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频这种人为什么会认为拐0和颜宁没问题,不应该被批评?
海归是两极分化的。
大部分海归都是在国外找不到正经工作,不得不回国的。
少部分海归是有能力,但由于文化不通导致在外国的职业天花板比较低,回国有更好的发展。
颜宁属于后者,她又没有加入美国国籍,不存在背叛美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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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国的“国会”——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
西敏制不一定是两院制,新西兰就是一个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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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IOA都是其本国政府没有派出国家代表团。
不存在本国有国家代表团,但是还有本国公民以IOA的名义参赛的。
大家看奥运,都是因为运动员代表的是每个国家而不是个人。如果奥运完全是个人的比赛,运动员都不携带国旗,那就没人看了。
现代奥运本来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代表他国比赛就是软性叛国。
谁告诉你美国人不在乎谷爱凌代表中国的?骂谷爱凌的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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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现代体育赛事本来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运动员都是代表主权国家出场的。
让国家丢失金牌,就是危害公共利益,就是软性叛国。
其实不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也是不能代表这个国家比赛的,这条法律只是明确规定那些加入外国国籍的本国运动员如果要代表外国比赛一定要先退出本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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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那按照你的逻辑,任何国家都不需要维护国家安全了,任何国家都不能设立叛国罪了。
毕竟如果有人叛国了,他可以公开说:“我都去叛国了,说明咱们国家有问题嘛。国家不反思自己的国民为什么会当内奸,还好意思追究我叛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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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以谷爱凌为例,她代表中国对比赛,就意味着让美国丢了两块金牌和一块银牌。
我的意思是,A国公民如果参加奥运会,就必须代表A国参赛。
如果A国公民代表B国参加奥运会,那么A国公民回到A国的时候要坐牢的。
如果A国公民就是想代表B国参加奥运,那么这位A国公民应该退出A国国籍,加入B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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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就是奥运会、亚运会、世锦赛这种国家队会出场的比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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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奥运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参赛获奖的,不是像诺贝尔奖这种以个人身份获奖的。
因此,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就应该被惩罚。
所以我觉得应该规定,本国公民不得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体育赛事。如果本国国家队不参加的体育赛事,本国公民是可以代表外国参加的。
套用谷爱凌的例子,如果美国制定了这种法律,那么谷爱凌应该在参加北京冬季奥运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可以了。
而《国籍法》也应该规定本国公民有权利退出本国国籍(但是通缉犯、有官司在身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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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奥运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参赛获奖的,不是像诺贝尔奖这种以个人身份获奖的。
因此,本国公民如果代表外国比赛,这就等于让本国失去了奖牌,就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就应该被惩罚。
所以我觉得应该规定,本国公民不得代表外国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体育赛事。如果本国国家队不参加的体育赛事,本国公民是可以代表外国参加的。
套用谷爱凌的例子,如果美国制定了这种法律,那么谷爱凌应该在参加北京冬季奥运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就可以了。
而《国籍法》也应该规定本国公民有权利退出本国国籍(但是通缉犯、有官司在身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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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奥运奖牌不是运动员的私事,这和国家利益是绑定的,毕竟各国政府都有给奥委会出资的,国际奥委会是花世界各国纳税人的钱。
本国公民代表外国比赛获得奖牌,等于是把本国的奖牌送给外国,这应该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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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那奥运就没人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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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我的意思是:美国公民如果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奥运会,那么回美国是要坐牢的。
如果一个美国公民一定要代表外国参加奥运会,那么他必须先退出自己的美国国籍,去当外国人。
因此谷爱凌要不就代表美国在美国参加奥运,要不就退出美国国籍后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中美之间必须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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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不,我的意思是,像谷爱凌这种行为肯定让很多美国人不爽,这也算侵犯了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对运动员个人进行惩罚。
除非这个运动员退出本国国籍,去当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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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体育是国际外交的延续,帮助外国获得金牌对付本国,这属于软性叛国,应该予以惩罚。
像谷爱凌这种,如果一定要代表中国比赛,请先退出美国国籍,甘蔗不能两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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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就是要禁止部分人两边恰饭。
奥运体育就是国际外交的延续,代表外国参赛对付本国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像谷爱凌这种,如果一定要代表中国去比赛,请先退出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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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增加投票率的办法
这就违反了“不记名”投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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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增加投票率的办法
现在很多民主国家投票率不高,有一些国家为了增加投票率还规定公民必须投票(比如澳大利亚)。
我觉得这些办法都不好。
我想到一个办法,就是每个投票的公民都可以拿到100块钱。
为了增加投票率,国库里面多花几亿是可以的。
大家认为我这个办法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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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认为国家是否应该立法禁止本国公民代表外国参加国际赛事?
《刑法》应该规定:公民代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参加本国国家队也参加的世界体育赛事,处三年以下、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像谷爱凌这种,应该抓起来判刑。除非她在代表中国队参赛之前先退出美国国籍。
国际体育赛事就是外交的延续,如果奥运会改成以个人身份参加,运动员领奖牌的时候不奏国歌、不升国旗,那么奥运的收视率估计不到今天的1%。
奥运今天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塑造民族主义的东西,都是一个塑造国民团结的东西。
因此体育赛事也是一种软性的国务行为,代表外国参赛属于半个叛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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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耀一下我设计的制度:不会存在落跑的候选人,各级议会任期无缝衔接
我同意政治素人也可以直接当国家最高行政首长,当国家领导人不需要先当省长。
但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要同时换届。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换届时间要错开。
新官上任的头几个月都在熟悉政务,全国各级政府如果都在熟悉政务,这是很危险的,容易动摇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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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政府的副职和中共一样多
国务卿是外交部长,国务卿不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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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政府的副职和中共一样多
全国人大一共有14个副委员长,国务院一共有4个副总理、5个国务委员。
俄罗斯国家杜马一共11个副主席,联邦内阁一共10个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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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和“中华民族”都是应该被舍弃的假概念
外国人可以帮助中国民运,外国人也可以在不违反本国法律的情况下帮助中共。
但要知道自己是外国人,不是中国人,自己做的事情是干涉外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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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国人大会议有可能修改宪法废除国务院
我的意思就是修宪把虚位的国家主席改成实权的国家主席。
1982年宪法的国家主席是虚职,但1954年宪法的国家主席是有实权的(国家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明年可能会取消国务院,由国家主席领导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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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国人大会议有可能修改宪法废除国务院
前几天结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李强没有被增补成副总理。
这就意味着目前国务院的正副总理在明年三月都要退休。
这是不正常的,国务院历任总理都曾经当过前任总理的副总理,如果习近平让李强当总理,应该让李强现在去国务院了解政务,暖席几个月。
但习近平没有让李强当副总理,这就不太正常了。
我认为明年习近平有可能会修改宪法,废除国务院,直接由国家主席领导中央政府。
甚至有可能废除中央军委,直接由国家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到时候习近平当国家主席,李强、丁薛祥等人当国家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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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李強為什麼排在趙樂際前面
李瑞环是全国政协主席。
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没有政协,所以全国政协主席的排名肯定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后面的。
我在帖子里面已经说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国务院总理的排名是依照资历而定的,但是全国政协主席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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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华人出国后把自己的母国完全当成了外国?
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但是成年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移民目的地的。
因此,在A国出生的人不爱A国,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是超过从外国移民到A国但不爱A国的。
因为前者是完全随机的,后者是个人选择的。
说实话,如果对中国这么有感情,就不应该移民。如果移民加入外国籍了,就要把自己当外国人,把中国当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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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华人出国后把自己的母国完全当成了外国?
这没有什么区别啊。
我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的法律规定第一代移民如果触犯叛国罪可以被轻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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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是陋习
谁能保证陌生人不是变态?路边随便捡来的吃的,你敢吃吗?
假设今年美国出了一个变态,在糖果里面下药了,死了两个小孩。我觉得事发后的若干年都不太有人敢过万圣节了吧。
所以我觉得万圣节这个传统可以保留下来简直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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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是陋习
假设今年美国出了一个变态,在糖果里面下药了,死了两个小孩。我觉得事发后的若干年都不太有人敢过万圣节了吧。
所以我觉得万圣节这个传统可以保留下来简直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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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是陋习
我觉得如果人口几万人的小城市,吃邻居的糖果的确没有什么问题。
但如果是在纽约、多伦多这种谁都不认识谁的大城市,吃邻居的糖果的确不一定安全。
假设今年美国出了一个变态,在糖果里面下药了,死了两个小孩。我觉得事发后的若干年都不太有人敢过万圣节了吧。
所以我觉得万圣节这个传统可以保留下来简直是奇迹。
我曾经是留学生,现在已经毕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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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圣节是陋习
吃陌生人的糖果不一定安全,谁能保证陌生人给的糖果没有下药?
挨家挨户敲门要糖,这是扰民行为,打扰人民的正常休息。
因此万圣节和中国人放鞭炮、合餐制一样,都是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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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李強為什麼排在趙樂際前面
那么你如何解释李鹏当总理的时候排在乔石委员长前面,李鹏当委员长的时候也排在朱镕基总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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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华人出国后把自己的母国完全当成了外国?
中国的少数民族的母国是中国,外国的少数民族的母国不是外国,这未免有点太双标了吧。
中国很多边疆的少数民族都是在二十世纪上半夜才移民到中国的,他们移民到中国的时间并不比华人移民到北美的时间更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当你具有外国永居的时候,你在外国出生的子女就没有中国国籍了,所以你只要在外国定居你就迟早要加入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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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很多华人出国后把自己的母国完全当成了外国?
本来就应该如此啊。
你加入外国国籍之后,你就不算中国人了,你本来就应该当外国人啊。
中国朝鲜族如果说自己是朝鲜人,中国京族如果说自己是越南人,中国俄罗斯族说自己是俄罗斯人,你觉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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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心诗词
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