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台湾政府基于国家安全理由用违宪违法的的行政措施开除大陆人的“中华民国国籍”,而台湾人民容忍了。那么明天,下一个当权的台湾政府也可以用国家安全理由剥夺台湾人民的身体自由。如果你考察纳粹德国和苏维埃俄国的暴政史,或者反思以下“动员戡乱时期”台湾警总的行为,你不会对这个结论感到惊讶。
今天中华民国宪法对两岸关系的规定已经不符合绝大部分台湾人的根本利益了。但由于中共的压力,导致台湾人不敢修改宪法。
如果没有中共的压力,台湾人肯定会很快修宪规定中国大陆人都是外国人,并且会让陆委会并入外交部。
因此,目前陆委会违宪撤销大陆人的中华民国国籍,这其实是符合台湾绝大部分人的根本利益的,所以当然不会有台湾人去反对,也不会有台湾人去告到司法院。
但是侵犯人身自由可就不一样了,这直接侵犯了台湾人的根本利益。如果蔡英文政府制定侵犯中华民国国民人身自由的法律,那么肯定有人去告到司法院,最后司法院会宣布恶法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