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生活

谈中国民主化之后的宪政体制框架和一些值得讨论的细节

陈士杰  ·  2020年10月15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直选实权总统对中国而言是灾难,如果出现一个中国版的三一九枪击案,这种突发事件对人民对宪政的信心的摧毁是致命的。中国人非常怕乱,反而总统制或者半总统制,总统都是要直选的,直选就会乱。所以只能搞议会制。

议会制最科学的是德国,德国的建设性倒阁制度,可以防止频繁倒阁。如果选不出新总理,国会就不能对现任总理倒阁。德国可以保护小党的利益,德国的联立制让各党的得票率和各党最终分到的席位差不多。事实也证明,德国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欧盟几乎都靠德国了。德国总统是国会和省议会联合选出来的,中国的虚位总统以后也应该这么办。不过由于1949年以后,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头衔都是主席,所以内阁总理的正规名称可以是“中央政府主席”。

中国一定要是单一制国家,并且是强中央弱地方,各项权力只要分不清楚的,那就全部归中央。只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才能带领国家往前走,如果像美国一样,真出事情了,地方和中央互相推诿,那么中国早就完蛋了。

司法制度还是保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制度即可,但司法一定要完全独立,绝对会废除政法委这种奇葩的组织。然后设立宪法法院来处理宪法解释的问题,宪法法院设立十五个大法官,每个法官任期十五年,然后法官由总理提名,国会百分之六十的议员同意后,由总统任命。这么做可以保证法官的党派色彩不是特别重。

检察院制度一定要保留。不能像美国一样由司法部负责起诉,司法部是行政权的一部分,司法部如果负责起诉,那会非常别扭的。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由各级政府行政首长提名,然后该级议会百分之六十的议员同意后出任。

人民一定要有创制权和复决权。人民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绕过议会制定法律,人民也可以通过公投的方式驳回议会制定的法律。议员只是人民的代表,人民当然可以绕过民意代表实行直接民权。但所有的公投提案,都必须经过宪法法院确定不违反宪法之后,才能交给人民去公投。

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把港澳改成议会制,中央派一个虚位的“总督”过去,然后立法会多数党领袖担任特首。中央永久授权香港自治,然后香港人想做什么中央都不能管。在港澳和平时期驻军不得超过一百人,几乎就是形式上彰显一下主权而已。

至于台湾, 让他独立算了。毕竟都独立快一百年了,也收不回去了。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