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的决议应该超过议会。公民投票凸显的是直接民意,议会只是凸显的代理民意。议员只是因为人民太忙了,所以需要议员来代表民意。公投的直接民意是高于代理民意的议员。但是公投的决议不能违反宪法。
举三个例子说明:
①民选国会修改刑法,废除死刑。但是人民不同意,人民就废除死刑的问题发起公投,最后大部分人民反对废除死刑。那么国家元首就应该宣布废除死刑的修法无效。
②前总统张三贪污100亿美元,最后被判无期徒刑。但大部分人民觉得判决太轻了,所以发起要判张三死刑的公投。中央选举委员会就不应该允许这种公投举办,因为公投不能违反宪法规定的人权。如果公投发起者对选举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打行政诉讼的官司到最高法院。
③人民想要一个法律,规定义务教育要到高中而不是只有初中。那么人民就可以发起以“是否要12年义务教育”为题目的公投,只要过半数同意的话, 就可以直接加入《义乌教育法》了。人民可以直接绕过议会来立法。
但是同一个议题,不能在一年内重复公投。比如英国脱欧,既然已经决定要脱离了,一年之内不能再提新的公投案了,不能短时间内就一个题目反复公投。
公投必须要有一个投票率的门槛,至少要有50%以上的投票率的公投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