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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已废除)2047论坛管理细则(二读)

thphd  ·  2020年10月8日 2047前站长

感谢 中野梓 沉默的广场 Ambulance NodeBE4 爱狗却养猫,以及其他漏了提及的同志,对《细则》起草工作作出的贡献。

经与各方磋商,综合 /t/7851/t/7922 的意见,现公示《细则》的二读版本。

  • 修改了逻辑上存在矛盾的条款
  • 进一步精简了措辞

2047论坛管理细则

  1. 本细则是对《服务条款》的补充。本细则与《服务条款》冲突时,以《服务条款》为准。

  2. 本细则对管理员、工程师、站长等一切为2047(下称本站)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下统称管理员)在本站站内对用户所创作内容的移动或删除,以及对用户持有账号进行封禁等操作所适用的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解释。除少数特殊情况之外,管理员将会依照本细则所示的标准处理各类违规行为。

  3. “用户”指持有本站账号、使用本站所提供的网络服务的自然人,管理员除外。考虑到本站绝大多数用户为匿名,本站保留根据这些账号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单个用户或多个用户区别对待的权利。

  4. 站长具有解释与修改本细则的权利。

  5. 本站所有管理员均由站长任命,站长对管理员的管理行为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员对本站规章制度作出的解释与站长冲突时,站长具有最终解释权。

  6. 用户可使用站外渠道,进行组织、联络、包括对本站工作进行监督;用户在站外发表的言论不会被本站视为违规。

  7. 本站最大限度地保障用户的创作自由。在《服务条款》与本细则未禁止的范围内,用户可以自由地发表、修改、评论、删除自己的作品。对于账户被封禁的用户,本站仍然尊重其著作权,允许其修改、删除自己的作品。

  8. 用户所持有的账户的用户名、签名、头像等一切可修改内容,均被视为用户的创作和言论的一部分。

  9. 用户不得在本站:

    1. 发布针对个人或群体的歧视[1]、诅咒、漠视生命尊严、侮辱或仇恨的言论;

    2. 对用户或管理员进行辱骂、威胁、挑衅、恐吓和骚扰;

    3. 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诽谤用户或管理员;

    4. 未经管理员许可,发布带有商业(旨在盈利、促进交易行为)性质的广告或进行性质类似的商业活动;

    5. 以重复方式或近似方式,大量发布主贴、回帖、或其它可供发布内容,阻碍网站正常向用户提供服务;

    6. 批量(多于2个且未向本站表明意图)注册账号;

    7. 披露其他用户隐私,威胁其他用户人身安全。

  10. 用户在本站应极力避免以下行为:

    1. 言之无物,文不对题,答非所问;
    2. 贬损用户、管理员或所创作的内容,阴阳怪气地批评讽刺、毫无内涵的情绪宣泄;
    3. 纯粹为赢得辩论而辩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证、偷换概念、诉诸人身等;
    4. 针对个人或群体发表带有偏见(与事实不符且激发矛盾冲突的)的言论;
    5. 以及其他在《知乎提问规范》、《在知乎上,什么是不友善内容》、《品葱行为倡议》中列出的不受欢迎行为。
  11. 删帖规则

    1. 对于违反9,以及《服务条款》的主帖、问题,管理员将会删除

    2. 对于违反10,但未触及9以及《服务条款》的主帖、问题,管理员将会移动到水区

    3. 对于违反9,10,以及《服务条款》的评论、回答,管理员将会删除。楼主认为管理员删除操作不当的,可以自行恢复。

    4. 楼主可以自行删除任何他不满的评论、回答。

  12. 封禁规则

    1. 账号违反9 以及《服务条款》将会被管理员直接封禁。

    2. 账号违反10,对于老用户、活跃用户(管理员具有决定权),管理员将会私信通知。非老用户、活跃用户,或者私信通知后再违规的,将会被封禁。

  13. 申诉规则

    1. 管理员封号会填写封禁理由,见 /oplog。删帖和移动不需要填写理由,如需查看被删主贴,请去 /c/delete。

    2. 用户对管理员操作不满,可以向站长私信申诉,亦可以与管理员私下沟通(如果得到管理员的支持,多数时候是可以翻案的),但不得在站内对管理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或私下的指责,违者将会被封禁。

    3. 用户对本站服务或站长本人不满,应向站长私信反映,站长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方式。

  14. 管理员援引《服务条款》以本细则未覆盖的理由进行删帖、封禁的,本站将视具体情况(包括用户反馈等)对本细则进行修正补充。

[1] 歧视行为定义:针对人们受保护的特征向对方发起的言论攻击,这些特征包括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取向、种姓、性别、性别认同,以及严重疾病或残疾。

菜单
  1. 中野梓 轻音部
    中野梓   好无聊~

    梓喵没有异议

    关键是我说了不算,在工会或类似的用户自治组织建立以前2047都是一个实际上的dictatorship,希望站长能在这段时间不要让2047翻车。

    为了方便工会建立,请站长给网站添加一些功能,现在可以添加到todo list里面,争取3个月之内上线:

    增加工会或其他用户自治组织有关的分区, 增加投票功能

  2. 沉默的广场  

    没有异议,不过两处措辞希望可以修改一下:

    12.封禁规则,第二条:“对于老用户、熟人用户(管理员具有决定权)”可以改成“对于老用户、活跃用户(管理员具有决定权)”。

    13条的标题秋后算账,改成申诉规则比较好

  3. 欢迎回到膜乎 汉帝国签证官
    欢迎回到膜乎   膜乎新网址https://www.reddit.com/r/mohu/

    两个问题:

    1.支黑言论是否属于根据细则9应该予以管制的言论?

    2.支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言论是否属于根据细则9应该予以管制的言论?

  4. jargon  

    第十四條有悖於罪刑法定主義。我國刑法第一條有之:「行為之處罰,以行為前法律明文規定處罰者為限。」;第十條之「言之無物」、「貶損」、「批評」語焉不詳,恐有濫用之虞,請 解釋之。 某誠惶誠恐,叩頭死罪死罪,某年某月某日識。

  5. Ambulance 阿弥陀佛
    Ambulance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jargon #102441

    我支持@jargon的意见。

    建议将10-1和10-2合并,去掉“贬损用户、管理员或所创作的内容,阴阳怪气地批评讽刺”这一段描述。因为这一段涵盖过宽,容易造成误伤,而这一段想要限制的内容已经可以用其它条款处理。例如:

    “你这篇文章一点用都没有,都是废话,走好不送”

    类似这样的评论,如果没有进一步说明自己的观点,我认为已经属于“无意义的情绪宣泄”范畴,已经在10的涵盖范围。如果言辞更加激烈,也有人身攻击和辱骂的嫌疑,可以用9-2处理。

    建议合并为:

    10-1 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情绪宣泄,无实质内容;

    另外我不认同“法不朔及过往”。论坛上展示的言论,在删除前都可以视作正在发生的行为。商业公司可以要求网站下架侵权内容,也是基于此。

  6. 中野梓 轻音部
    中野梓   好无聊~

    @jargon #102441 是这样的,如果管理员删贴,一定是因为违反了服务条款,管理细则只是服务条款的详细说明,服务条款才是真刑法。管理细则更多的用处是解释服务条款,免得生事

  7. jargon  
  8. jargon  

    @Ambulance #102444 刪除侵權內容乃依國內公法所為,不能體現站規之溯及力。

  9. 迷楼上的卢卡斯  

    13.2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10. 迷楼上的卢卡斯  

    2的少数情况,比如?

  11. 迷楼上的卢卡斯  

    9.5,大量指多少?

  12. thphd   2047前站长

    @清华博士豆沙馅 #102437

    1.支黑言论是否属于根据细则9应该予以管制的言论?

    2.支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言论是否属于根据细则9应该予以管制的言论?

    共产党歧视维吾尔族,支黑歧视支那人,而且既不风趣也不幽默对人气也没帮助,为什么要允许他们发

  13. thphd   2047前站长

    @jargon #102441

    第十四條有悖於罪刑法定主義。

    1. 本细则不是法条是约定,本站亦不是法院是公司
    2. 本细则不是用来约束管理员权力,而是用来减少用户和管理员之间对于操作、判定等标准的理解偏差

    第十條之「言之無物」、「貶損」、「批評」語焉不詳,恐有濫用之虞,請 解釋之。

    • 言之无物的例子:“我有很多话想说,但是不能说,算了不说了,你们也不要问我。”
    • 贬损(他人或作品)的例子:“你这文章写得好烂呀!!”
    • 阴阳怪气批评的例子:“看你的文章还不如看《故事会》”
    • 礼貌得体且言之有物的批评是可接受的:“我认为你的文章中这一部分还有改进的空间,建议补充阅读……”
  14. 李舜生  

    是否可以发非商业广告呢?

    比如我在的电报群组人太少(个位数),想要稍稍扩充人气。类型是技术/时事/动漫。意识形态是加密主义。

  15. jargon  

    @thphd #102550 建議第十四條加上一句「如不違背本細則第七條所揭示之創作自由原則」。

  16. thphd   2047前站长
  17. 钢铁雄心 (^_^)?
    钢铁雄心   (钓鱼网站已屏蔽)
    内容已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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