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通訊獨立董事鮑毓明捲入性侵養女醜聞,由天之驕子淪為地底人渣。財新網今天刊出〈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文章,書面訪問飽,洋洋灑灑數千字為事件提供另一個角度。鮑無否認曾與養女蘭兒發生關係,但用多個對話截圖,指收養蘭兒之初已與她及其母親達成協議,待蘭兒18歲長大後兩人會結婚。蘭兒形容鮑是「心愛的大壞蛋」,上年已按蘭兒要求送了訂婚戒指,在蘭兒控告他之前一個月,她還發訊息說「我愛你」。
蘭兒指摘鮑毓明在14歲已強姦她,逼她看成人電影。事件爆出後用「壞蛋」形容鮑,說:「對自己傷害他人的行為,從來沒有愧疚心。他沒有跟我說過一句對不起,他傷害了我,他還要讓我對他說對不起。」在武漢肺炎屢爆內幕的財新網今天刊登〈高管性侵養女案疑雲〉,借中間人書面訪問鮑,並獲鮑回覆及提供一大堆對話截圖作證據。他無否認曾與蘭兒有性關係,但表明自己真心愛蘭兒,反而是蘭兒不斷傷害他。
鮑毓明在2014年首次發帖求收養女孩,當時蘭兒媽媽指有14歲女求供養,鮑當時指年紀太大,蘭母指蘭兒「特可憐」,就算不收養都雙方見一見。鮑及蘭兒在2015年10月見面,當時蘭兒14歲,身高有1.7米,雙方外出非常開心,蘭兒指鮑像「失散多年親人」,鮑極為感動於是決定收養。鮑當時單身,法律上無法收養,於是蘭母建議鮑及蘭兒一起相處到18歲,說:「反正都是一起生活」。鮑心想若感情能發展至結婚,亦未嘗不可,雙方正式交往。
蘭兒稱在2015年12月31日被鮑強暴,逼她睇成人電影,又收走其手機。財新網稱,警察最終無搜到任何東西,鮑無否認雙方發生關係,但向財新網展示2016年元旦前後,雙方天天QQ,鮑又稱蘭兒首次報警是2016年6月,當年5月20日蘭兒還發送「我愛你」訊息。他說:「我第一次強暴她在2015年12月31日是吧?那麼慘,能過了六個月,她才來報案?」
財新網亦引述幫助蘭兒的志願者說,蘭兒「時而說愛上養父,時而說恨這樣的養父」。財新網亦引述接近「相關警察」,指蘭兒及鮑「同時去派出所造完筆錄後,有時會拉着手離開」。蘭兒在控告強姦後,有時與陪同報案的志願者吃早餐後,打包一份給鮑。
鮑毓明指,2017年6月兩人在煙台共住兩個月,當時談起愛情及婚姻。蘭兒曾對他說:「你不是要娶我呀?」鮑立即回應:「如果你願意嫁我的話,我非常願意」。其後兩人討論婚紗、化妝,在2019年初甚至已按蘭兒要求送上鑽石戒指求婚。他說:「我為了等她而一直單身,沒想到最後等來就是這個下場。」
鮑指出,蘭兒情緒一直反覆,多次鬧自殺引其注意,指一切問題可能源於有一段時間冷落了她,結果今次再爆大鑊。
文章在今天下午刊出,引起極大回響。不少人批評財新網未有考證,證據片面。不過,文章指蘭兒及蘭母拒絕接受訪問,文章在今天傍晚下架。
財新網
文章来源:苹果日报
看完这篇报道后大家可能意识到,说不定可能存在贼喊捉贼的把戏。 对于这场伦理闹剧,特地给大家提供另一个视角
任何时候都要给被告者提供相同的言论自由和答辩!然而国内情绪上脑 理性思维止步 原文也免不了被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