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身亡已经是多半年前的旧闻了。我一直不认同凶手的所作所为,但最近看到一个自称马列主义者、反修毛派的人的观点,驳斥凶手应当认同法治,遵守程序正义,不应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言论,认为对于凶手来说,日本的法治秩序是恶秩序,遵守程序正义就无法达致实质正义,认为凶手的所作所为是正确的。
我觉得这很不对劲。如果这么说的话,安倍的政见及施政在凶手眼中与烧杀抢掠一样,属于应死的情形。这显然与正常人类的道德观念不符。好坏是应人而异,但又有普遍共性的。“异类”或许会觉得在正常人类的道德观念下微不足道的事或好事,是罪恶滔天应当被杀全家的恶事。这些“异类”以此为名号作恶后,难道是可以理解的吗?在正常的法治秩序下,安倍晋三没有罪,更别说有死罪。“异类”的正义根本无法通过现代法治实现。
在法治秩序所不及的地方,用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或许是可行的,前提是被杀的人有在人类普遍的道德观念中的应死的情形。但超出了这个限度,这种行为就是暴行而非正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