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规定,外国人加入荷兰国籍时,必须退出原来国家的国籍。但是来自荷兰政府不承认的国家的人,加入荷兰国家的时候不用退出原来的国籍,比如台湾。
荷兰政府既然允许中华民国国民拿着中华民国护照出入境荷兰,那就说明荷兰政府承认中华民国这个政权的存在。既然荷兰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那就应该要求台湾人和普通外国人一样,加入荷兰国籍的时候都要退出原来国家的国籍。
如果荷兰政府不承认任何中华民国政府签发的文件,那就应该禁止中华民国国民入境荷兰嘛。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理解不了荷兰为什么这么做。
荷兰规定,外国人加入荷兰国籍时,必须退出原来国家的国籍。但是来自荷兰政府不承认的国家的人,加入荷兰国家的时候不用退出原来的国籍,比如台湾。
荷兰政府既然允许中华民国国民拿着中华民国护照出入境荷兰,那就说明荷兰政府承认中华民国这个政权的存在。既然荷兰承认中华民国的存在,那就应该要求台湾人和普通外国人一样,加入荷兰国籍的时候都要退出原来国家的国籍。
如果荷兰政府不承认任何中华民国政府签发的文件,那就应该禁止中华民国国民入境荷兰嘛。
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理解不了荷兰为什么这么做。
承認其是合法的旅行證件並不意味着接受或承認其旅行證件所主張的國籍身份,完。
順便具有台北當局有效國民身份的人士,根據所在國的法律的不同確實會出現將相關人士的「國籍身份」登記成「中國」這樣的做法。一般而言,有着相似規定要求放棄外國國籍先可以歸化的地方,但對具有有效台北當局證件的人士這一規定不適用一般可以推導是如下的邏輯:
如果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存在,那么中华民国政府签发的护照就是一张废纸。
如果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存在,也认同中华民国护照是正常的旅行证,那么就应该接纳中华民国国籍的存在,中华民国国民加入荷兰王国国籍时也应该退出中华民国国籍。
如果不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存在,那么中华民国政府签发的护照就是一张废纸。
不承認台北當局是所謂「主權國家」並不意味着其所有文件都是廢紙,這取決於當事國的法律或行政上的規範,所以即使不認可台北當局的存在,並不意味着「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就不是一個有效的旅行證件了。這就是為何我説「承認其是合法的旅行證件並不意味着接受或承認其旅行證件所主張的國籍身份」。
如果承认中华民国政府的存在,也认同中华民国护照是正常的旅行证,那么就应该接纳中华民国国籍的存在。
這完完全全是屬於一個主權國家的國內事務,他們有權根據國內法和行政規範決定是否接受自然人所持有的旅行證件所主張的「國民身份」,因此這不是必須的。
在荷兰眼中,台湾国籍等于没国籍,在没国籍的情况下申请荷兰国籍,等于是在申请一个人此生的第一个国籍。
很多人从0岁到90岁都没国籍,但这不妨碍他们过了零国籍的美好一生。这说明国籍不是什么金贵玩意或必备品。
国际旅行不要求国籍,国际旅行对有国籍 and 零国籍的人开放,这是国际航线的 “开明” 啊。路人甲手持三国护照,路人乙手持零国籍护照,依然可以在飞机头等舱邻座谈笑风生 只要你买得起飞机票,这是人类的进步啊!(编不下去了)
买不起国籍难道还买不起飞机票吗?人家卖。国际航线就乐意卖给零国籍的人一张飞机票,你能咋地
Philippians 3:18-20 18 For, as I have often told you before and now tell you again even with tears, many live as enemies of the cross of Christ. 19 Their destiny is destruction, their god is their stomach, and their glory is in their shame. Their mind is set on earthly things. 20 But our citizenship is in heaven. And we eagerly await a Savior from there, the Lord Jesus Christ.
18 因为我从前常常告诉你们,现在甚至流着眼泪再告诉你们,许多人活得像基督十字架的敌人。19 他们的命运是毁灭,他们的神是他们的胃,他们的荣耀是在他们的羞辱中。他们的心思是在地上的事上。20 但我们的公民是在天上。我们热切地等待着那里的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
这里的 citizenship 是天上国度的国籍,哪一个地上的国家能配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