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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民主中国制度与政策设计章节目录

革命军中马前卒  ·  2022年12月7日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

未来民主中国的制度设计 1

民主中国政治制度设计的总则与概括 4

政权组织形式(政府架构/政体):择优选适、权力调和、广泛代表性、稳定与效率兼顾 4

政体形式 4

总统制:过大的总统权力与自由裁量权、助力民粹催化独裁的工具、“胜者全得、败者全输”的不公和激化政治斗争的恶果、高效行政的双刃剑,以美国、韩国、菲律宾等国及拉美诸国为例 4

议会制:多元参与、议行合一、集体决策、效率不足、另类垄断,以英国、印度、日本为例 6

半总统制:权力分立与调和、行政权拆分、政治多元化、有龃龉但更包容、稳定与效率兼顾,以法国为例 7

议会制度 9

联合院:区域、民族、少数/弱势/特殊群体的代表机构 11

人民议会:政治中枢、权力重心、民意所在 12

社会自然科学院(专家院):民主中国科学理性决策和施政的中流砥柱:必要性和重要性;具体人员组成;专业人士不能脱离现实而要密切联系人民、尊奉科学需同时坚持人权/人性/人道主义 13

军方应在“专家院”及中国政坛有一席之地:由专制到民主的政治过渡和民主中国建设的“定海神针”:必要性(不得已性)、重要性(独特价值);古今中外军事力量强弱及安内攘外的成败得失、前车之鉴 16

政权组织形式设计原则概括 22

中央与地方关系:联邦制框架下双轨制(全域联邦制+汉地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结合、弱省强市县的地方权力结构、全国均等化的管理与服务、进步主义导向的国家政策 22

单一制与联邦制各自的特点与适用性 22

中国应实行联邦制框架下的双轨制国家结构: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港澳台实行联邦制,其余地区/汉族聚居区实行单一制;尊重少数民族自决权、保障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再自决/二阶自决”权及分离地区汉族居民合法权利 23

中国国家结构/地方行政制度/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历史沿革与经验教训(此段很长,并非制度设计而是其背景,审稿者若时间精力有限可跳过,直接阅读下一章节关于中国内地汉族聚居区制度的设计。诸位评委和征文机构在公布文章以征求意见、将文章最后发表时,若认为这段内容不必要列入,也可删去) 25

历史沿革 25

中共治下中国各地域的概况 29

北京、天津 29

东北 31

上海 33

江浙 34

广东 37

其余地区 38

陕西省、山东省、湖南省 38

河北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 39

安徽省、江西省 40

其他省份 40

总结 41

未来民主中国汉族聚居区的地方行政制度与中央地方关系:单一制的结构、户籍制度与各种制度性壁垒的废除、全国均一化和先发拉动后进的政策立场、市-县与乡-村为单位的两层地方自治、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结合与统一 42

民主中国汉族聚居区的具体民权民生政策:国家干预与公民自组织的结合、扶植公民组织和鼓励公民运动;提供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基本生存发展权利保障;改革收入分配机制和税收政策,基于贡献和付出分定收入并全民申报,税收应发挥调节分配作用并明晰化可感化;促进社会体制环境公正、实现国民物质所得的均衡、非物质权利与话语权的平等;将思想启蒙和文化教育作为国家大计中的重中之重;以折中渐进原则和涓滴手段促进社会改良和国家变革;对旧政权既得利益者据其过往及现实区分对待,以和缓方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政府、警务、教育、医疗等重要领域公共管理服务人员以“高薪养廉/高薪提效”保证基本公共管理服务的高效、公平、优质;借助现代科技与信息技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管理与服务的透明与平等,并实现互联网社会的法治与安全;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的各尽其能与相互配合,“小国寡民”乌托邦的不切实际;民主法治下的中央集权不会导致极权和严重权力寻租,对因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体制之害而厌恶大政府与集权立场知识分子观点的不赞同,但保持同情之理解;增加税收和提高社会福利并非极左“大锅饭”和共产主义化下的贫穷低效,而是缓和社会矛盾避免极端势力得势;“平等”与“自由”之辩:平等保障自由而非阻碍自由;“整体主义”与“个人自由主义”之争:当今世界人与人联系的普遍客观多样、社会公正和保护弱势群体需整体主义理念政策(以女权问题为例);国家干预与整全社会形态下群己权界的划定与对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从国家大政方针到个人态度,皆需一分为二看待和辩证合同对待影响重大且根深蒂固的保守事物:家庭和宗族(以及对激进左翼反家庭反宗族价值观的反思)、宗教和传统文化(以及现代价值观不完善与脆弱的一面的评论)、民族和国家(“天下大同”的应然和“人以群分”的实然;重点分析国家中的国家机器、建制体系、官僚主义);从制度政策到思想心灵,均要兼顾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并以回溯历史变迁和展望未来的角度看待当今世界的发展与不足,促成革新与保守、自由与秩序的统一;坚持人权和人道主义原则,但又不唯人权、不完全拘泥人道,达成理想与实效的相对一致、保证全局利益和根基稳定,实现人权人道在现实中的最大化和永固性;其他政策措施的概述;汉族聚居区各地离合亦应遵从民意、顺其自然,并舍弃排异之患、强固民族本体 46

选举制度:基于充分代表性和最大公正性原则的选举方式:联立制投票和分票方式下的混合选举制(比例代表制+小选区制) 67

完全小选区制:代表基础和区域民意、严重扭曲全国民意、易被威权势力利用操纵、国会政党组成或过于细碎或两党垄断,以英国、印度、法国、美国、俄罗斯(取其实行小选区制的那部分分析)、马来西亚等国为例 67

完全比例代表制:相对准确代表全国民意、与具体区域民意有所脱节、低门槛情况下政党过于细碎组阁困难、易令极端主义者跻身国会,但相对而言优略大于劣,以以色列、希腊、西班牙、巴西等国为例 72

混合选举制:并立制和联立制:兼顾各具体区域和全国整体民意 74

并立制:放大胜选大党优势,不利于败选的第二大党和各小党,以中华民国(台湾地区)、日本、匈牙利为例 74

联立制:折中调和、政治多元、两种议席分配有所冲突但负面影响有限、最大限度代表真实民意,以德国为例 75

民主中国“人民议会”选举制度的框架和细则 77

总统选举制度:直接选举、一轮决出制 78

司法体制及大法官推选制度:以欧陆法系(民法法系)为基础的理念、法律、制度、运转(以及对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理念与体制运行的评价);法院、检察机构、警察机构的性质、组成、职责、相互关系;民主中国制宪工作的安排 79

总理及内阁成员产生方式:由“人民议会”选出和受其监督制约、和总统分工且合作但相对独立 83

监察制度及机构设置与人员选罢方式 84

考试制度及机构设置与人员选罢方式 85

各地方行政、立法(决策)、司法及其他机构及成员的产生方式:比照中央但有所区别 86

总统个人、内阁成员、国会议员集体发生意外时的继承顺序和“指定幸存者”身份;国家机构和首都的“备份”安排;国家中枢“备份”的必要性重要性及中外相关惨痛教训的前车之鉴 87

民主中国的外交政策和国际参与:从古代至近现代中国外务史概括与经验教训;全面对外开放和融入世界、基于人权高于主权原则对待国际事务、兼顾国家利益和国际责任、实现国际正义与促进世界融合 90

政治制度设计综述:基于人民主权、科学理性、扶弱平权、折中调和、小域自治这五个原则和方向设计与运转;政治设计的局限与制度的脆弱 94

附录:《人民宪章》政策建议部分、《关于中国各领域现状及未来民主转型的个人看法》 99

附录1:《人民宪章》政策建议部分(根据《零八宪章》加以改写而成。写于2018年,后又有所增删,少数观点现在已有改变,但整体上仍然和原来一致) 99

附录2:关于中国各领域现状及未来民主转型的个人看法(本文写于2019年,是根据当时的中国与国际形势,以及那时我的观点立场而写,现在已有所改变(例如关于国家统一与分离问题),但整体上仍然和原来的看法和意见相同)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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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虾虎鱼  

    军方应在“专家院”及中国政坛有一席之地的话,军方就绝对不会支持你们。因为中国的军队虽然不能经商,中国的一切政治和被党掌握的经济组织都是军事化的,最高职务是中央军委主席,任何风吹草动军方都可以接管并控制局势,例如上海上半年封城的时候耍花招被直接空降军医督战。所以军队这个至关重要的暴力机构,绝对不会支持任何搞什么民主改革的人,因为即使是军队经商的国家,他们的权力实质也不如中国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