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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中国人在中国事务上面临的实际问题(关于中国国家在整体上是一个非法存在的国家的简述)

这篇文章是笔者酝酿很久才开始动笔的,因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要谈到中国人对待中国整个国家方面的事物面临的具有基础性且有实际价值的问题,它不是谴责中国的统治者没有道德,也不是强调人们应该向共产党扔石头,而是谈一个非常基础的问题,即中国国家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是合法存在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在面临国家这种共同体相关的事物时总是在强调自己有多么地热爱它,或者是多么地痛恨它,但无论如何,热爱与痛恨这两种情感都需要建立在事物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上,也就是需要它的存在是合法的才行,不然自己的所爱和所恨终究会让自己感觉到情感或情境上的虚无缥缈或者不切实际。

国家的存在不同于个人的存在,个人的存在本身是自然法则的造化,它不需要特意强调它是否合法,因为个人存在本身就是正当的,这是上天的实在选择,也因此不能作为驳斥的第一或第二以及之后的任何因果,如果驳斥了,那就是在让自己面临被毁灭的风险,同时也会破坏自身遵循自然法则行事的连贯性,这也一样会引发自身被毁灭的后果。

再谈回国家的存在,国家的存在是否合法依托于建立它的基本法律的存在,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宪法,而宪法是否合法则取决于组成国家这一共同体的大多数人的同意意见,一部宪法只有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意见,那么它才能算作是合法的法律文件,而国家则正是依托于宪法这一基础法律文件才能够正当地存在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面临的问题是什么呢?

它的第一个问题是它不能算作宪法,它属于伪宪法,也就是名不符实的宪法,宪法的核心作用是对权力进行限制,也就是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美国宪法修正案上的那些条文,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禁止美国国会制定任何法律以确立国教;妨碍宗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的正利。这些都是限制权力的条文,只有具备这种功能的法律才能使之成为宪法。

而第二个问题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制定和执行程序上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正当性,一般来讲,宪法必须经过组成该国家共同体的所有人的公投投票程序并得到在所有人中大多数人的同意意见才能具备合法性,同时也在宪法具备合法性得到保证后,宪法所要确立建成的国家才具备合法性,这是因为一般而言人们会在宪法中确立自身所要建立的国家,但中国的宪法则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份统治者的占领诏书,中国国家早在宪法颁布实施之前就确立了,余下的只是共产政权在不断的进行自己希望划定得到的土地的吞并与占据。

因此,在这两个问题上导致的结果都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具备作为现代国家的合法性质,也就是中国国家存在并不合法,至于它现在的存在和持续都只是不断地进行暴力和冲突而产生的结果,同时也不是在中国土地上的大多数人的实在选择,同样,中国社会也因此停留在蛮荒的前现代社会,并不具备现代社会的特征,也因此现代性的社会科学在中国是失效的,不具备运用的价值和实际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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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习下她上  

    你的意思是说不满足民主国家条件的都是非法政权吗?

  2. 西山风雨  

    @习下她上 #194732 民主的投票程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赋予国家或政府合法性,而政权是否合法则涉及到大多数被统治者的意见,也就是需要大多数被统治者的同意意见,统治者的政权才是合法的,政权是否合法的问题不包括是否应该在本国建立民主体制,但它的合法性赋予却需要大多数人的意见,也就是民主投票来决定,因为不但政权,包含政权的国家也需要民主投票的同意意见来决定是否合法,你把政权和国家混为一谈是因为你没有政治哲学的知识造成的,你需要加强自己的学习,你这个问题的语病太多,而且逻辑实在不通,我不想回答这种问题。不过我可以说的是,不进行民主或者代表性的民主投票就建立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存在的合法性。

  3. 西山风雨  

    目前中国的问题是大多数人秉持着功利主义的理念,也就是他们依靠自身经济或财富的增长来作为共产政权统治的合法依据,我对此不愿多谈,但他们明显不会为了争取自由或正利而奋斗,因为他们的政治活动只是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好处,而不是真正地去得到自由的未来,也因此,未来他们也会既得不到自由也得不到财富,共产党会再把他们这些富人推上绞刑架,以平息所谓的民愤。 @习下她上 #194732

  4. 西山风雨  

    而且他们也可能成为不了富人,因为他们会在社会进程中被动地成为共产党进行转移矛盾的工具和出气筒,他们将因此而伤痕累累且生不如死,所以说,明智一点的知道自己可能的未来应该早些离开中国,不然未来就会成为代价。 @习下她上 #194732

  5. 习下她上  

    @西山风雨 #194740 其实就是理解“中国奇迹”的财富源头就行了。

    财富源头就是全球资本的布局,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崇拜中共,抬高中共领导地位的很多“成功人士”会得到他们德性匹配的下场。

  6. 卷毛  

    美国宪法其实是 1776 那批人决定的,它仅仅是在当时具备合法性。当今三亿美国人,哪个对宪法投票过?当今十几亿中国人也是没有为宪法投票,所以呢 如果说没有合法性,则两个国家都没有。如何反驳?

    如果无法反驳,则作为生来的规矩(而非你亲自投票允许过的规矩),当今美国人遵守美国的规矩,当今中国人遵守中国的规矩,而已:当今美国人和当今中国人都是非法国家的人民。

    今天 “刚出炉” 的国家才是合法的!而且等这批 “宪法批准人” 死绝了,这个国家自动就非法了。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是合法的。

    如果你真的想让国家合法,你应该年年让本国人们对本国宪法投票。开心,为坚实的国家合法性而开心!在这之前,地球上第一个合法国家还没诞生,诞生过也是过去式了(前一届人的同意意愿不能自动延绵到后人,仅在其人体寿命之内有效)

    在此考虑之下,地球上还没有合法的国家。

    当你发现地球上没有什么合法国家,那么很多“合法国家”的流氓行为就不言自明了。

    —-

    我们70亿人,他们190个国家: 我们所有人都在被所有国家糊弄。

    你通过 “宪法应该是人们批准才算的 / 人们不批准则所谓宪法国家的合法性都是 zero ” 表明国家合法性和尊重民意的强相关关系,但你尊重的都是死人。你需要被启蒙。

    不要唤醒沉睡的中国人了,去唤醒沉睡的地球人吧

  7.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如果你系统地了解了社会契约理论,应该知道个人在国家共同体内的社会活动会让他自身赋予自己所处国家存在的同意意见,也就是自身的行为能够作为同意意见而使得国家的存在是合法的,例如个人们在所在国家的内部继承父母辈们的财产这一行为就标志着他们赋予了他们父母所处的国家这一共同体的合法性以及表达了自身对该共同体的认同。

    因为他们个人直接选择了在这个国家中进行社会活动,而社会活动能在实际上存在就代表着他们多少都愿意在该国家共同体中生活,这在结果和形式上都表现出了他们的意志,他们没有像梭罗那样过离开人群的生活,反而选择在政治社会上进行活动,也因此我们看到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去进行宪法的公投投票去表达自己对自身所处的国家的认同,但还是知道了他们对国家这一共同体有着认同,因为他们在该国家内的社会活动的开展就包含了他们的同意意见。

    当代的美国虽然没有对宪法进行公投投票以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意意见,但他们每个人往往都会在成年后为了正当地在美国进行社会活动并立足于此,他们的社会活动会直接赋予国家以合法性,并表述出自己对国家的认同,原理和我之前说的例子一样。

    我承认即便是美国宪法,也一直在也需要面对着人们对宪法的认同危机,因此美国在建国以后的许多年中,宪法一直在被国会修改或添加新的修正案,以符合人们的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和需要,但在这宪法的不断修正和添加的过程中,宪法因为它的根本性,不断地被国家的新生世代们作为自己捍卫自己生活的工具和指导性法律,也因此它也在不同的群体和个人赋予了新的同意意见,这就是美国宪法不断得到同意和合法性确立的过程实际,当然,他们也免不了宪法危机。

    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南北战争,当时的南方州不承认宪法框架内合法的林肯政府,北方州和林肯为了避免国家的彻底分裂,也为了渡过这次宪法危机,是直接和南方干了一仗去得到宪法合法性的保障的,再加上当时不认同宪法的人是少数人,因此渡过这场危机的美国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合法的国家。

    我知道中国人除了面临我提出的问题之外,最主要面对的是共产暴政,但这是政治方面的事物了,政治问题需要政治手段解决,而不是依凭法律就能直接解决的,但因为我个人的主业之一是法律,因此我在这篇不谈暴政的问题,因为暴政的终结需要更多的力量才行,而地球上没有合法的国家,这是你没有了解政治方面和法律方面知识的妄谈了,我并不想评价,但我希望你可以离开中共的框架中看待事物,因为世界是精彩的,你不应该拘泥于某个狭隘的空间中,祝你生活愉快。

  8.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另外你在很多方面都错误理解了我的意思,也许是你对中国的热爱或痛恨相关的情感太激烈了,不过我并不指望削弱这些,但我还是在这里把话说清楚些,因为我相信你把这些情感用在具体的人上会有成效和作用,而不是放在这个本不该存在的邪恶国家上,因为总而言之的是你需要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你对事物的想法偏向极端,但我不认为这是坏事,相反你可以直接说到问题的重点,例如可以直接通过我的言谈直接联想到与言谈的内容有关的其他方面的事,这是你的天赋,不过我要讲的不只是这些,你需要明白的是,一旦你与其他人开始就某些方面进行辩论,那么从一开始你就输了,因为人们的普遍看法就摆在那里,再高明的辩术也蒙蔽不了他人的感觉,反而会遗害你的认识,培根在他的新工具中说人认识事物就像认识照进山洞里的光,但每个人的山洞都不一样,因此人们对光的认识也会有偏差,所以,及时的调整或转变自己的思维从其他方面考虑事物很重要,你会因此受益并扩大自己的认识,有了这些以后,你就不必和我在逻辑上进行诡辩,因为这能够让你自身变得强大,话尽于此,希望你能在未来不断地得到认识的扩大和提高,真诚祝你天天开心。

  9.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同时,中国不合法的问题在我之前提的个人选择在国家这个共同体内进行社会活动而使得国家被认同这个论述也有一个很明显的事需要你认识到,那就是共产政权通过武力的征服直接让这片土地上的人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这也是导致整个整个国家不合法的原因之一,因为武力的野蛮运用不具备道义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除非武力的使用是为了大多数人心目中都认同的正义原则,在这一点上的武力的运用才可能会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然而事实是共产政权对当时中华民国的土地和人民进行的武力征服不是依据当时大多数人都认同的正义原则而运用的,因此共产政权通过这个途径建立的所谓新中国在这个意义上也不具备合法性和正当性,直接的原因就是它让人们失去了选择的自由,而也因此目前的中国依旧是个专制的国家,人们生活在共产政权的残暴统治和极度压迫之下,他们需要任何方面的力量给予他们实际意义上的解放,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实际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和选择,那些所谓的支持和赞同都是他们的一厢情愿,共产政权不会真的在乎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因为他们共产政权要的是自身的统治千千万万年的延续,所以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取得民心,我们要让民众知道,这世间有人真正地在为他们的未来考虑和有人真正愿意从他们的意见出发去建立让他们自身所处的政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基础,这才是一个正确的新世界建立的开始,而不至于是所谓的空谈或者是没有结果的形式。

  10. 西山风雨  

    再次,我还要说明的是个人选择在国家这一共同体内进行社会活动而赋予以国家以认同的前提是,从一开始这个国家就是个合法国家,也就是在建立上就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同意意见,而后面的这些个人们通过社会活动所进行的国家认同不过是由于自身是这个社会产生的新生世代,他们就像他们的先辈们一样,只是以一种隐晦的作法表达了对国家或宪法同意,并承认它们具有合法性,这是一种行动意见使国家或宪法赋予合法性的方式,也就是他们从先辈们手中延续了国家存在的合法性,这也就是说为什么美国年轻人可以说现在即便不经过对宪法公投意见的征求而国家或宪法依旧合法。

    当然,也有许多新生世代们不认同的例子,像美国加州的一些组织他们就不认同宪法和美国国家存在的合法性,一直号召着要加利福尼亚独立成为一个新国家,不过由于他们一直是少数,所以他们的意见不影响美国国家现在存在的合法性,也没有给美国实质上造成宪法的认同危机。

    但中国不一样,中国的宪法在程序上和制定上都只是经过了极少数人的意见表达,而且它还是后来追加的,也就是国家在宪法颁布之前就存在了,再加上它实际上并不保障个人的自由与正利,因此,中国这个国家整体无论怎么说都是个非法国家,不存在任何合法的可能。 @卷毛 #194745

  11.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而再三要说的是,你试图通过表述现在的美国人没有经过对自己国家的宪法进行意见征求的投票程序的事实就判定美国宪法和美国为非法法律和非法国家是你没有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的表现,但是如果你真的想要在这方面谈出有价值的东西需要你自己加强在这方面的理论学习才行,因为法律理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组合体,它并不简单,特别是它还牵涉到政治哲学,现在中国的很多异议人士都希望也喜欢在政治或法律相关的问题和方面上大谈特谈,特别是时事政治这块,但实际上他们大多数人都不具备专业的政治或法律知识,因此他们的发言在很大程度上都会被西方人看作笑话与逸谈,我本人就曾经在这些具体问题上和他们有过交流和活动,他们得知了一些中国有名异议人士的发言后,例如辛灝年的爱中国论和爱中共论以及秦晖和刘仲敬的一些学说,普遍看法都是-真的吗?他们竟然这么想?

    这样既惊叹又觉得好笑或感觉他们这些异议人士很可悲的反应,所以,为了让我们自己得以展开在中国土地上建立自由国家的事业,也为了不必让自身总是成为西方人眼中的政治小丑,学习西方系统的社会科学知识(例如政治哲学、法学、社会学等)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因为现代文明和自由社会被建立的发源地就在那里,不直接向他们学习会错过很多东西,而且向他们学习也更直接干脆,可以少走许多自己摸索的弯路,因此我建议你如果要争取自由的话,应该趁早离开中国,不然未来还会有很多苦难等着你。

  12.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另外,针对你个人自身偏向于从语言逻辑的形式角度来思考政治问题这一现象,我想提醒你的是语言逻辑并不会构成让你扩大和转换自己原有角度看待政治问题的基础,也就是不会让你自身在政治方面得到新观点和新角度,相反,它会让你自身不断地意识到现实与和自身理念的严重撕裂感和差别感,也就是让你意识到并加深自己的无能为力,这种思维模式是很多中国的所谓理工科人士的通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第一,他们没有受到过基础社会科学的教育培训,第二,自身执迷于逻辑结构的实在形式,第三,他们不肯正式承认或面对自己曾经或者现在身处于暴政压迫的现实。

    以上三点原因组合起来将他们封死在自己的原有知识体系中,从而令他们无法获得其他知识和从其他角度看待政治问题的方法,但如果你真的想让自己在政治问题上的发言有号召力或者说能够在政治或者社会科学方面获得建设性的提高,你只有在接受基础社会科学的教育培训的同时并承认自身有过或者现在遭遇过暴政压迫的现实才行,如果你不想,未来你依旧只能在逻辑上进行诡辩,不会对大众产生吸引力。言尽于此,希望你自己能让你自己跳出你自己设下的束缚,不然,那将会是另一种人生的可悲。

  13. 西山风雨  

    @卷毛 #194745

    最后一段,让我来谈谈启蒙,也就是“enlighten”,这个单词的前缀en-在英语中的意思是登上或者进入,后缀-en则是变得的意思,中间词light不用多说,就是光、光亮、灯、光明、光线等意思,也因此这个单词的意思是进入并变得光亮或者说置身并成为光明,中文将它翻译为启蒙,我觉得意思很勉强,非常词不达意,或者说参杂了很多翻译者的思想成分,也许是那些译者觉得这个翻译比较能贴切自己看了西方的那些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后感觉到的自身状态吧。

    但无论如何,这个译词都扭曲了英文原意,不过现在的人喜欢说启蒙,那我就谈谈启蒙吧,也就是enlighten,启蒙运动最先是在英国被发起的,因为英国社会在整体上最先摆脱了天主教的神权统治以及王权专制,进入到了现代文明,成为了一个自由国家,如果你对英国17世纪到18世纪的历史有了解或者说对一些英国哲学家有了解的话,应该知道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A great leap in the dark,翻译成中文就是-在黑夜里的一次巨大跃进,这句话是霍布斯对自己也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的一次评价,意思是指英国整个国家的人都将在不远的未来彻底的摆脱专制思想的束缚和王权统治的黑暗进入到光明的未来中,后面发生的事也的确如此。

    首先是牛顿出版了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将自然界发生的物理现象进行了系统的阐明,让人们了解到了自然现象发生背后的具体的科学原理,并直接用系统的物理学知识取代了一部分人的固有的上帝信仰,而后是光荣革命的发生,英国议会通过政变将詹姆士七世赶走,并签订和确立了正(权)利法案的实行,保障了议会的权力不受国王侵害,随后还确保了天主教势力不得涉及国王等,而在光荣革命后的第二年,洛克的政府论就出版了,政府论上篇反驳了菲尔默的神授君权的理论,下篇则阐明了政府的起源、目的以及范围,并确立了符合人类理性的自然法作为可以取代上帝信仰的一种补充,同时还填补了学术界从马基雅维利开始到洛克的百年之问,那就是统治者对于被统治者来说怎么样的统治才是合法的?洛克在政府论下篇这里给出了答案-基于大多数被统治者的同意。

    而同时期的法国还在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自我狂欢中,似乎迎来了所谓的国家盛世,但其实不知道是由多少人的骨血堆积成的一座城堡,像前些年中国的一些人也在鼓吹国家的盛况,这和当时路易十四统治的法国的某些人也有些相识的地方,都是替统治者展现财富和实力的表现,自己倒是活得像条狗一样,既没有自由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财产保障,到时候都会成为统治者祭祀的牺牲。

    说远了,再来谈回启蒙,也就是enlighten,这个词之所以能被用作当时人们发起社会运动的核心词汇之一,主要是因为它符合人们当时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自身能从黑暗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斗争中走出来,并让自身成为缔造新的自由世界的光亮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要想启蒙别人你自己必须先与黑暗的旧势力作出不同才行。

    因此,在目前依旧处于黑暗的专制统治的中国,如果你一开始就站了中国共产党的队列,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情,为他们的统治而发言,那么你谈启蒙只会让人觉得好笑而已,因为你自己就成了黑暗的一部分,还谈什么给别人带来光亮呢?不过是猪鼻子插大葱-装象(像)罢了,衷心希望你不会去犯这种低级错误,到时候贻害他人也会贻害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