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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团的垄断处罚是否符合自由主义精神?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  2021年10月9日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其实我对垄断对经济的影响还是不太了解。

所以想请问一下,首先美团这种要求下家(零售商)对他们单方面供货的行为是否真的是在构成垄断,因为我看历史上比如诉讼微软的精神大概是微软在软件发售上实行了排他要求,感觉对美团的判决依此先例也没啥问题。但是我也听说过有什么独家经销商之类的,这些算是垄断吗?

第二点,这种行为(无论是不是垄断),对整个市场的经济效率影响更偏向负面还是正面?

最后一点,如果按照自由主义的框架,是美团的营销政策损害了自由主义的精神,还是对美团的打击损害自由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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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StepOnSnek   一个政治系统的根本特征取决于其个体成员的暴力能力

    要我说得话肯定是不符合自由主义精神。从根本上来说上家和下家签订单方面供货合同这也是契约自由。

    不过,如果你想要从另外一种方面的看法的话,可以参考Easterbrook的Predatory Strategies and Counterstrategies,这算是在对垄断和反垄断法的领域中引用很多的文章了,我在这里这里的主要结论吧:

    • 首先先定义一下狩猎:狩猎就是一个资本雄厚的公司选择进行一些让自己在短期内利益受损的行为,以让自己所有的竞争者破产,进而在这个短期之后自己获得整个市场的垄断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将自己的商品的价格降到比所有其他竞争者都要低,甚至比自己的边际成本还要低;或者就是给供应商提供极高的价格(或者在这里,单方面供货合同),使得竞争对手没有供应,进而无法生产。显然,看起来,这是个对社会有害的举动。
    1. 鉴于狩猎者所面临的风险,和被狩猎者可以使用的反应,所有狩猎策略最终都不太可能是能获利的。

      • 被狩猎者可以与他人签订长期契约,以此存活住狩猎者必然是短期的狩猎,而其他人可能愿意接受这种长期契约的原因是他们知道如果狩猎者获得了市场的垄断权,在长期他们的利益也会受损。
      • 在一个市场里的狩猎,会给别的市场里竞争对手传送警告。
      • 进行狩猎需要很多的先前投资,比如说很多的器械,并需要将生产模式转换为高恒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的模式,而这只会在接受了不理性的假设之后才会发生。(这一条在这里不成立)
      • 禁止任何一个高效的公司来与它低效的竞争者之间的竞争,带来的效果是,我们容忍的所发生的由低效所产生的损失会大于所有由一个可能的垄断会带来的损失。
      • 如果某些发明事实上就是“有狩猎性”的,我们也没有可靠的方法将我们所喜欢的发明和不喜欢的发明分辨出来。
      • 分析实际证据表明,以上的结论是符合事实的
    2. 几乎不可能为狩猎所造成的损失做出完美的补偿。现有的法律,给了太多的不愿意竞争的公司来提交法律诉讼的动机。即使只有很小一部分这些诉讼的审判有错误,这都是对真正的竞争有很大的伤害。如果我们要对狩猎行为做出任何补救得话,那么我们只应该对消费者在狩猎者获取垄断后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补偿,不应该处理任何由它的竞争者所提起的诉讼。

    3. 与狩猎行为相关的法律诉讼极为复杂。进而,结论是,狩猎行为的所有社会损害 - 包括垄断所带来的损害,和由反狩猎法律所造成的对竞争的阻拦,和执行这样的法律的成本 - 可以被最小化如果我们让低价格自身是合法的(我个人认为这里对低价格的结论可以延申到单方面供货)。反对狩猎的法律的理论上的支持太弱,对损害的估计太不准确,执行这些法律的成本太高,这些理由使得又竞争者所提起的对价格的控制不能被证明是合理的。

    当然这是对美国反垄断法的讨论,不知道对中国能有多么适用。如果在美国反垄断判例中所犯的错误大多数是无心之过的话,那么在中国就肯定是有心的为了政治目的的操作了吧。

  2.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 习特厚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   习特厚:习近平特别受到人民厚爱

    垄断属于市场失灵的情况了,市场都失灵了还谈何自由主义?就像二战美国搞配给,搞生产计划,和自由主义不矛盾,因为本来就是市场失灵的情况。

  3.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钦明方泽忘了密码 #172508 我不完全相信,因为生产规模扩大带来边际成本降低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这样的话大企业比小企业有竞争力是可能存在的情况。而如果根据自由市场的推导。确实当行业满足某些条件时,可能存在自由竞争收敛到垄断。当然你要是认为自由竞争本身蕴含着使自己失灵的因素我觉得也说得过去。

  4. 岸田文雄  

    @observerEDGE #172548 还有一种情况是头部两三家大公司不竞争了,合并成一家,攫取超额垄断利润。

  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6. 十月的月抛号  

    理想中的情况是商家和消费者团结起来用脚投票反制美团,甚至整个社会团结起来不对美团公司高层提供任何服务。但如果有一个稳定的通信平台可以达成个此团结,共产党怕不是会第一时间取缔抓人。

    拉偏架不是维护和平,只准商家自由并不是自由主义。

    至于罚款,我感觉主要就是美团没后台,共产党又眼红这个没技术含量的赚了钱,就是土匪抢小偷。如果不是抢钱,就应该把这钱补偿给商家和消费者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7.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NoStepOnSnek #172505 受教了,这个东西好像国内都叫掠夺性定价吧,我刚才查的时候发现的。

    其实美团这个我琢磨了一下,可能是因为中国外卖市场已经进入了实质上的双边垄断状态,而这种强制供货商单独供货的方式得到了一个很好玩的结果,就是如果给美团供货,那是给一家供货,如果不给美团供货,还是给一家供货。我个人理解为他相当于是空手套白狼强行把竞争对手拉入自己这个掠夺定价的游戏中(我不知道饿了吗的供货规定。)当然貌似也有杀价补贴的操作。而且可能是因为作为互联网平台,扩大销售的边际成本小的可怜,导致了这种更便宜的竞争方可能能够抢占整个市场(其实我觉得还不如不强迫二选一,但是价格都比饿了么低?因为我没有研究整个美团的竞争过程,可能有错误认知。)

    不过美团这个肯定有共匪杀金鹅给韭菜看的内涵。

  8. observerEDGE 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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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十月的月抛号 #172552 诶你说的太对了,确实本来就没有消费者底层力量联合的过程。不过国外有这个消费者联合抵制流氓企业的案例吗?

  10.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observerEDGE #172555 美帝不是联合抵制流氓企业,而是class action suit。比如你公司做了一个药,很多人吃了,有些人不良反应,还有个别人死了。于是就有class action suit,有律师团代表消费者进行起诉。如果诉讼结果是法院判决公司要赔偿,或者公司与原告和解达成赔偿协定,则所有消费者都能按照约定取得赔偿,而律师团相应地也赚取了律师费。罚钱不比抵制香多了?

  11. 岸田文雄  

    @observerEDGE #172553

    反腐是为了让官员听话。反垄断(以及“双减”)是为了让资本听话。

    杀金鹅给韭菜看

  12.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消极 #172560 额,这是因为侵权了,美团这种也不算侵权是吧,那消费者很难有动机组团去打官司的。

    @紫荆公 #172582 一团两吃嘛,所以墙国铁拳自身本来就有内在的扩张性

  1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observerEDGE #172626 商家可以联手起诉他的。美团合作的对象包括大量的商户,数以万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