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每届市长任期和下一届总统大选直接相差两年。
比如柯文哲的台北市长任期明年就结束了,但2024年才有下一届总统选举。
这就导致现任市长如果想在人气最高的时候选总统,只有两种选择:
①在第一个或者二个市长任期内带职参选,比如韩国瑜和朱立伦;
②市长任期结束后,靠其他方式保持一年多的热度,再参选总统,比如陈水扁。
立法委员的任期和总统一样,所以立法委员选市长、县长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但是政客在不担任公职的情况下保持一年多的热度是很难的,所以台湾就出现了很多带职参选的行为,选上就辞职落跑。
在美国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比如小布什就是带职参选总统,选上之后就辞掉州长。
我设计的宪法,国家机关是分四级,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中央、省、市、县(区),所以就有国会、省议会、市议会和县议会。
每一年选举国家各级议会中的一级议会。举例说明,2021年举行县议会和区议会选举,2022年举行市议会选举,2023年举行省议会选举,2024年举行国会选举。
所以想当国会议员的省议员,在任期的第四年可以带职参选国会议员,如果当选了,在省议员任期结束后可以直接接班国会议会。这就不存在像很多西方国家的那种现任议员辞职去当其他的职位,导致议员席位空缺而所以不得不补选的情况(比如美国现在加州贺锦丽的那一席参议员就要补选)。
我设计的制度就导致每年都有全国性的选举。国会可以立法规定6月4日为国家民主日,每年6月4日全民放假一天,然后6月4日就是选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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