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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于恋童癖怎么看待?

是包容还是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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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ruth  

    這種事情有討論的餘地嗎?

    你怎麽想我管不了,畢竟你不説也沒人知道;但是只要做了,那肯定必須重罪。

  2. 邓矮子 温和改革派
    邓矮子  

    坚决反对啊,肯定啊

  3. observerEDGE 废物
    observerEDGE   始终坚持图书馆革命,星星之火,终会燎原

    虽然我觉得对真人恋童必须入刑,但我还是觉得哪种管到虚拟人物的法律完全是傻逼法律。

    我不确定你说的是不是我说的后一种。前一种大概没有讨论余地?有没有自由派能提供反面观点的。

    @消极 #149876 是我失言了,看来我应该把我的观点说的更清楚一点。恋童,在我的心目中,特指一成年人,即在生理上性功能已经发育完全,精神上应当了解性关系的一切后果,包括社会后果,生理后果等,的人,同一名未成年人,即我刚才扯得这一堆东西不满足的人,发生了某些和猥亵差不多严重或更严重的关系。

    前面两种人在大致满足我说的定义的情况下,基于执法可行性的原则,可以用年龄实施一刀切(即不把成年线定义为6岁or36岁这种荒唐线,如果和英美那样一个个都用陪审团判好像也不是不可以。)。在上述事情,即恋童,发生并被法院判定后后,应当对成年人使用刑法。

    对于同意年龄是多少,我觉得其实现在中国的18岁也不坏,当然我认为应该把我定义中的成年人线和未成年人线适当分开,比如成年人至少18,未成年线只有16岁。这些数值可以讨论。

    我认为没啥好讨论的是因为我认为恋童从本性是上是一个应该了解性行为后果的人同一个大概率不了解性行为后果的人在有可能涉嫌欺诈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直说了,我就认为是欺诈型强奸。这种事情我认为在正常国家一定是足以入刑的重罪。

  4. 奭麦郎 岿然宽衣
    奭麦郎   满辗鲜衣八岿合艰萨逆疯金颐提酵甚瞻冰坡秩歼殊淆冯

    以欧美国家为例,这几十年来对LGBT人群的包容度越来越高,但是对pedophile几乎是零容忍,还有法定结婚年龄在越发达的地方越高(中国除外)

    为什么这样?任何性伴侣关系是双方/多方互相之间有consent才合法的,未经历过完整的教育的未成年人有做出确保自己不受伤害的选择的能力吗?

  5. thphd   2047前站长

    其实可以换个角度思考。拐卖儿童肯定是违法的,那么撰写并发布拐卖儿童教程呢?应该包容还是反对?

  6.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thphd #149862 Steal this book

    @observerEDGE #149840 什么叫”没有讨论余地“,是age of consent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法?很明显,恋童的定义就是模糊的,可以讨价还价的。

  7. 不可接触者  

    @thphd #149862 记得以前旧品葱在 如何评价恋童癖的问题 下面有一个回答表示支持的并且作者本人就是恋童癖。也没什么人骂他。。

  8. 洛天依言和江泽民   某些崇尚分裂中国的人和不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人不必回复我,道不同不相为谋。

    三次元的绝对不可以接受。

  9. 不可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