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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国人的角度来看看美国独立中一些重要事件的法理性

邓矮子 温和改革派

换个角度看问题才是民主社会应该强调的

波士顿惨案的起因,1768年,英国海关扣押了波士顿名流汉寇克(John Hancock)的一艘船,因为这艘船专干走私的勾当,于是波士顿暴民包围了海关,声援走私犯。英军为了保护海关迫不得已开枪还击,这个完全合情合理,在那个年代,还没有彻底的把警察和军队的职责分离,更何况现在警民冲突中,警察攻击致死平民也是一样发生的。

印花税,殖民地拒绝上缴印花税的一个口号是,如果英国议会不给他们设议会代表,那么殖民地人民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在英国,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在议会里有代表,但是这些城市的居民一样照样议会统一制定的规则上税。英国人的税款去向在当时也是完全公开的,全部拿来支付在保卫殖民地的军队了,向你征税并且用到了你自己的身上,也是合情合理的。

波士顿茶党,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地贩卖的茶叶,完全合法,价格也是最便宜的,反倒是当时殖民地有很多自己走私茶叶的人,买的反而比东印度公司贵,走私者把东印度公司的茶叶摧毁,是标准的破坏他人财产的罪行。

在独立战争的过程中,以及结束后,北美殖民地保皇派均受到了美国政府的迫害,保护但不仅限于,剥夺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剥夺私人财产,这是完全违背了美国宪法精神,即使是当然的英国社会,也是没法接受这种极度反对民主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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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phd   2047前站长

    这件事可以理解为,被统治者信任,是从统治者那里分得权力的最基本条件。若将权力分予不可信任的人,无法避免这些人用手中的权力攻击统治者。

    美国人不信任保皇派,同样地,他们不信任黑人、不信任女人、不信任中国人、日本人、中美洲移民……于是便不将权力分予这些人。换言之,刚成立时的美国,其实跟新中国一样,经历了一个消灭反对派的过程。美国消灭保皇派,中国消灭国民政府支持者,都是这样的。

    美国人之所以觉得被英国人压迫,本质上是因为美国人认为,如果他们自己组建一个政府,大家可以比原来少交税,从而过得更舒服。

    同样地,对于那些有出国生活能力的人来说,他们在美国可以赚比中国更多的钱,那他们当然会认为中国的人权不如美国。如果是没有出国生活能力的人,他们担心去到美国两眼一抹黑,就会觉得还是中国人权好。

  2.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暴力和战争本来就和民主和人权的一些程序不符合。13州起义又不是13州公投脱英。

    套用刘仲敬的“达尔文,霍布斯,威尔逊”三级世界,世界政治的元规则就是以强凌弱,胜者为王,类似猴群里面谁最会打谁就是猴王,哪个比猴王还会打,就把猴王拖下王座自己当猴王。显然这样的体系是混乱而内耗严重的。达尔文式的社会结构就是如此。

    霍布斯的利维坦就是解决这种"the war of all against all"的问题的。毕竟猴王就一个,野心家又多,社会永无宁日。所以出现一个霍布斯式的威权,垄断暴力,就成了利维坦。霍布斯经历过英国内战,从议会干国王,克伦威尔干议会,然后国王的儿子从法国借兵打回来, 这种“城头变幻大王旗”的环境当然让人更思念和平的可贵,哪怕是用武力强行维系的和平。正如后世美国国父富兰克林所云:“There's no such thing as a good war or a bad peace”利维坦当然是“胜者为王”的胜者,但是它排斥竞争,追求稳定的专制。

    威尔逊十四点则是为弱者张目的,比如“波兰有权建立民族国家”,当然这个前提还是要强者支持弱者建国。德国,俄国和奥匈必须失败,才可能建立独立的波兰。所以要为弱者张目,是一定要有强权的。二战后的解殖过程,也是美苏的秩序取代英法的秩序,英法的殖民地因此独立。高一级的体系是依赖于低一级的秩序的。

    至于十三州独立,就是美国的国父,赶走了加拿大的国父。加拿大当时是法裔为主,正是因为十三州独立,托利党人被赶出十三州,去了加拿大,才使得加拿大英裔人口反超,奠定了后来加拿大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