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鲁郑的意思是,涉及到政治事件的敏感案子(比如四人帮案、薄熙来案、周永康案),这些案子不是司法可以解决的,这些案子完全是政治博弈。既然是政治案子,就应该让政法委决定判决结果,法院在这种案子里面只是走过场。
文昭的意思是,一切案子都有在司法系统里面解决,不管这个案子涉及谁。即使是涉及达官显贵的案子,也必须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法院处理国家领导人的案子的时候也不能被行政干涉。
文昭的主张,是法治社会的理想,也是人类奋斗的目标。但是目前而言,没有一个国家做得到的。
即使是美国,涉及到政治事件的案子,司法最后也是和稀泥。比如肯尼迪兄弟遇刺案、爱泼斯坦命案,由于涉及政治斗争,司法程序最后都没有得到正义。
政治干预司法,和学生不能作弊是一样的。几乎每个学生都曾经作弊过,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每个学生都曾经作弊,所以作弊就应该被允许。
换到司法独立也是一样的。每个国家都存在政治干预司法的情况,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每个国家都存在政治干预司法,所以我们就把政治干预司法合理化。
美国就是在制度上让司法独立,尽量不让政治干预司法。但是中国是直接成立政法委,让政治赤裸裸的干预司法。
套进我刚才作弊的例子。美国是明确规定不允许学生作弊,然后尽量的抓作弊者。中国是直接允许学生作弊,把学生的作弊行为直接合理化。
宋鲁郑的逻辑就是:美国明文禁止政治干预司法,但是依然有政治干预司法的例子。那中国直接允许政治干预司法,最后可能受政治干预的司法案件也没有比美国多。
文昭最后说的一句话很好:既然你宋鲁郑说政治案件就应该由政治解决,那你为什么还要用法院审判薄熙来呢?你直接让政法委给薄熙来发一个判刑通知不就可以了,何必还要去法院演一次审判呢?
美国的司法独立是多与少的问题,中国的司法独立是有没有的问题。
最起码,美国人知道司法独立是人类文明正确的方向,然而共产党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