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9BBS
-
【每日翻车新闻搬运】365:没想到3大妈的评论意外的反贼啊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每日翻车新闻搬运】366:这比起真正的倒车皇帝可差远了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越翻墙越爱国可能与政治无关。
楼主帮共产党说什么好话了,没看出来。
-
我把protonmail郵箱貼在我家門口結果現在被封了
没问清楚,是贴家门口现在无法登录?
-
我把protonmail郵箱貼在我家門口結果現在被封了
@sadbys #1 直接封了打不開了
-
艾未未的发课税案
@爱狗却养猫 #23
时代精神是无所谓从上而下或从下而上的,是一代人共同的精神状态或集体记忆,比如抗日时期,或文革时期,其时代精神覆盖各个阶层。而在正典化操作上,以在文革时期为例,即便文化精英被打倒,文革艺术也仍然是由另一批精英来制定规范并自上而下传播,如江青制作的八个样板戏。
布迪厄的哲学思想里有“四种资本”说: 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象征资本。其中文化资本即少数人通过学习掌握了文化资本,形成社会对其的高度期许,因此这些拥有文化资本的人也拥有了一定的象征资本,即在文化的信用和威望上高于他人,因此他们对艺术的规范就拥有权威性。
去中心化时代,内容的水平总有高下之分,高质量的内容会获得他人的认同和期许。因此也会形成一种“文化精英”。艺术的正典化操作,还是要由文化精英来制定规范,因此自上而下的模式不会改变。
艺术的本质毕竟还是阳春白雪的,即便某些艺术形式简单粗暴,但其内涵还是值得玩味的。由“下层”发起的文化,流行起来很容易,是不是艺术就不一定了。并不是说这些文化“低级”、不值得研究。比如瓷器,有的瓷器很精美堪称艺术品,有的瓷器不过是生活用瓷,然而这些粗瓷也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因此也有学者提倡,不要再强调艺术这个概念,而是更关注于“物质文化”。
-
评估缺少证据 —— 信口开河的众泰 20% 失业率报告
@leopulod #3 没有数据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我个人能力有限,难以找到佐证的数据。不过这个 7000 万不是预估的现有失业人数,而是新增失业人数 7000 万,也就是全国 7 亿劳动力当中,1.56 亿人失业。如果现实如此,那社会动荡应当是非常明显的。
另外,这一篇文章本来就没有讨论统计局给出的 6% 左右的数据,是基于中泰估计数据进行讨论。从计算方式上来说,应该是没有你所说的问题,因为原本的预估和我的反驳都是基于经济下滑数据,而大量农民工就业的个体经营户、工业等领域已经在讨论范围之类了。你所说的未进入社保、社保断交、没有固定工作都应该包括在计算当中,不过这个估计方式主要问题在两点:一是对于人数的重复计算,二是 underemployment 问题,也就是原本的旅游从业者突然只能转行做美团配送,是对于人力资源的错配。
有关失业率的学术讨论,我不清楚现实情况,不过经济理论应该会将三和大神归类为 frictional unemployment(摩擦性失业)。
-
【动漫】擅长捉弄的高木同学
重点推荐动画片,未成年必看
youtu.be/SRkg1HOsyjY -
【动漫】擅长捉弄的高木同学
《爱书的下克上》,动画制作不如《月色真美》,音乐不如《擅长捉弄的高木同学》 纯靠剧情了。。。 不过第二部,应该开始进入主旋律了。。。 后面就是凤傲天。。。
-
【动漫】月色真美
超级推荐小孩子看,未成年必看动画!
youtu.be/FY7fwzR86EE -
爱国主义是什么?
来源:https://twitter.com/evilinside44/status/1261308858334457857

我爱广大人民,我爱骨肉同胞,看来我不够爱国,哈哈。
-
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与汤恩比的“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人的世纪”
@未来人 #19 美国监狱人口是太多啊,监狱也问题重重,而且有大量的毒品和性方面的非暴力罪犯。美国在法律上有保守的清教徒传统,有的保守州直到2003年连做爱姿势不对都要罚呢(感兴趣请见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odomy_laws_in_the_United_States),真是无语吐槽。所以搞培训和社区矫正,算是朝着正确方向走的一(小)步。
“新疆集中营百万人"
有不同的估计,从十几万到百万都有。集中营这种地方理论上伙食不会贵的(从上到下的层层盘剥不算),贵的是管理。(监狱也是一样,美国监狱和大公司合作,把每顿饭成本降到10美分以下;贵的都是建筑维护和人力管理。)新疆的维稳费用占全国5~6%;全国是1.4万亿不到一点;按1.3万亿和5%算,就是650亿。经费可以作为一种验证(不是证明),看看什么数字可以在这个经费容纳范围之内。
-
失踪人民共和国
以上是与RSDL相关的法律条文,那么它在现实中执行状况如何,当然一般人是不得而知的,也不指望加害方或利益相关方良心发现,目前只能通过受害者的讲述去了解,那你自己找来看啊。我主题中放那么大张封面,你瞎的?
仅从【端点星】案,就能窥见RSDL在现实中执法状况之一斑。办案者有没有依法行事,检察院有没有“实时监督”。端点星三位青年相对709律师还是 low profile 的,尚且如此。
1)三位志愿者被RSDL到底是因为没有“固定住所”,还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显然不是前者;显然也不是后者,因为通知书给出的理由是“涉嫌寻衅滋事罪”。这叫依法?这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办案的是文盲还是法盲?
2)三人的家属有没有在24小时内收到通知?据我所知陈玫家属没有。
3)为何律师想要接触案件、找办案部门和办案警察都阻碍重重?为什么律师还被警察上门警告,不能在网上公开发表此案相关工作情况。你国警方办个”寻衅滋事“案这么见不得人?
再讲House Arrest,孟晚舟在加拿大就是这种处境。但欧美House Arrest,虽有分不同级别的自由限制,但我没听过北美或者北欧西欧哪国有广泛和被系统性运用如你国的——把人”绑架“到某个不明地点,切断一切外界联系,黑箱操作的——所谓“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孟晚舟在加拿大住自家豪宅,有被监控下的通信自由,可以在指定时段、指定区域范围内外出活动,可在居所会客,还能高调出现于媒体,换作你国大概要电视认罪了吧。
-2-
-
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与汤恩比的“二十一世纪将是中国人的世纪”
@未来人 #24 谢谢您的谦逊。:)其实您之前说得很多道理是对的,从情理上来说,以王这样的位置,20000人释放7000多人绝对是重大政治错误,绝大多数人不会这样“顶风作案”;但是王大概一方面觉得自己是治疆老资格,一方面也是心里过不去。这个行为其实不理性,但是人并不总是理性的。
-
失踪人民共和国
@李五毛 #9
虽然回复你纯粹浪费时间,因为都能自己通过看资料和思考来辨析的问题。但不回复吧,我就是在助长墙内自信满满的傻叉臭气、以及这股臭气在墙外的扩散。你国自信满满的初中生能 定于一尊 真不是偶然的。
把你国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RSDL) 跟欧美一些国家的 House Arrest 相提并论,说明你非但对二者一无所知,无知还不学,搜都懒得搜?也许你连怎么搜索这些信息都找不到门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1-
-
前调查记者: 赵正永贪7.17亿,有人送老婆,女儿,情人,小姐
@李五毛 #4
陕西富平县一个在社会浪荡多年的“坐台小姐”王爱茹,靠卖风骚吃饭。凭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的特殊关系,在副书记的一手操办下,王摇身一变,居然当上了富平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王爱茹不会做法庭笔录,向社会公开招贤纳士,许诺“谁给我写调解书、判决书,我给谁买一条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93035120100xxiz.html
另外,习近平的故乡就是陕西富平,他爹在那有个挺大的墓园
-
前调查记者: 赵正永贪7.17亿,有人送老婆,女儿,情人,小姐
应该是假新闻,因为十几年前有一个当法官的小姐是真事,就把这种发上来,真是智商鉴别器。
-
https://ird.cash/#aboutus
https://ird.cash/#aboutus
-
失踪人民共和国
@momolook #17
任何法条缺乏监督,都可能被滥用,作为警方,什么权力用起来方便肯定就用哪个,中外都一样。
这点我很同意您。
一定要假定在中国就是体制邪恶带来的并没有什么理由。
这点我不同意。我认为中国确实有体制问题,也即党高于国,党高于法。例如指定地点居住这样的法条由于其潜在的违宪风险,在绝大多数民主国家都不可能通过。当然私下的滥权,在哪里都存在;但有“法律保障”的滥权,是个很大的问题。
从我个人角度,对很多这种当事人自称严重肉体折磨的事情还是有一定怀疑态度的。
指监本身由于其秘密性质,就是黑箱子,只怕除了当事人和直接办案人没有人能肯定地说发生了什么。就我个人来说,我看到过有人在推特上贴出的被打受伤的照片(当然您可以说这可能作假)。同时,我看见过描述的各种无痕迹的折磨手段,不会留下明伤,只会留下暗伤;例如不让人睡觉、极端限制人活动空间(如把人长时间关在一个只能半蹲的空间里)等等。
我只从警方的角度来推测,如果我想得到更多的信息破案定罪(具体激励:这是我的工作;破案定罪了有奖励;破不了案可能影响我的前途),同时在指监的条件下又没人限制我可以采用的手段,考虑到手段太过分的话嫌疑人出去以后可能会有隐患,我很可能会使用各种“无痕迹”折磨手法,达到我想得到的目的。
-
【端点星事件】小唐已取保候审,陈玫蔡伟持续失联中
up. 希望三位志愿者都能够熬过去。
-
前调查记者: 赵正永贪7.17亿,有人送老婆,女儿,情人,小姐
@李五毛 #1
把老婆送给上司,到底是属于 性开放程度,性觉悟,性追求 那一类?
性开放程度,性觉悟,性追求 有哪个等于性贿赂?
从古至今,无论中外,都是如此。 一句话就把不正常的事实试图正常化, 不知道正常国家今天有多少把老婆送给上司的? 是无论中外还是你自己家? 我怎么觉得很匪夷所思呢
-
前调查记者: 赵正永贪7.17亿,有人送老婆,女儿,情人,小姐

哈哈哈哈,也不知道真假,但是小姐当法官却有新闻,中国官场真是海纳百川啊。 不过把这个锅扣到赵正永头上,是不是头脑太简单了? 明明是体制的问题,却只能避而谈, 可怜亦可悲
-
问答test
内容已删除内容已被作者本人或管理员删除。 如有疑问,请点击菜单按钮,查看管理日志以了解原因。 -
为什么山东像着魔一样非得花费巨额财力去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建社区?
拆村并点的结果就是:政府花了很多钱,农民不满意,规划因此无法持续。德州市终于在拆除大概10%的村庄以后难以为继,合村并居不了了之。
拆了农民房子农民住哪里?就住到廉价低质量建设的所谓社区,农民生活生产因此变得很不便利。
临沂因此烧死了不愿拆房子的农民
有意思的是我在豆瓣上看到的评论都是:
-
还没建好新房就把人家房子给扒了,现在只能住临时搭的棚子,
-
拆迁的补偿款根本不够建新房子,最后只能因为建房返贫
-
如果政策有变化,农民必然苦不堪言
-
一般政府建的房子质量都堪忧
。。。。
结论: 比土匪还更土匪
-
-
越翻墙越爱国可能与政治无关。
@electron8964 #6 逻辑荒谬。别人说的翻墙后更爱国的人,是建墙的人吗?
-
你赞同吗?“我们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叫自己中华民国台湾”
@花花 #27 你觉得有是吧,那你该找时间去看看脑子啊🧠😂
-
你赞同吗?“我们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叫自己中华民国台湾”
@花花 #25 所以北朝鲜的全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又是民主又是共和国,也不该撇清关系是吧😂。拿名字做文章也太low了吧
-
艾未未的发课税案
@electron8964 #19 嗯,你说的对喔,完美的循环论证逻辑。恭喜恭喜,有你在,世界会更好。
-
艾未未的发课税案
@electron8964 #17 说的妙啊,都会抢答了。发课公司最后在法院的起诉最后被驳回了。
-
你赞同吗?“我们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叫自己中华民国台湾”
我赞同。作为一个大陆人,对台湾表示羡慕。
-
中国“两会”前致公开信吁启动国民制宪,知名学者张雪忠被警方带走
@momolook #18
别人承认就是合法? 你没看张雪忠的文章呢? 还是看了文章都涨不了一点见识?
-
你赞同吗?“我们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叫自己中华民国台湾”
@electron8964 #21 我去,我们讨论的是你所谓言论自由的台湾啊。和你本来就说没有自由的大陆比,难道是一样的,哈哈哈。
-
你赞同吗?“我们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我们叫自己中华民国台湾”
@碧游宫 #24
既然说撇清,大家都看看,还有谁在撇清。
纳粹的全称是什么?是“国家民族社会主义”。又是民族,又是社会主义,千万不要撇清关系啊!
-
中国“两会”前致公开信吁启动国民制宪,知名学者张雪忠被警方带走
@momolook #21
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如果你不懂,就再把张雪忠的公开信读一遍
-
中国“两会”前致公开信吁启动国民制宪,知名学者张雪忠被警方带走
@electron8964 #20 好笑,你说说你的吧,你别一直问啊。我问你的倒是回答啊。
-
中国“两会”前致公开信吁启动国民制宪,知名学者张雪忠被警方带走
普遍共识: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虽然从技术上讲是“最高法律权威”和“国家基本法”,但有记录在案的历史,它违反了许多宪法规定,并审查要求共党遵守宪法的诉求。此外,侵犯宪法权利的主张不能在中国法院使用,负责宪法审查的立法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与法律委员会从未裁定法律或法规违宪。”
宪法擦屁股纸一张,人大公厕收钱发纸的伙计,仅此而已。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nstitution_of_the_People%27s_Republic_of_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