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纽约时报》获得的决定书副本,检察官的理由是,由于该男子与该女子长期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其行为与“与强奸犯罪行为存在本质区别”。
这一发生在山西和顺县的裁决引发了广泛愤慨。社交媒体上的批评人士指出,这表明当性关系产生孩子时,当局愿意忽略女性可能缺乏同意的情况。
进一步激起公众不满的是,检方以强奸罪起诉了另外两名同村男子,并明确引用了一名医生的评估,称这名卜姓女子“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检方在决定书中写道:“其主观意愿系组建家庭。” 检方还指出,张某曾将卜女士生的一个孩子以4万元价格送他人抱养,但认定该行为属民间送养,不构成拐卖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