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黑人在中国非法滞留打黑工,被抓了只是驱逐出境,那一定会越来越多。
只有明文规定,抓住了之后就判刑坐牢,财产充公,才能防止住非法移民。
如果一个黑人在中国非法滞留打黑工,被抓了只是驱逐出境,那一定会越来越多。
只有明文规定,抓住了之后就判刑坐牢,财产充公,才能防止住非法移民。
如我直言,这不是一个世界主义的角度。
而且,世界不是说谁欠了谁才应该负责的。蜘蛛侠不欠任何人,照样扶弱济贫。
富国不欠穷国的,但是一样要给他们送疫苗。这是因为,虽然表面上不欠,但是这个世界秩序的构建,富国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非洲的贫乱,中国的外交和经济政策也难辞其咎。
关于实行加速主义时的敌我识别问题,可以采取类似
“习主席万寿无疆,王沪宁永远健康”
一类的阴阳怪气但别人又不敢直接批判的口号或暗号来进行。
我没有代表中国人,我想说的是,中国人对洋人没必要考虑对错,因为他们国家的苦难都不是中国人带来的。
(⊙_⊙)(。 ́︿ ̀。)¯_(ツ)_/¯
好吧,等到哪天您代表了中国人,再说最后这句话不迟.....
@natasha #147203 这个不是回复你的问题的,只是我随口说说而已。
因为你更理想化,陈士杰更现实,所以我才会说“利益和精神哪个更重要”。
你不用管他有错没错,只要犯罪了,那就应该罚。如果都非要硬坳有错没错的概念,那法院监狱都解散吧。
广州的黑人非法移民每个都有罪,就这么简单,都应该被赶走。
当然是按照有罪没罪来看问题,毕竟非洲的苦难不是中国人带来的。中国人不需要对他们有任何情感,中国人不用考虑他们是否有错,中国人不欠他们的。
@natasha #147201 就是说,刘晓波没有错,因为他违反的“法”不是中国人民通过的,而是共产党自己制定的。但是,中国如果民主化,我认为以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的想法,会非常反感各种“洋垃圾”,毕竟“一等洋人,四等汉”,所以为了避免“一等洋人”,那时候的中国公民可以通过驱逐非法洋人的法律,这种法律就是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的认同。
@陈士杰 #147197 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概念。名词上最好区别开。闯红灯,乱停车,超载都属于违反交通法但是不是犯罪。构成犯罪的都是具有重大社会危害的,触犯刑法的才能被称作犯罪。
①有没有错,这是价值判断。比如有人觉得杨佳有错,有人觉得杨佳没错。这是因人而异的。
很高兴您也这么认同。
②只要非法移民就是有罪,这没有什么可洗地的。
洗地这个词很贬义。如果非法移民有罪但不一定有错,为什么要用贬义词去形容?
③如果滥用同理性,监狱可以解散了,毕竟罪犯都有难处。
说要了解广州黑人的故事,有什么地方是“滥用同理心“?为何又要归谬到对罪犯的同情?这是哪跟哪?您不觉得您的逻辑有问题吗?您为什么先入为主认为广州黑人个个都是定了罪的罪犯?
④非法移民就是犯罪了,非法移民这是万国公罪,不是刘晓波那种中国独有的政治类罪名。
非法移民有罪,没人说他们没罪啊。但您就用有罪没罪看问题,不是很偏颇吗?
⑤我只是说驱逐非法滞留的黑人,不是合法的黑人。
非法滞留也有很多故事在里面,您肯定是不屑了解了。全世界的非法滞留者千千万,很多家破人亡的故事在里面,您也不关心。不是说您错,而是只觉得遗憾。
@洛天依言和江泽民 #147196 民国时候的上海也有很多外国人。我没听说过上海为此有什么麻烦。反倒繁荣了上海的经济。哪怕今天上海人的眼界也算比较开阔的。
①有没有错,这是价值判断。比如有人觉得杨佳有错,有人觉得杨佳没错。这是因人而异的。
②只要非法移民就是有罪,这没有什么可洗地的。
③如果滥用同理性,监狱可以解散了,毕竟罪犯都有难处。
④非法移民就是犯罪了,非法移民这是万国公罪,不是刘晓波那种中国独有的政治类罪名。
⑤我只是说驱逐非法滞留的黑人,不是合法的黑人。
@丁丁兄弟 #147190 那前提是唐朝,明朝当时足够强大,是当时世界第一。
中国是世界第一吗?
而且唐朝衰落之后很多臣服于唐朝的少数民族独立造反,明朝甚至被满族灭掉了。
哪里有帽子?我觉得,恕我直言,是您对依法治国这个概念不清楚。
首先,有罪不等于有错。
其次,一个人有罪不等于整个群体有罪。
第三,文明社会要有同理心。
第四:不可以扭曲他人的意思,我说同情一个族群你就说同情罪犯。这种说法在中国外交部经常用,比如刘小波就是罪犯,就是被依法逮捕。
第五:不可以无限延伸和臆想。不敢说广州黑人个个都清白,但起码敢说他们不是个个都是杀人犯。用一个极端杀人犯的例子去推导对全部广州黑人都该用对待杀人犯的态度去看待,恕我没看清里面的逻辑在哪里。
@natasha #147189 刘晓波违反的法不是中国人民通过的,但是,如果中国人民因为种种原因通过驱逐非法洋人,怎么办?
这要看违反的是万国公罪还是共产党的法。
比如煽颠,这就是共产党的法,这就是政治犯,在美国就不是罪犯
但如果是强奸,这就是万国公罪,这种人在美国也是强奸犯
加拿大是移民国家,中国不是。加拿大白人也不是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况且我又没有枫叶卡。 利玛窦他们不是中国籍,他们放在今天就等于是在中国的工签持有者,而不是绿卡或者入籍。 而且你非要找几亿中国人里面有一两个洋人,这就没意思了。我也没有把洋人入籍中国的道路彻底堵死,和中国人结婚生孩子就有机会申请绿卡甚至入籍。
请问刘晓波是不是违法了?是不是该抓?709律师个个都违法了,是不是该抓?
我都无语了。
@陈士杰 #147175 为什么不是中国?你怎么知道迟早会出事?他们也可以有贡献啊?民国时候上海就租界遍地有很多外来移民,融合出了结合吴越地方文化和西洋文化发展出了自身独特的海派文化,有问题吗?
中国古代也有华夷之辩,以文化认同为基准。而后来满清就是因为闭关锁国和文字狱才和西方世界差距拉大的。明朝万历年间,利马窦来中国带来了西方科技文化知识,康熙时期汤若望,南怀仁给清朝设计大炮对付准噶儿,到了乾隆时代,郎世宁就只配做宫廷画师了。
那么加拿大人是不是理所应当把你看成累赘?
我了解他们干嘛?违法了就是违法了, 违法了就应该被赶走,这有错吗?如果每个违法的都要硬坳理由给他们解脱,那监狱赶紧解散吧。
开始扣红帽子了?你玩这种手段真低级。
民进党的组织结构都是抄的国民党的,台湾今天有任何问题吗?
我已经说了,您非要用极端的杀人越货的例子,那我就没话说了。
整个广州黑人群体每个人都杀人越货吗?为什么不能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先?这就是偏见和种族歧视。
就是因为用偏见看待他们,才有将他们一股脑赶走这种思维。
开始玩文字游戏就没意思了。我也可以说高承勇是有罪,但是他不一定有错,他也有他的难处 ……
这种思维笑死人了。
不是针对您个人,对您的人格我很尊重,只是我真心觉得,您的思想意识其实跟共产党一模一样,推翻他们,再让您这样的立个宪法从政,还不如不推翻的好,费那个劲干嘛。
广州违法滞留的黑人就是违法了, 就应该赶走,就这么简单。
我不需要了解他们的私德,但他们违法了就应该被赶走。
我都无语了,您非要说那种极端例子,广州黑人个个都杀人放火吗?您了解过吗?
@natasha #147173 为什么要同理性?你会对东北二王有同理心吗?自己违法在先,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况且他们祖国的苦难也不是中国人制造的,中国人管他们干嘛?中国人又不欠他们的。
您还是说有罪有罪,这点没人跟您争。的确是有罪,但有罪不代表有错。
如果有罪等于有错,自己随便立个法,就说别人有罪,那就是依法治国。
中国人不接受大批洋人在中国,大量洋人在中国迟早出事,就这么简单。
一堆黑人白人在中国混,这还是中国吗?
左派泛滥的爱心中国玩不起,中国不富裕,禁不起难民的折腾。难民请去欧美,那是移民国家福利好,但中国不是,别给中国添乱。
@卧平 #147109 我百思不得其解,你创建这么多小号发一些要么没意义、要么建立在错误的前提上、要么太宽泛无法回答的问题,到底有什么用呢?
您又用了归谬法,谁说让他们随便跑不去管?这是您自己臆想的吧?
我说的是,要去了解他们的想法,需要有各种媒体机构,调查记者(如果中国还有的话),去研究这个族群的心态,了解他们的故事,把他们当一个活生生的人看待,多一份同理心。
至于政府是不是驱逐,我们不姓赵,操不上那份心。但是同理心是文明社会的人应该有的。
@natasha #147169 对不起,这是万国公罪,任何国家都要驱逐非法移民的。
就好比东北二王在美国也是罪犯一样。
@陈士杰 #147165 非法滞留驱逐出境我认同。但是认同中国文化,汉语流利,愿意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为什么也要一杆子打死呢?
中国没有义务接受外国难民没错。但是出于同情心和人道主义考虑,民主中国的国会可以提案吸收一部分难民,这也没错。
很简单,那是我儿子。
如果是我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相违背,我当然维护自己的利益。
但如果我的利益和公众利益不违背,那么我当然维护公众利益。
有罪要看是谁判刑。刘晓波王丹都是有罪的,反抗奴隶主的黑奴都是有罪的,马丁路德金更是有罪的。我以为这个已经不用说了,但是很明显还是要说。
不具有认受性的政府,不是民选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公民可以抗命,可以有罪,但没有错。
@Wolfychan #147137 我记得,好像美国的陪审团是可以决定一个人是不是有罪,然后量刑就交给裁判长处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那我也可以说允许非法移民满街跑而不去管也不符合文明社会
玩这种单方面定义的游戏有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