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非经本人自愿同意,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对任何公民进行科学试验。
"对任何公民进行科学实验" 的定义不明, 比如辩方律师可以说我们不是对公民进行试验, 而是对社会进行试验, 或者我们做的不是科学试验, 而是商业试验. 另外, 心理学算不算科学? 神学算不算科学? 心理学试验怎么看待.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这个说法可以钻空子的地方太多了, 公共利益谁说了算, 补偿合不合理谁说了算. 能不能直接规定国家也无权征收或征用, 只能出价购买, 卖方不愿意卖就不能征.
第三十一条 国家不得剥夺公民的国籍。国籍的取得和丧失由法律规定。
既然国籍的丧失由法律规定,那么是否已经包含了 "国家不得剥夺公民的国籍" 的意思, 不必重复? 另外, 这里的国家具体是指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也要说清楚吧, 法院是否可以代表国家剥夺公民的国籍? (我的意思是, 这里的 "国家" 定义不明)
第三十三条 (六)侮辱和造谣没有担任国家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组成人员的公民。
由于通常侮辱会涉及其母亲, 而造谣会涉及故事里的许多角色, 那么对官员造谣时故事里涉及其无官职亲人或其他公民的时候, 该如何处理? 另外, 一旦官员宣布辞职, 相关谣言如何处理, 谣言必须立即停止转发吗(执行难度大)?
第三十六条 公民有以在不携带武器的前提下进行和平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里武器定义不明, 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课太多了, 比如钥匙可以轻松打破脑壳.
第四十二条 任何国家机关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支配。
歧视的定义不明, 怎样才算歧视, 这在社会上好像也没有共识, 很难判断. 另外, 你只规定了国家机关不能歧视宗教信仰, 参加工作不受歧视, 是否意味着其他一切场合都允许歧视? 这可能对歧视方面的保护不足. 宗教事务定义不明, 比如我是吸毒教, 或传销教, 或性开放教, 宗教事务的范畴谁说了算?
第四十七条 国家提供免费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必须根据成绩对全体公民平等开放。
什么是基础教育, 需要补充定义. 另外, 高等教育之类的, 是指公立学校吗? 因为私立学校应该有不对全体公民平等开放的权力吧? 这里要注明公立.
第五十条 国家不得解散任何政党。
这里国家具体是指哪个机构? 另外, 对政党名称有限制吗, 比如 "中国垃圾党", "汉人是猪党", 勒令改名是否相当于解散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