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化和经济发展没有直接关系啊,津巴布韦全民说英语,但也非常穷。
经济发展和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文化语言、人口结构都有关系,决定经济发展的快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不是单一变量可以决定的。
西化和经济发展没有直接关系啊,津巴布韦全民说英语,但也非常穷。
经济发展和这个国家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文化语言、人口结构都有关系,决定经济发展的快慢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因素,不是单一变量可以决定的。
中国人民当然可以自由的移民海外,这是基本人权。
难民一个都不要,中国不是移民国家,大量非华人在中国迟早会出事。
其实西方国家之所以要难民,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选举拉选票。
谢谢补充。
其实我觉得这种规定有点多余,加拿大就有十九岁的国会议员。
是的,所以美国多民族是不得不这样了。但是中国没有这个问题。
@消极 #119899 大唐和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差不多,虽然是多民族国家,但汉族占压倒性多数,并不存在超过人口5%的少数民族。
世界各地的宪法法官,基本上都需要领导人或者议会的同意才能出任,这就给总统或者总理培养自己的法官的机会。
君主立宪在某种层面上可以防止首相独裁,毕竟有一个君主在上面压着点。但也不尽然,柬埔寨就是反例,洪森和皇帝差不多。
香港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也是特首任命的。
但有一些规定就滑稽了。
以新加坡为例,总理没有年龄规定,反而总统有。但谁都知道, 总统是无权的,总理最重要。
那么国会议员、省长、市长就不需要经验和人生阅历了吗?按照同样的逻辑,应该规定成只有四十岁以上的人才能竞选。
那您觉得怎么做比较好?
还是像普通议会制国家一样,让总统当军队统帅,然后实权在内阁国防部?
让亲属做官都没什么问题,肯尼迪的弟弟当过司法部长,川普女儿是白宫资政。
但当法院院长,多少有点不合适。
太平天国本质上就是很典型的农民起义,朝廷腐败,农民没有土地活不下去。
只不过由于顶着上帝的名义,并且还和西方人有所交集。
在中国近代西化的大背景下,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一个滑稽的政权。
太平天国在西方世界的知名度超过中国所有的割据政权,甚至中国一些大一统的王朝在西方的知名度都不如洪秀全。
在学校图书馆查了一下,就发现图书馆里面就有大概十本关于太平天国的英文书。
太平天国之所以有名,主要就是因为洪秀全是顶着上帝的名义造反的。
拜上帝教刚造反的时候,洋人还误以为洪秀全可以把中国基督化。
太平天国后来和洋人翻脸,主要是因为伤害到了洋人在华口岸通商的利益,和他是否为邪教也没什么关系。
当时在全世界各地,都有一些基督教的变种,在南美、非洲等地也有很多邪到比太平天国更夸张的。
我希望几十年以后,如果有人做《海外民运》的纪录片,我可以是里面的一个讲解嘉宾。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英语是 Central Military Commission
政治极端人士哪个国家都有,你去看看美国的川粉红脖子或者白左BLM,实际和台湾的绿蛆蓝狗差不多。
如果有一个虚位元首,一些无意义的礼节性的外交场所,可以让总统或者君主出席,给总理或者首相节省时间啊。
我明白你的意思。
假如我是总统,我任命我老婆当外交部长总是不合适的,吃相难看。
但这是不能立法禁止的,毕竟如果立法禁止一个没有犯罪的公民不能当官,这也侵犯人权。
只能说执政党如果在立法院过半数,那么立法委员都成了总统的投票部队了,这不合适但确实不违法,也没法立法禁止的。
也有总统+总理是一个人的情况,比如南非。
南非总统是国会选出来的。
但是南非总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南非国会的任期都是固定的。
这就很别扭,不伦不类。
议会制的总统或者君主是可以解散议会的。
议会制的总理或者首相是议员。
如果总理或者首相有解散议会的权力,议员解散议会?自己解散自己的职务?这不符合逻辑啊。
所以要有一个虚位的元首才符合逻辑。
总统让亲属担任法官是不合适的,有行政权干涉司法权的嫌疑。
肯尼迪虽然让弟弟做司法部长,但司法部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
但也不能立法禁止“总统亲属不得出任法官”,这可能会有违反人权的嫌疑。
毕竟每个公民都有当法官的权利。
这个事情就和一个人在大街上裸奔一样,虽然不违法,但确实不合适、不道德。
@爱狗却养猫 #119466 @愛牛奶盒的人 #119464
国家安全是跨部委的政务,所以单独设立一个部感觉怪怪的。
而且国安方面有很多秘密预算之类的,不太适合放在内阁里面。
对,实际上是脱裤子放屁
议会制都无法避免成为政党游戏。
总统没法滥用啊,总统如果瞎提名,国会通不过也没用啊。
总统提名的人选都需要国会同意,等于实权还是在国会。
地球上大部分议会制国家都没有任期,其实也没问题。
不过中国历史上的独裁者太多,所以设计一个任期不得超过十五年的条款防止独裁者是挺好的。
说实话,全世界范围内,任期超过十五年的总理寥寥。
如果换成国会选总理,也可能出现悬空国会啊。
实际上A党的议员也不会支持B党党员做总理啦。
现实中总统也只能提名多数党的党主席才能在国会通过啊。
议会制是一种政治制度,特点是“议会无上”,总理的权力来自议会,授权有两种途径:**第一是议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总理赢得议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议会大选的总理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议会信任投票的总理,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议会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总理与内阁。议会制下政府的行政权与立法权不完全分离,确保其所领导的政府具民意基础。
我的宪法完全不违反议会制的原则啊。
不是。
总统咨询国会议长的意见后提名总理,但是提名的总理还是要拿到国会过半数同意后才能出任啊。
决定总理的还是国会全体议员啊。
全世界所有议会制的国家,其实很少有任期超过十五年的总理,默克尔这种总理是特例。
所以规定任期不得超过十五年实际上是没有太多现实意义的条款。
议会制和半总统制,最大的差异是内阁是否有最高行政权。
只要内阁有最高行政权,那就是议会制啊。
西敏制也完全可能出现跨党派的政府。
马来西亚的制度今天这么乱,就是被马哈迪改的,马哈迪用议会取缔最高法院的部分职权,然后给首相扩权,把制衡机制破坏了。
那也可以啊,无所谓的。如果两党都大分裂也无所谓。
所以总统提名总理之前,要先征求正副议长的意见,这样提名的人才肯定能通过啊。
至于执政党和在野党,不管是哪个党,只要总理获得过半数同意票就可以。
其实总统提名不过是走形式而已啊。
总统提名总理,这只是一个形式而已。
如果总统随便瞎提名总理,提名人选国会通不过也不能出任。
只要是国会认可的人选,一般也肯定是多数党的党主席了。
总理也可能是两党都认同的老好人。
假设台湾是内阁制,张忠谋可能也会组阁哦。
总统、副总统由全国大会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岁的公民有被选举权。全国大会由国会议员和各省省议会依比例代表制原则选举与国会议员同数的代表组成。全国大会由国会议长召集。获得全国大会代表过半数票者当选为总统、副总统。全国大会的组织和选举规定由法律规定。
但是党主席不一定是议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