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与宝钗
黛玉是超凡脱俗的。黛玉适应生活,但总想要在生活中找出点什么超出生活本身的东西。海棠诗社起社,她便要取别号,想将姐妹叔嫂的俗字改掉,去她心里的姑射山。
宝钗是超凡入俗的。宝钗与其说习惯生活,倒不如说就是生活本身。很难说宝钗做的事情有什么目的,她做的一切合适的事情,本身就是为了合适。她对生活有流形似的适应,就如“月射寒江”,就是个现象摆在那里。
黛玉有仙气,宝钗也有仙根。黛玉的仙气是背离生活的,黛玉总是寻求着一种出脱。黛玉是“松生空谷”,屈居人间的时候也忘不了自己的空山,所以总是显得与生活有点格格不入,不难解丫头们对此的微词。宝钗是“上善若水,夫唯不争”,宝钗也非凡人,但她超凡的一面是和黛玉相反的,正好是最像生活的生活,以至于谈不上生活有什么别的目的——这也正是宝钗的出脱。
黛玉并无记怨探春袭人湘云,却计较上了宝钗。顾城云,真性情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美好,通常是很残酷的。
第五十四回,钗黛在风雨晚上化解隔阂,黛玉道:“我只当你心里藏奸”,于是明白宝钗所为,不过是“只恐人人跟前失于迎候”罢了。不知黛玉可否清楚,宝钗所为并非为了关系而故意为之,而是生而如此物性莫夺而已——但以黛玉的冰雪聪明,想必是知晓的罢。此后钗黛便不仅亲如姊妹,更是亲如一人的知己了——黛玉也不介怀宝钗和宝玉或者别人亲近,宝钗亦不指摘黛玉拿吟诗当正紧事。
红楼后世有人揣度,宝钗用计坏了宝黛姻缘,实是对钗黛的大辱。宝钗既已知黛玉心事,哪有反而来败坏的道理?如此,确乎是将宝钗贬到与红玉佳惠同列了。爱玲所言,元妃一纸,令钗玉为婚,黛玉泪尽,方有可依。
黛玉之死,必在贾家衰败之前。因黛玉之仙气,必也经不得寻常琐碎事务的折磨,若强之以生计,必是如钠块掷入水中一般,即刻翻腾之后,烟消火灭;宝钗结局,也许全书写尽尚未交代。因宝钗仙根即是生活,凡尘便是她的修炼场,她是唯一有充分理由看到所有人结局的人物。
高鹗所续,将黛玉之死写成一村妇之死一般,连什么笼头穿衣都写进去,实在是亵渎。
全书初看,唯一不喜宝钗的,就是她劝邢岫烟不戴首饰以节约。开始暗怨,人家穿什么与你何干?后来也渐明白,宝钗所云,其实亦是替岫烟想,她早已看透了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的结局。
natasha 宝钗也确有藏奸之心。 小红跟闺蜜诉衷肠,宝钗恰巧在墙根听到,为了掩人耳目,她高声叫喊黛玉的名字,让小红以为偷听的是黛玉,凭空为黛玉树了个敌人,实属栽赃。
foolishHKFOOL 高鹗所续,将黛玉之死写成一村妇之死一般,连什么笼头穿衣都写进去,实在是亵渎。
我看张爱玲讲得好像是说: 原著没有写完。 因此原著是渐渐写到生死真谛的时候断掉了。 像上面所说就是高鹗把死写错。 很可笑, 中文尚没有写出生死妙境的, 或者说永远写不出来。 红楼梦只是其中比较接近的一部。 以中国社会好死不如赖活的哲学, 红楼梦是不进入这种哲学的, 所以人们会奇怪宝玉为什么不中科举, 还有各种解释。 原因不是早说了吗? 是丢掉的石头而已,不入你这个社会的。 以金瓶梅来说是讲:生。 生殖力量。 以红楼梦来说就是讲死。 因为红楼不讲淫辞艳赋, 所以红楼不写生, 只有写死。 可惜的是死法全部写错。 因为作者包括原作者也没有医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