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宪法序言:
国家议会根据全体公民的授权,按照人类普遍的原理,为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全体公共的福祉,守护全国各地的和平与安宁,组建为全体公民所有、为全体公民所治、为全体公民所享的国家机构,特制定本宪法。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同时列出其他国家的宪法序言做参考:
韩国宪法序言:
拥有悠久历史和光辉传统的大韩国民,继承以三一运动建立起来的大韩民国临 时政府的法统和抗拒不义的四一九民主理念;立足于祖国的民主改革和和平统一之使命,以正义、人道和同胞之爱来巩固民族之团结;打破所有的社会陋习和不义;以自律和协调为基础,更加牢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使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所有领域内各人的机会均等,并能够发挥最高能力,完成伴随自由和权利之责任和义务,决心对内通过致力于国民生活的均等提高,对外贡献于永久的世界和平和人类的共同繁荣,从而永远确保我们和子孙们的安全、自由和幸福,特将1948年7月12日制定并经过八次修订的宪法,经国会表决并依国民投票,进行修订。
日本宪法序言:
日本国民决心,通过正式选出的国会中的代表而行动,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子孙,确保与各国人民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和自由带给我们全国的恩惠,消除因政府的行为而再次发生的战祸,兹宣布主权属于国民,并制定本宪法。国政源于国民的严肃信托,其权威来自国民,其权力由国民的代表行使,其福利由国民享受。这是人类普遍的原理,本宪法即以此原理为根据。凡与此相反的一切宪法、法律、命令和诏敕,我们均将排除之。日本国民期望持久的和平,深知支配人类相互关系的崇高理想,信赖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公正与信义,决心保持我们的安全与生存。我们希望在努力维护和平,从地球上永远消灭专制与隶属、压迫与偏见的国际社会中,占有光荣的地位。我们确认,全世界人民都同等具有免于恐怖和贫困并在和平中生存的权利。我们相信,任何国家都不得只顾本国而不顾他国,政治道德的法则是普遍的法则,遵守这一法则是欲维持本国主权并同他国建立对等关系的各国的责任。日本国民誓以国家的名誉,竭尽全力以达到这一崇高的理想和目的。
德国基本法序言:
我们德意志人民,认识到对上帝与人类所负之责任,愿以联合欧洲中一平等分子之地位贡献世界和平,兹本制宪权力制定此基本法。巴登—符腾堡、巴伐利亚、柏林、布兰登堡、不莱梅、汉堡、黑森、梅克伦堡—前波莫瑞、下萨克森、北莱茵—威斯伐伦、莱茵兰—伐尔兹、萨尔兰、萨克森、萨克森—安哈特、什勒斯维希—霍尔斯坦及图林根各邦之德意志人民依自由决定完成德国之统一与自由。因此,本基本法适用于全体德意志人民。
中华民国宪法序言: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付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美国宪法序言: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及后代得享受自由之赐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本宪法。
法国宪法序言:
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菲律宾宪法序言:
我们,拥有主权的菲律宾人民,祈求全能的上帝的帮助,为了建立一个公正和人道的社会,建立一个体现我们的理想和愿望的政府,促进共同利益,保护和发展我们的遗产,并确保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在法治和真理、正义、自由、爱、平等和和平的制度下获得独立和民主的祝福,特制定和颁布本宪法。
蒙古宪法序言:
我们,蒙古国的人民:巩固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珍惜人权和自由、正义和民族团结,继承民族国家、历史和文化的传统,尊重人类文明的成就,渴望实建立一个人道的、文明的和民主的社会的国家的最高目标,特此宣布蒙古国宪法。
柬埔寨宪法序言:
我们高棉人民是有着繁荣、强大的高度文明,有着犹如宝石般灿烂辉煌声望的民族。然而在近二十年的岁月中却陷入了苦难深渊,经历过大浩劫、大衰退、大遗憾。人民终于觉醒了,万众一心,团结奋进,加强民族团结,保护国土,捍卫珍贵的柬埔寨主权和美好的吴哥文明,将国家重建为和平之岛,依靠多党自由民主政体,保障人权,尊重法律,对国家命运及未来高度负责,以使国家走向发展、繁荣和永存。以这种坚强有力的决心,我们特制定柬埔寨王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