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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国的“国会”——全国人大和常务委员会

arisu 中间偏左人

墙国的全国人大一年只举办一次,一次就那么几天,明显当橡皮图章都不够用。

有鉴于此,墙国还另设有“常务委员会”在全国大会闭会期间举办。(当然,民主国家是没有这个神奇的东西的,因为他们的国会只有假日才会闭会)

但即便是常务委员会也不是每个星期开会,按照墙国法律的是每两个月开会一次。所以没有特殊情况一年也只会开六次会而已。

常务委员会这个神奇的东西作为墙国法律中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替代机构,其所行使的权力除了不能修改宪法和(名义上)任免领导人以外和全国人大基本一致:拥有立法权、决定权、除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等领导人职务以外的任免权和监督权。(所以全国人大比常务委员会还没用,基本就是个对宪法修正和领导人任命点个头的完全意义上的橡皮图章)。

全国人大在名义上拥有对常务委员会的“不正当决议”的撤销权,但自这两个机构设置以来从来没有行使过这项权力。因此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和修改的法律基本和全国人大通过的效力无异。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通过间接差额选举选举产生,因为上述情况该机构可以说是墙国事实上的立法机构——看来墙国的层层选举又要多一层了。那就是全国人大选举出来后还要再选出一个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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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霍达海曼酒店   陈士杰小号

    你讲错了。

    今年3月修改了《全国人大组织法》,今年新版的《全国人大组织法》里面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组成人员的任免的权力。

    《宪法》没有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么大的权力,因此目前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宪法》是抵触的。

    现在可以随时任免副总理了,不用像以前那样等到每年两会才任免副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

  2. 霍达海曼酒店   陈士杰小号

    其实中国的全国人大设立常委会在逻辑上没有问题。 因为中国人口太多,全国人大人数如果太少不够代表性;如果人数太多,那么全国人大就没法高效开会。 如果想高效开会,那么开会人员就不要超过1000个。但如果国会只有1000个人,对14亿人的国家而言代表性不足。 因此搞一个常委会也不是不行,常委会可以是1000人左右,然后全体会议3000人左右。

  3. 荣誉非国民  

    @霍达海曼酒店 #176976 常委会是合乎逻辑的,全体大会则纯属蛇足,每年议事一星期的国会没有任何装饰之外的价值。

    人大制度的另一个漏洞是允许现任官僚成为人大代表,相当于允许政府自己给自己评分。长期以来官僚占人大代表的约三分之一,可以非常有效地左右决策。

  4. 霍达海曼酒店   陈士杰小号

    @荣誉非国民 #176980

    应该改成全体会议是每个月或者两个月开一次,然后常委会几乎天天都开会。


    行政官员兼任民意代表是没问题的。在西敏制下(比如英国、加拿大、澳洲、新西兰、马来西亚、新加坡),所有的部长都必须是国会议员。


    全国人大最大的问题是权力太大,国会不应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的,应该成立独立的宪法法院。

  5. 荣誉非国民  

    @霍达海曼酒店 #176989 西敏制是两院,且下院事实上拥有更高的决策权,部长担任议员的仪式性成分很大。 人大是一院,且对官僚担任人大代表没有任何具体限制,理论上中共有条件合法地让100%的人大代表都是官僚,最适合的对标对象是1906年大清宪政。

  6.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霍达海曼酒店 #176976 我认为印度八百多个议员足够了,而且如果是一院制有800多个席位(包括单一选区席位和复选席位)。中国3000多个县,平均4个县出一个代表。

  7. 阿里萨斯  

    如果中国采用总统制的话,

    有一个像全国人大或者国民大会这样的选罢机构还是很重要的,中国的总统不适合用全国直选,容易被强人挟民粹造成独裁

    议院常设两三百人,负责日常的立法、质询、审计、监察,并负责选罢总理及阁员

    上议院用简单多数制选出,形成两党制;

    下议院用比例代表制选出,形成多党化的政党政治。

    全国人大设两三千人,实行排序复选制,允许非政府兼职代表参选,

    排序复选制能较大程度排除政党基本盘政治干扰,便于非政党人士当选,再加上兼职代表,更能增加代表性,非常适合这种更大受制于民意,个人自主职能极其有限的代表机构。

    全国人大平常每年召开一次,负责制宪修宪、选罢总统,对上年度总统行政令和争议较大的法律(比如一些立委缺席或弃权导致赞成票未达简单多数的法案)进行审查和复决。

    既然有直接民选的立法院在,就不需要人大常委了,全国人大除了留一个处理日常会务的机构外不需要任何常设委员会

  8. 霍达海曼酒店   陈士杰小号
  9. 阿里萨斯  

    @霍达海曼酒店 #177036 功能上差不太多,但选举方式不一样,民国宪法的监察院(上议院)是省议会间接选举,立院(下议院)和国大都是多数制直选的

  10. dellalove  

    常务委员会有时候也不管用,你看那些整治这个那个的规定连常务委员会都没通过,直接一条行政命令就能全禁

  11.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民国的公元1947宪法里明显还是总统权力过大, 唯一能控制总统的是国民大会(但是一般不开),其他只有立法院一个和总统分享行政院的控制权(所以是半总统制),监察院是靠地方选举上来的机构,类似美国17修正案之前的参议院,但是监察院不能立法,只能监督司法考试两院。

  12. 陈士杰 回复 荣誉非国民 /p/195666

    西敏制不一定是两院制,新西兰就是一个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