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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延续至今的五权分立——五院制

arisu 中间偏左人

孙中山在对西方三权分立制度进行考察之后,认为国会的行政权力太大,容易出现国会独裁。于是,其将考试权和监察权从国会分割了出来,另外设立了考试院和监察院两院,实行五权分立的五院制。

考试院:掌握文官考选和文官人事行政。但是,虽然说是行政,考试院本身却无行政权,行政权在如今的立法院手中;而行政院有行政权却无人事权。而如果让行政院将人事方面的行政权移交考试院却又打破了五权分立的宗旨,同时又会造成考试院的权力的膨胀。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案其实是废除考试院——但不管是蓝营还是绿营的立委都对废除考试院修改宪法没有什么实际上的兴趣,反正浪费的是纳税人的税金......

监察院:监督行政权,包括总统、内阁各部部长、立法委员等等,以及握有弹劾权。然而,相较于其他一院制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华民国的监察院明显有自己的弊病。在两院制国家,弹劾由下议院提出,经参议院进行审查;而在一院制国家,比如丹麦,弹劾法院由15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和15名丹麦议会推举的议员组成;在比如在挪威,是指定法院负责进行弹劾;然而相比之下,中华民国的监察院既不是民意代表,也不是法学出身,如何掌握好弹劾权呢?监督行政权也是一样的问题,首先,独立的司法权已经起到了事实上的监督效力;其次,在一院制国家,比如芬兰,设置有芬兰司法长官对总统、内阁部长进行监督。但芬兰司法长官都是律师或法官出身,而就像上条所说,监察院并不要求法学出身。同时,监察院现在是由总统提名,立法院通过,任命程序类似于美国的内阁部长,你说能代表民意?鬼都不信。

然而就像考试院所说,虽然这两个院现在来看什么都代表不了也很鸡肋,但蓝绿两营对废除两院都没有兴趣。对这种浪费国民税金的行为反而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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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考试权在世界各国都是行政权的一部分,没有国家把考试权分给国会的。

  2.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但蓝绿两营对废除两院都没有兴趣。对这种浪费国民税金的行为反而情有独钟(?)"

    哪个统治集团不喜欢腐败的?

    至于五权宪法,沙梨熊给的解释如下:

    “炮哥五权宪法,本质上是有神州特色的超级美式总统制。国民大会相当于制宪大会兼选举人团,由国大代表选出总统,然后三权(立法司法行政)附属于总统,炮哥知道自己理亏,为了防止他日立法院脱离总统,所以把弹劾权分离出来交给监察院,以作预防。炮哥还怕出现强势总理,于是再把人事权从行政院剥离,特设考试院,作为后手。

    炮哥五五宪草,完全违背宪政原则,如何既能绕过去,还给炮哥留面子?老张出来阐述炮哥遗教。国民大会(选举人团)选总统,监察院就是参院,立法院就是众院,参众两院皆直选,不由总统遴选。行政院同时对总统和立法院负责,司法院独立,考试院独立。如此一来炮哥学说一字未改,可意思完全不同了。当然有基本教义派质疑的声音,老张有绝活,找了科仔来背书,科仔说我老豆当年就是这个意思。科仔为什么肯背书(因为老豆计划再好,自己现实也没接到班,可按老张们的意思走,大家说好未来推他做行政院长)。”

  3.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消极 #172174

    中华民国在南京制定的宪法里面,监察院监察委员不是直选的,而是省议会间接选举的。后来李登辉时期修改宪法,把监察委员修改成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后出任。监察院负责的是听证和调查权,所以不能说监察院等于美国的参议院。

  4. arisu 中间偏左人
    ar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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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addjapan #172187

    南京的中华民国宪法,其实更类似于偏向议会制的半总统制。

    蒋介石还曾经想让胡适当中华民国行宪后第一届总统,他当行政院长。

    李登辉时期修宪之后,大大降低了行政院长的行政权,导致行政院长现在就是总统的背锅侠了。

    李登辉时期的修宪方向是错的。李登辉由于他是总统,所以他就往总统制发展,事实证明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