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杰版宪法讲解:国会对各驻外大使的人事权是不平等的
各国大使的任命基本上都需要国会同意,比如美国驻外大使都需要参议院同意,中国驻外大使在名义上也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
但是,国家有大有小,驻外大使也是有重要和不重要之分的。驻美大使肯定比驻亚非拉小国的大使要重要得多。
因此,我写的宪法里面,规定国会和国会常委会都有大使的人事任命权。
美国、俄国、日本、印度这种出使大国的大使就由国会过半数通过,然后像亚非拉小国的大使就可以由国会常委会通过。
驻大国的大使的实质影响力其实是超过一些边缘部会的部长的,驻美大使肯定比文化部长更重要。既然部长的任命权在国会,那么驻美大使的任命权也应该在国会。
至于哪些国家的大使是国会批准,哪些国家的大使国会常委会批准即可,这由外交部决定。这种划分不应该在法律上写明,这肯定会影响对外关系,但外交部内部可以靠薪资对各国大使进行实质的划分。驻美大使的薪水和部长一样多,大使的产生方式也和部长一样。
其实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驻外大使也是分级别的,像驻美、英、俄、法等重要国家的大使是副部级,其他国家的大使是厅级或者副厅级。
今天美国这种,驻亚非拉小国的大使和驻中、俄、法的大使任命程序一模一样,这其实并不合适。
大家有什么想法请写出来。
Truth 國會常委會是什麼?不是很了解中國的政治,能否解釋一下?
對應的美國國會職位是什麼,以及英文翻譯是什麼?
Truth @陈士杰 <#176343>
Standing Committee 我查了一下,在美國立法系統內只是國會眾多Committee中的一種,主要職能是"consider bills and issues and recommend measures for consideration by their respective chambers.",也就是只有建議的作用而沒有實際的立法權。
你所說的中國人大常委會是否屬於擁有立法權的?疑問如下:
议员如果太少的话,国会没有代表性。如果议员数量太多,国会没法高效开会
- 那麼為什麼不能直接選舉一兩百人的國會而是要先選1000人,再間接選一兩百人?
- 國會問什麼只開會十幾天,而不能持續開會?比如美國"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has averaged 146.7 "legislative days" a year since 2001, according to records kept."
falsehippo 我消化一下哦。 论点:在美国,小国大使和大国大使的任命程序在礼节上应有不同。 论据:1.大国比小国更加重要;2.中国就有礼节上的不同。
还有,什么叫做“我的宪法”?如果真是我所想的那样的话,我就要劝你一句,互联网很大,还有很多有价值的事情你可以去做。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falsehippo <#176350>
中国驻各国的大使在任命程序上也是一样的,但是各国大使的待遇不一样,美国各国大使的薪资也不一样。
邹韬奋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至于哪些国家的大使是国会批准,哪些国家的大使国会常委会批准即可,这由外交部决定。这种划分不应该在法律上写明,这肯定会影响对外关系,但外交部内部可以靠薪资对各国大使进行实质的划分。驻美大使的薪水和部长一样多,大使的产生方式也和部长一样。
其实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驻外大使也是分级别的,像驻美、英、俄、法等重要国家的大使是副部级,其他国家的大使是厅级或者副厅级。"
那么中国有没有因为这样的划分而影响对外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