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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入籍宣誓词和双国籍制度是互相矛盾的

陈士杰  ·  2021年11月29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美国入籍宣誓词明确规定: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我完全放弃我对以前所属任何外国亲王、君主、国家或主权之公民资格及忠诚)。

但是美国也允许美国公民拥有双国籍,这就很荒唐了。任何一个宣誓效忠美国的移民,如果他的移民母国承认双国籍,那么他就成了一个对母国没有任何忠诚度的母国公民了。

假设一个英国公民加入美国国籍,那么按照宣誓词,他就成了一个对女王没有任何忠诚的英国公民了。但英国公民是有效忠女王的义务的,不效忠女王是叛国罪。

美国既然不允许加入美国国籍的移民对原来的国家有忠诚度,那么美国就不应该承认双国籍。美国应该和日本一样,新移民入籍宣誓之前必须先退出原来的国籍。

或者美国就把入籍宣誓词改一下,只要求移民美国的人效忠美国,但不需要其放弃对原来的国家的忠诚(就和加拿大、澳洲的宣誓词一样),这就符合逻辑了。

美国现在的宣誓词和双国籍制度是互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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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米国并没有明确地说双国籍,只是说了我们不承认,也不关心你是否持有其他国籍,那是你的事情。换句话说,在米国统治下,你外国人入籍美国,就是美国公民,如果不效忠米国(比如在战争中通敌)就算叛国罪,有没有其他国国籍我们美国一律不承认。

    换句话说,你外国籍人加入米国,宣了誓,在米国这边你已经满足美国公民条件了。至于你和你的母国是什么关系,那是你的事情,不关米国政府鸟事。这才是政府做事应有的态度,只管我的事,不管你的事。

    另外你提得两个方案都有相当的副作用。

    比如说日本式的必须要求退籍,其实这就是刁难人。如果原籍国家不允许退籍(例如伊朗),那这人永远也入不了日本籍,这制度就是为虎作伥,帮助极权主义国家迫害其国民,而自己又捞不到好处。

    加拿大澳洲的情况是英联邦国家,英联邦内移民显然不应该要求放弃对原有国家忠诚,因为这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现有方案对米国政府是最佳的。放弃国籍的事情,让归化的新米国公民自己考虑去吧。

  2. 一只袋鼠   左派反贼,支持绿色政治,支持民主社会主义,半个民粹主义者

    宣誓本身其实也没用,绝大多数人基本上都是根据自己的利益选择效忠的国家,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

  3. Truth  

    完全沒有問題。現在美國和主流文明國家都是盟友關係,利益都是綁定的。大部分人並不需要面對衝突的問題。美國和英國的利益完全可以兼得。

    所以說那些入了美國籍卻想辦法保留中國籍的人才是有問題的,因為現在美國和中國的利益是衝突的。只能選一個效忠

  4. Ambrosia  

    正好看到这个问题。敬请参阅本人的文章《国籍法的前世今身》,已经被转载到本站了。

    对这个问题的简要回答是:

    1. 确认忠诚义务,首先要确定准据法。英国人持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根据英国法和美国法都是向英国效忠。因为美国政府承认这个人的英国国籍。

    2. 英国人归化加入美国籍时,必须将其在美国法下的效忠对象,从英国变更为美国。所以誓词有“效忠美国”和“放弃对外国的忠诚”两个部分。

    3. 如果想要这个放弃效忠在英国法下生效,这个誓言必须在英国政府(女王陛下政府)的官员面前做出。

    4. (a)文化上,美国法律有严重的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其对自己的强权十分自信,对外国法律毫不关心。(b)实务上,美国是移民国家,要求他们在原籍国法律下放弃原籍国国籍,会产生阻却移民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