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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称呼的笑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符合逻辑的搞笑之处

陈士杰  ·  2021年10月18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中共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国家元首叫主席。估计是因为中华民国叫总统,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就故意不叫总统而叫主席。


但是,宪法写的没有逻辑。

宪法第二章第一节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二章第三节是国务院,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那么宪法第二章第二节应该就叫主席,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宪法写的没有基本的逻辑,感觉很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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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phd   2047前站长

    没有除掉common denominator

  2. 希格斯玻色子  

    小标题本身只起到一个帮助区分章节的作用,因此可以适度省略。

    “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不一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日常生活中太多地方使用主席这个词了,比如学生会主席、工会主席等等,因此省略为“主席”是过度省略而不是适度省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单独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并不会产生歧义,属于适度省略

  3.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SuperMild #173213

    這就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這個稱呼就不合適,應該稱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國家主席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

    這麼寫顯然更合適。

  4. 星之卡比  

    @陈士杰 #173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就是国家主席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称里有全国,但是主席的全称它就没有,你怎么反而说宪法乱写?是当初定名字就没有放

  5.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星之卡比 #173232

    我认为当初的名字就放错了。

    应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而不是主席直接跟着国名,很突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