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分析美国腐败历史的文章:http://www.yhcqw.com/14/1474.html
一些想法:
讨论腐败及应对手段离不开分析腐败类型,本文中将腐败划分为两大类:
收买型腐败:“各种经济利益集团通过行贿政府官员影响立法司法、政府管制和政策制定,并最终服务于自身的特殊利益。” 这也是美国早期腐败的主要形式,但此类腐败较易于控制。相关手段文中已经详述。
另一种体制型腐败含义为:“政治行为者通过有选择性地授予经济特权或限制准入来创造经济租金,并利用经济租金巩固、加强其对政府的控制”。私以为这是中国的主要腐败形式,较之官员收受贿赂更为致命。平日里津津乐道的红色家族掌控中国经济命脉,白手套依附权利牟利,经商到一定规模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红顶”,国有资本肆无忌惮的入侵非天然垄断型行业,私有财产不受保护。此类腐败直接和政权,政治制度挂钩,财富创造者的利益时刻受到不受约束的权利的威胁。此类腐败直接与政权挂钩,因此不触及核心利益集团权利,体制,司法的手段,如官员反腐,各种整风运动,是无法触及腐败的根源的。此时的腐败已经是一种“国家意志”。
再聊回美国,最近听了听波音事件的国会听证,波音通过花大价钱游说FAA,使得安全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放松,很多质检流程得以绕过FAA,由内部人员操刀,间接导致了MCAS控制系统已经暴露的缺陷被掩盖 和 最近的两起346人死亡的空难。大公司通过游说/捐款影响立法的流程合法,也还没有出现任何腐败的证据,但依然在直觉上落入了某种财富凌驾于政治之上为自己牟利的感觉。
腐败根治与人性,也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杜绝不公平,单纯比较腐败现象永无尽头。感兴趣不如去研究几个世界通用的量化标准,比如CPI (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根据该指数中国2012 - 2018 年间腐败程度几乎没有变化,并排在全球200国家的9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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