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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国单独设立检察院?

陈士杰  ·  2021年6月15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英美国家都是由司法部(政府的一部分)来负责公诉。

但是中国是单独设立检察院负责公诉。

所以,你认为是否有必要单独设立检察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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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里萨斯  

    这是共产党用来削弱司法权威的手段,在中共宪法下,检察院和法院最大的区别就是两者虽地位平等,但检察院却具备上下隶属、上令下从的垂直管理模式,然后又给了检察院除苏联外其他国家都没有的,莫名其妙模糊不清的“法律监督”权,事实上分割了法院的权力,中国的“两高”同时具备司法解释的资格,这在宪政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检察权管理模式上下隶属、又具备侦查、公诉等“主动性”权力 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说白了就是政府利益)的代表,更不具备法院那种超然独立不偏不倚的“中立性” 所以检察权本质是行政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应该降级,改检察院为检查署,归入司法部管辖,由司法部长兼任最高检查长

  2.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阿里萨斯 #143696

    其实单独设立检察院也不是不行,可以更加保证检察独立。

    但是应该规定检察院只有检察公诉权,没有其他的权力,把这一点讲清楚即可。

    检察院行驶下列职权:

    ①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

    ②调查和公诉贪腐案件;

    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违法。

  3.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陈士杰 #176692 你这个就已经权力太大了,只保留第一项,公诉权,即可。

  4.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消极 #176694 为什么权力太大了?

    不允许诉辩交易,这就已经让检察官的权力缩小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