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人文

逻辑与程序正义

逻辑的三大好处:

  1. 我们有信心排除一堆错误的结论。
  2. 不管最初我们拿到一个多么错误的观点(比如错误的可能性是 90%),通过逻辑的推敲之后,我们可以一点点修正它,提高它的正确率。
  3. 人的能力有高低,而逻辑可以辩论,分个高低,因此可以采用逻辑能力更强者的结论。

相对地,本能和直觉来判断,有三大缺点:

  1. 也许是80%的时候都是对的,但我们目前拿在手上的这个结论属于那 80% 还是属于错误的那 20%?只能赌运气,不知道。
  2. 那么,能不能通过一些经验、技巧来对改进这个结论,比如利用一些常见错误来套一套,不行,因为一旦这样做了就脱离本能和直觉了。
  3. 人的能力有高低,但本能和直觉无法区分谁高谁低,当大家的直觉结论不一致时,我们甚至无法选出本能和直觉最优秀的人来,无法分辨哪个结论更好。

最后,看罗翔说法的时候,他曾引用马丁路德金的话说

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

这句话给我的启发不仅是法律上的,而且对网络讨论也一样适用。如果认可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就不可能不认可逻辑的重要性。

而如果一个人不认同程序正义的重要性,那么他很可能只是想体验主宰是非对错的一言堂的感觉而已。连程序正义的看轻,绝不是追求正义的态度。

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