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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香港未来的国家安全法

陈士杰  ·  2020年12月10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瑶瑶建议我写一部香港未来正常的国安法,我就写了一篇,请各位指正: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因此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叛国罪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作出下列任一行为者,处十年至十五年徒刑。情节严重者,处无期徒刑:

(一)加入外国武装部队对抗国家;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状态后,意图协助或者执行敌军针对国家的军事行动,或者损害国家的军事防卫,而直接与外国协议者。

第三条 窃取国家机密罪

(一)窃取、刺探或者收买国家机密者,处二年至八年徒刑。

(二)接受外国政府、组织、团体或者其人员的指示、金钱或者有价物进行窃取、刺探或者收买国家机密的间谍活动,处五年至十年徒刑。

(三)因职务的身份而保有国家机密者:

①公开国家机密或者使不获许可的人接触国家机密者,处二年至八年徒刑;

②接受外国政府、组织、团体或者其人员的指示、金钱或者有价物而向其提供国家机密者,处五年至十五年徒刑;

③因过失作出(一)项所指行为者,处最高三年徒刑。


各位有什么意见请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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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2. 琳不可瑤混 小朋友
    琳不可瑤混   你們可不能混瑤哦!

    正常好多了,謝謝士傑哦~

  3.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比較合理:)

    但會不會不小心限制了香港公民在海外參軍?(持有BNO護照的人可以加入英軍)

  4.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你这个应该作为刑法的一部分,不应该单独立法啊

    而且我觉得量刑太轻,除了机密罪的刑期合理以外,叛国应该是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5. 邹韬奋 外逃贪官CA
    邹韬奋   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6.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消極 #116344 這可不行,起碼在目前的情況,只有BNO是不會令香港人成為英國公民的。你這是叫人當無國藉人士。

  7.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消極 #116343 個人覺得,只有在和極權國家勾結的叛國罪才可以這樣判。

    所有制憲者都應該想到自己國家的政權完全失去制衡的情況。如果引入外國軍隊才能制止國家步入極權,我覺得完全可以接受。

  8.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49 宪法里面有一条:

    当公民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被国家机关非法剥夺的时候,公民有以任何方式反抗国家机关的权利。

  9.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41

    和平时期,参与英军没问题。

    但如果中英开战,参与英军就是叛国。

  10. 狼狼醬 耶渣
    狼狼醬   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陳士傑 #116354 這樣就好。抱歉,又見樹不見林了,只是參選權也應該保護吧,不然投一個DQ一個有甚麼用呢?

    或者學德國,基本民主秩序受到危機的時候。

  11.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消极 #116343 是,我也觉得放在刑法里面就行了。我补充了一条,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12. 陈士杰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57

    宪法序言写了: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必须服从公民投票的决定。

    所以公投才是根本。

    人民可以通过公投进行立法、修法、倒阁、废约、停战、大赦。

    所以公投是根本,公投高于议会。即使议会只是代理机关而已,人民可以绕过议会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