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来的国家安全法
瑶瑶建议我写一部香港未来正常的国安法,我就写了一篇,请各位指正: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
第一条
为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因此制定本法。
第二条 叛国罪
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民作出下列任一行为者,处十年至十五年徒刑。情节严重者,处无期徒刑:
(一)加入外国武装部队对抗国家;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状态后,意图协助或者执行敌军针对国家的军事行动,或者损害国家的军事防卫,而直接与外国协议者。
第三条 窃取国家机密罪
(一)窃取、刺探或者收买国家机密者,处二年至八年徒刑。
(二)接受外国政府、组织、团体或者其人员的指示、金钱或者有价物进行窃取、刺探或者收买国家机密的间谍活动,处五年至十年徒刑。
(三)因职务的身份而保有国家机密者:
①公开国家机密或者使不获许可的人接触国家机密者,处二年至八年徒刑;
②接受外国政府、组织、团体或者其人员的指示、金钱或者有价物而向其提供国家机密者,处五年至十五年徒刑;
③因过失作出(一)项所指行为者,处最高三年徒刑。
各位有什么意见请提出来
琳不可瑤混你們可不能混瑤哦! 正常好多了,謝謝士傑哦~
狼狼醬私信可以,但我保留你亂罵的時候公開私信的權利。不算好的基督徒,深信左右都是膠的港獨。 比較合理:)
但會不會不小心限制了香港公民在海外參軍?(持有BNO護照的人可以加入英軍)
邹韬奋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你这个应该作为刑法的一部分,不应该单独立法啊
而且我觉得量刑太轻,除了机密罪的刑期合理以外,叛国应该是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邹韬奋虽然韬光养晦,亦当奋起而争(拜登永不为奴:h.2047.one) @Wolfychan <#116341> 可以退籍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49> 宪法里面有一条:
当公民参与公民投票的权利被国家机关非法剥夺的时候,公民有以任何方式反抗国家机关的权利。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41>
和平时期,参与英军没问题。
但如果中英开战,参与英军就是叛国。
陈士杰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Wolfychan <#116357>
宪法序言写了: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必须服从公民投票的决定。
所以公投才是根本。
人民可以通过公投进行立法、修法、倒阁、废约、停战、大赦。
所以公投是根本,公投高于议会。即使议会只是代理机关而已,人民可以绕过议会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