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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

陈士杰版宪法讲解:总纲这么写如何?(广征意见)

陈士杰  ·  2020年12月9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第一条 中国是以保障人权为基础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

第二条 中国是共和国,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公民。

第三条 保障人权是一切国家权力的义务。

第四条 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家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公民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六条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省分为县、市;

(三)县分为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第七条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永久性的特别行政区。

第八条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必须服从公民投票的决定。

第九条 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禁止的领域都属于公民的权利,国家机构的任何权力都需要宪法和法律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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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野梓   好无聊~

    建议定义一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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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狗却养猫  

    好多词似乎都需要在其他章节定义。

    此外是否有修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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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随想  

    关于第七条。

    中国若实现民主化,其社会形态都会逐渐与香港、澳门统一。没有必要永久设立特别行政区,可以效仿搞个经济特区。

    就司法独立来说,一些人很可能会利用“永久特别行政区”这个制度逃脱大陆司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