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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ulance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我觉得你举的两个没有删除的例子其实不好。你个人可能有超出常人的雅量容忍这样的言论,但普通人看到这种人身攻击的时候,一定会拂袖而去。在判断的时候需要知道,你是站长,有生杀大权,和普通用户本身就是权力不对等的。这就是为什么对公众人物,普通人有更大言论自由的原因。
而且他这两段话没有什么根据,如果要抹黑攻击一个人,其实类似的话可以随便编。如果这样的话,一些诛心之论是否也不违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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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狗却养猫 我现在戴上“产品经理”的帽子,来评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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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论坛视为一种产品,那是要提供给目标用户的。如果大多数用户都是楼主的判断标准,那采取这种言论标准没有问题;但如果用户普遍不喜欢看到人身攻击的话,那么不处理人身攻击言论,会影响论坛的人气。所以论坛的言论标准与其定位和目标用户有关,就像如果我要开清真饮食店,我就不能在菜里加猪肉,即使我自己再喜欢吃猪肉;我必须提供各种牛羊肉,即使我自己觉得羊肉很膻。当然我也可以随自己的喜好来,例如坚决不提供羊肉只有牛肉,但这样我的生意就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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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理执行角度上来讲,越清晰简单的规则,执行起来争议越小、成本越低。比较以下两条规则:(1)所有直球辱骂都违规;(2)以发泄和攻击为目的的辱骂违规,有信息含量、传递实际观感的辱骂不违规。这两条,第二条更复杂,也更有操作空间。当只有站长一人执行时自然没问题,但当有不同的管理员执行规则时,何为“发泄和攻击为目的”?何为“有信息含量、传递实际观感”?这就够吵上半天了。即使理念上我认可(2),但从执行的简便实用角度来说,我认为(1)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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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贼 基本同意 @Ambulance #101443
站长自身如何宽容,如子贡赎人,可以要求自己,不能要求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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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ulance 夫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NodeBE4 #101457 这就牵涉到你怎么定义网站面向的用户群了。如果网站定位是面向大众的,那么公开规定的阈值就一定要定得低一些,尽可能减少用户之间不必要的冲突。这种模式也需要管理员投入更多精力处理,管理尺度需要比较严格。
如果只是面向小圈子,半封闭式的社区,那么阈值定得高一些,加上用户之间自觉遵守规则就能解决问题。这个时候人治的成分可以更多一点,大部分可以靠用户自己管理,就不需要管理员过多插手。就拿你的例子来说,你的网站也是面向小众的,所以你就会觉得阈值高不是什么问题。但这里我们还是要先搞清楚2047的发展目标到底是什么,把不同方案的利弊列出来让站长自己权衡。
品葱的一个问题在于,在用户数不多的时候阈值比较高,后期用户数爆炸变成面向大众的网站后,没有及时修订规则采用更严厉的管理标准。根本原因在于原本小圈子里的那些人只想吸收跟自己观点相同的人进来,然后就借此去打击驱逐和自己观点不同的人。那么出现冲突以后要么变成管理员拉偏架,要么就是劣币驱逐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