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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黑客 | #4 第四修正案:从公民财产到数据隐私

libgen 图书馆革命
libgen  ·  2020年9月17日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一个阅读诗歌的人要比不读诗歌的人更难被战胜。创造是一种拯救。创造拯救了创造者本身。

全文:https://www.caa-ins.org/archives/6831


上节课我们讲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以及“代码即是言论”。今天,主要讲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隐私。美国的隐私跟欧洲的隐私起源不太一样,我主要讲美国隐私权是怎么来的,在最后我会讲一下跟欧洲的有什么不一样。美国隐私起源主要来自于第四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的内容是: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四修正案、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等)和第六修正案(米兰达警告)是对目前美国的刑法和邢事诉讼法影响较大的三个修正案。我个人觉得是最有影响的,美国涉及到任何的刑事案子,可能中型以上的刑事案子,基本上都会涉及到这三条,永远都是会问到这三个问题:第四修正案,主要不得无理搜查和扣押,因为是跟刑事上面的取证有关,你的证据能不能用;第五修正案,不得自证其罪,未经正当程序不得剥夺公民的财产。财产包括很多,后来被拓宽到很多方面,比如说政府不可以随便征用你的车,也不可以随便用你的房子,最早还是用在刑事案件方面;第六修正案,可能大家看得比较多,叫“米兰达告诫”或者“米兰达警告”,一般来说,美国的电影里面,基本上警察抓人的时候,起码铐起来先跟你讲:“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差不多样子的话,这个就叫米兰达警告。一般来说比较精明的犯人,他会不说话,或者会跟警察说:“你必须要米兰达(Milandarize)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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