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就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裁定浦志强有罪,两罪并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浦志强2014年5月初被警方抓捕,至今年12月14日首次接受审判。北京二中院星期二(12月22日)作出一审宣判。官方新华社称浦志强服从判决不上诉。
宣判后,浦志强于下午离开被关押了1年7个月的北京第一看守所,前往一处指定地点,与妻子一起在该处监视居住,时间10天。
据浦志强的代表律师尚宝军透露,浦志强将在10天时间内考虑是否提出上诉。
检方根据浦志强所发表的七组微博对他提起公诉。官方新华社报道称:“浦志强在庭审期间,表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美国与欧盟等西方政体认为浦志强只是行使其言论自由,纷纷要求中国无罪释放浦志强,中国则多次强调外国“必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一如14日庭审当天,北京二中院外星期二驻扎了大量警力,包括多名疑似便衣警员。BBC记者埃文斯及其采访队报道说,多名到法院外声援浦志强的民众被便衣人员拉走。
BBC采访团队随后遭警察没收记者证件,警察指控BBC记者无照进行连线报道,违反中国法律。
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china/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