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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宪法的自相矛盾

陈士杰  ·  2023年5月31日 打倒共产党!打倒习近平!

日本宪法序言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国民。

但是日本的国家元首确实世袭罔替的天皇。

既然主权在民的国家元首是世袭制和终身制的,人民不能撤换他,也不能选举他,这是很奇怪的。

君主立宪制和共和制是有本质区别的。

在美国这种共和制的国家,国家主权是人民的,国家权力也都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授予政府行使国家权力(宪法没有给政府的权力都由人民保留),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有权利撤换任何官员,政府要为人民服务。

在英国这种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主权是君主的,国家权力都是君主的。君主通过宪法让政府代表自己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人民的权利也是君主通过宪法授予的,人民没有权利撤换君主(宪法没有给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权利都由君主保留),政府也是为君主服务的。

所以日本的宪法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日本应该修宪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天皇,公职人员都要对天皇效忠,检察官以天皇的名义起诉任何人,天皇不用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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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linda   rico y libre

    元首没有主权,英国法律的crown和君主本来也是不同的法律实体

  2. FGH  

    “有权力,不去做”和“没有权力,但去做”,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权力在我手中,我喜欢干就干,不喜欢干就不干。权力没在你手中,怎么你要拿枪逼我干呢?中国人分不清楚的是这点。他们不了解“什么是权力”。

    补充一些例子。明明宪法规定人有吃键盘的权力。键盘包装却明确写键盘不能吃,这不符合逻辑。应该修改法律,规定人不能吃键盘,这才符合逻辑。以后谁再直播吃键盘应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