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男在台遭路燈電死判國賠463萬 高雄地院:大陸人也是中華民國人民
2023/02/17 14:43 首次上稿:07:07 更新時間:14:4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國籍錢姓男子來台騎自行車環島,行經高雄市路竹區遭路燈電擊死亡,家屬跨海打國賠官司,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扶養費等上千萬元,地院和高雄高分院均認定工務局有疏失,判賠463萬元,可上訴。
原告錢男家屬指出,2018年8月12日,錢男自中國來台騎自行車環島,並在16日晚上6點40分,騎至高雄市路竹區大公路時,遭電擊趴在路燈處死亡,發現的陳姓女子並當場向警方表示,她自己也被路燈電到,感覺麻麻的。
此外,電機公會函覆檢察官指路燈漏電,確有可能造成死亡,而錢男左前臂至左手腕顯有電擊痕跡,甚至相驗證明書記載死因為「電擊性休克」,錢男家屬要求市府工務局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扶養費等共1165萬元。
被告養工處除否認有過失外,並指錢男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依法不能適用國家賠償法,請求扶養費等過高。
高雄地院開庭審理後,認定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並判養工處賠償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兩造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二審合議庭調查,案發前半年,該處曾發生漏電,爾後便未維修,並據證人證詞及相驗報告等證據,認定養工處維護不當,確有過失,並審酌中國有扶養補助,應扣除700萬元扶養費,認為給付精神撫慰金等共463萬元比較合理,維持原審判決。
lindarico y libre 选择大于改变 机会大于努力 认知决定财富 不是就不赔了?瞧不起外国人是吧
每日品葱DailyPC《每日品葱》(英文:Daily PC)是2047的一份在线报刊,总部设在2047,由脱葱者经营。通过在品葱ROCKS的网络和线人定期报告在品葱发生的新闻 大陸地區人民也是中華民國人民,所以等中国大陆民主化后两岸一定会统一!
因为台湾目前宪法规定大陆属于中华民国所以才这么说,修宪以后就不能这么说了
如果台湾要修宪的话我会在全民公投阶段对他们宣传民国的好处。
被大陆碰瓷的好处???
不是的,外国人赔得更多。
这个我真不熟悉台湾法律
我说笑呢
键盘政治家总是会高估自己的影响力。
台湾人凭什么要听你一个大陆人的话?再说了,台湾可以公投决定独立的时候大概率会是中共倒台的时候。
中共倒台两岸就民主统一了。
没那么简单的。
两岸不是光一个民主与否的问题,还有复杂的自我认同冲突问题,以及更重要的,不愿意被穷人(不是光指物质上穷)攀亲戚的问题。这些都不是一民主化就能解决的。
说实话,无论如何,都必须得承认人家台湾是一个对等的政治实体,你得有尊重才能谈说要消除隔阂。
白送大陆给台湾当殖民地也许可以统一,但是这和民主就背道而驰了。
xxyy中华民国敌占区人 哈哈,“中华民国敌占区人”。可惜中国民国偏安一隅,不能救国民倒悬之厄。
香港其实也差不多 自我认同冲突 语言文字问题 讨厌穷亲戚的问题 所以不如都独了算了
可以搞渐进统一。
要统一只能走类似美国和波多黎各那样的模式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ric_ChuHi,I’m Eric 我是朱立倫(Parody) 二審而已 三審才會定讞 看最高院怎麼判 這案子幾乎一定會上訴 除非政府與家屬達成和解
不過根據其他報導引述 死者家屬自身本也傾向和解 只因為養工處不想賠所以才被迫跨海打官司
而且若該大陸居民真以中華民國人民身份領取賠償金,恐後續也會無端惹來兩岸當局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刁難
恐後續也會無端惹來兩岸當局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刁難
台湾方面不知道 大陆方面应该不会太在乎 因为这就叫九二共识 一中各表。
中国政府:台湾当局的行为在我们这里法律上无效。
這次判決在台灣已經引發很大的爭議和反彈聲浪
炒作的多是綠台和綠媒 藍台則不敢發一語 島內政情民意究竟如何 由此可想而知
另外中共從未承認過一中各表 在大陸即使台商敢在公開場合或文書中提及中華民國也被視為台獨甚至煽顛,何況大陸居民,如果是普通人或許還可以睜一眼閉一眼,但如果該家屬有體制內人員,則必定會要求寫保證書、說明一類的材料記入檔案
实际情况是中共既不承认也没明确否认一中各表 去年中共人民政协报写了一篇否定一中各表的文章 然后没几天就全网下架了
*第 15 條
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
——中華民國《國家賠償法》
zjubachelor 这条没有人反驳吗?
並審酌中國有扶養補助,應扣除700萬元扶養費
中国政府喜欢吹牛,因此中国人民必须为中国政府的牛皮买单。